整治應酬吃喝,皇帝們的“努力”

整治應酬吃喝,皇帝們的“努力”

鑑於歷經東周楚漢數百年動亂的漢初社會相當疲弱的經濟狀況,漢文帝劉恆帶頭把天子所享受的各地上貢活動叫停。

自商鞅變法以來尤為突出的官本位主義傳統決定了奢侈的威儀與鋪張的浪費,成為皇帝及其以下各級官僚為了維持其“官家”排面而不吝重金打造“大場面”的核心動因。而農耕文明的一面,又使得勤儉節約往往被視為一種符合“天道”、能得“民心”的至高美德,因此,中國古代的統治集團也會自發地透過道德約束、皇家法令來禁止鋪張浪費。

過度應酬,在官本位主義氛圍極端濃烈的中國古代官場,自然是一個極端常見、非常普遍的現象,上到“九五之尊”的皇帝諸侯,下到“不入流品”的鄉紳雜吏,官場應酬場合,飯桌上的大吃大喝往往成為古代官場生活的主要活動之一。

對公款應酬的處罰

作為古代社會中“天道”的象徵與“百姓”的主人,處於權力與財富頂端的皇帝一方面也會參與到鋪張浪費的大吃大喝之中,甚至主導著逢年過節、迎來送往的各種大規模宴會,卻也有一部分皇帝懂得農耕時代的百姓疾苦,能夠帶頭髮揚勤儉節約的美德,甚至頒佈整治官場應酬吃喝的詔令,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踐行傳統文化中對於勤儉節約的相關要求。

與兒子漢景帝共同開創文景之治的漢文帝劉恆,鑑於歷經東周楚漢數百年動亂的漢初社會相當疲弱的經濟狀況,“減耆欲,不受獻”,帶頭把天子所享受的各地上貢活動叫停,並且縮減後宮開支,帶頭穿舊的、平價的、省布料的衣服,就連皇后都要親自織布。至於國宴及其以下的各種應酬自然也會在漢文帝的全面影響下而得到遏制。漢文帝時期甚至還執行這樣的法律:“吏受所監臨,以飲食免。”意思是:官吏如果接受所管轄衙門或地方的賄賂、好處,哪怕是動用公款的應酬吃喝,也要被免官。

漢景帝劉啟在繼位之初認為因為公款吃喝就免官,未免有些處罰過重,便與廷尉、丞相商議後更新了律令,規定如果官吏動用公款應酬,能夠在吃喝後主動補足所消耗的公款,就可以不再追究,如果不主動補足,那麼不好意思,還是免官處理。

從對應酬吃喝的處理上,我們既能看出秦漢律法之嚴格,也能看出文景之治這樣的治世為何會到來。之所以文景之後能夠迎來開創全新局面的漢武大帝,正是在文景二帝整治應酬吃喝這類小細節的基礎之上,才能擁有充足的物質資源開展一系列軍事政治行動的。

從近年出土的漢代簡牘來看,漢代應當是存在“公款招待”制度的,一些因公出差的官員可以在路過的驛置裡享受與其級別對等的住宿餐飲服務。從文獻上看,元康二年(公元前64年)漢宣帝劉詢曾經下詔,批評個別地方官員擅自提高過境官員的食宿標準。可見,漢代已經存在對於公款吃喝超標問題的限制與整治。

制度化管理的嘗試

公元6世紀,剛剛經歷過北魏崩解的西魏統治者宇文泰與蘇綽共同頒佈了“六條詔書”,作為西魏大統年間整頓吏治的最高準則,六條分別是:先治心、敦教化、盡地利、擢賢良、恤獄訟、均賦役。在“六條詔書”的細則中,“躬行儉約”“還淳反素”等被反覆強調,甚至提出過分鋪張的應酬吃喝屬於一種“擾亂細民”的行為,遵照“六條詔書”的各項原則,自然會被按照“悉宜罷黜”的要求直接罷免。

西魏權臣宇文泰之子北周武帝宇文邕在保定二年(562年)冬十月頒佈詔書,親身效法漢文帝劉恆,縮減後宮用度,並且督促北周境內百官都要勤儉節約,官場的應酬吃喝自然也要保持節制保持限度,不能過分干擾百姓生活,否則按照其父宇文泰制定的“六條詔書”,依然可以罷免其官職。

從宇文泰到宇文邕,西魏北周統治集團的各項勤政愛民的統治政策,為剛剛成型的“關隴集團”提供了強有力的軍政實力,而東邊的東魏北齊、南邊的南梁南陳,卻在驕奢淫逸、內訌攻殺中走向衰亡。此消彼長之間,最終實現了魏周隋三朝關隴集團對於天下的再度統一,併為接下來的大唐王朝奠定了基礎。

根據《貞觀政要》的記載,唐太宗李世民在繼位的第一年便頒佈詔令:“自王公以下,第宅、車服、婚嫁、喪葬、準品秩,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斷”,也就是說,從王親貴胄以下的所有官僚,建設宅第、使用車馬服裝、婚嫁喪葬與應酬吃喝都要按照級別享用,不能超標。“由是二十年,風俗簡樸,衣無錦繡,財帛富饒,無飢寒之弊。”這樣的貞觀之治,在很大程度上平復了魏晉南北朝四百年戰亂與隋朝末年戰亂給整個社會帶來的重創。

南北朝隋唐時期還流行一種名喚“公廨錢”的制度,這筆錢是南北朝隋唐時期官府為了取得辦公費用與官吏的部分俸祿而投入商業活動或高利貸活動的本錢,公廨錢也一度成為各級官僚公款吃喝的錢款來源。根據《唐會要》的記載,不同級別的官員,能夠享受不同預算、不同質量、不同地點的公務用餐服務,也算是中古時代限制超標應酬吃喝的一種制度化嘗試。

