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史圈中充滿岳飛是軍閥,不服朝廷命令之類的暴論。暴論大概也並不新鮮,大抵來自民國所謂大師呂思勉、胡適的言論。呂思勉所著《白話本國史》於1923年9月出版,將和議的成就歸功於秦檜,而將岳飛、韓世忠等人稱為割據之軍閥,大有暗諷民初軍閥混戰之亂象。
▲呂思勉大師,民國貶低岳飛的第一人
1924年,33歲的胡適在《南宋初年的軍費》一文中又寫道:“秦檜有大功而世人唾罵他至於今日,真是冤枉”。按民國大師,如同民國黃金十年一樣,當下確實被過於美化了,抬高了。那是個搞政治影射非常常見的時代,史學圈暴論不絕於目,如果不加辨析,將這些暴論引為圭臬,那就大謬了。
▲“九一八”之後,全民掀起抗戰熱潮,胡適先生