整治應酬吃喝,皇帝們的“努力”

歷代吃喝風之盛都難以避免。

宋代的“公使錢”

到了宋代,公務招待費被稱為“公使錢”,朝會、辦公、出差、巡防、視察都會得到“公使錢”制度保證下的公務用餐招待。這有一定的合理性,不過,過度使用公使錢進行公務招待,也是會受到朝廷或皇帝的問責的。

范仲淹的好朋友滕子京曾在宋朝西北邊境上的涇州(今甘肅省涇川縣)、慶州(今甘肅省慶陽市)擔任知州事,負責監察工作的御史梁堅就曾經彈劾滕子京在使用公使錢的時候不知節制、鋪張浪費,以應酬中“饋遺往來逾制”為由予以彈劾。

雖然滕子京只是因為招待邊境上的羌人酋長而超標,范仲淹、狄青等名臣名將也為他鳴不平,但朝廷最終還是給了降職處理的處罰,滕子京因此而被貶官,後來先後在虢州、嶽州、蘇州當官。范仲淹的《岳陽樓記》就是在滕子京知嶽州事的任上應邀而作的。

滕子京的被貶雖然有一定冤枉的成分在裡面,但宋朝的公款應酬、鋪張浪費現象也是相當嚴重的。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朝野上下才會因為御史系統的彈劾,而給滕子京降職貶官。即便宋仁宗都表態能夠理解,也不頂用。

宋代在制度上也會明確規定什麼崗位的官員不能接受吃請、什麼時候不能接受吃請(“諸道守任臣僚,無得非時聚會飲宴以妨公務”),甚至會頒佈一個應酬標準,一旦超標,就會受罰。而且絕不僅僅處罰超標官員,就是隨同主官的吏員也會受到連帶處罰。另外,在南宋《慶元法事類編》中規定,“用妓樂宴會者,杖八十”,《職制敕》則規定,“預妓樂宴會者各徒二年,不應赴酒食而輒赴,各杖一百”。可見南宋後期還是對兩宋之際的大吃大喝之風有所嚴厲收束的,甚至都到了不惜動用刑罰來處理的地步。

無效整治

明太祖朱元璋也是一個出了名的反腐皇帝,剝皮實草與洪武四大案(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桓案、藍玉案)便是他任上的手筆。運用極端手段整頓官場吏治,也算是朱元璋在宋元官場極端腐敗後的一種非常時期的極端對策了。朱元璋甚至在馬皇后的壽宴上,也只擺四菜一湯。炒蘿蔔一盤、炒韭菜一盤、寓意兩袖清風的青菜兩盤、蔥花豆腐湯一碗,便是所有參加馬皇后壽宴的人員標配餐飲。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奢侈如此,節約也是如此,從此明初官吏的大吃大喝之風也被遏制了下去。官場應酬,甚至只有在極其重要的飯局上才會出現一份葷菜。

然而,明朝自上而下的節儉之風也就堅持了洪武一朝,隨著朱元璋的謝世,節儉便被大明王朝拋在了腦後,應酬之風再度颳起,成為官場潛規則。

地方官在各路大員過境時都要逢迎諂媚,透過應酬以求更好的政治前途。接待一個巡撫甚至要花費三四百兩白銀,逢年過節的迎來送往更是如同過江之卿。萬曆年間,京師的酒樓裡竟然興起了“輪轉宴”。官員請客時,為了顯示自己的身份,每次上四碟八碗十二道菜,待品嚐後撤下,再上一輪,迴圈往復,所上菜餚大多吃不了幾口,就被倒掉。雖然明朝皇帝也經常徹查此類事件,但從應酬吃喝發端的貪腐行為,像長堤蟻穴一樣,從細微處拖垮了大明王朝,以至於晚明在應對天災、流民、外敵時頻頻出現制度性的財政危機。

清朝諸帝也曾不同程度地倡導過節儉,尤其是雍正帝、道光帝。雍正帝曾針對剩粥剩飯的處理和浪費糧食現象,下了兩道旨,提及“凡粥飯及餚饌等食,食畢有餘者,切不可拋棄溝渠”,“上天降生五穀,養育眾生,人生賴以活命,就是一粒亦不可輕棄”等要求。對於御膳房糧食的用度,也和他對於國家大事的關心一樣,事無鉅細,在應酬吃喝方面,自然也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晚清的道光皇帝在接過乾嘉盛極而衰的國家大政後,也是節儉到了極致,甚至皇后生日只請群臣吃打滷麵。然而,隨著清朝統治能力與國家實力的下降,皇帝的極端節省已經不能有效影響群臣,窮奢極欲的應酬吃喝依然在官場流行,各地官員在公務接待時,依舊請戲班唱戲、魚翅海參不斷、宴席往往五桌十桌,大宴每月都有、小宴日日不斷,自然也是耗費不少公家錢糧。

縱觀整個中國古代官場,雖然存在個別開創了治世盛世的皇帝透過以身作則、頒佈詔令、道德推崇等方式整治應酬吃喝、進而對官場腐敗進行防微杜漸的“努力”,但腐朽且自私的官本位思想依舊是古代官場的“主旋律”。即便貴為皇帝的所謂英明君主,也無法從根本上、制度上徹底遏制“應酬吃喝”的超標與浪費,更不可能徹底扭轉古代官場生態與官場風氣,以應酬吃喝為代表的貪汙腐敗,才會一次次侵蝕掉一個個封建王朝的肌體。

視覺 I 楊曉東

編輯 I 曾那迦

稽核 I 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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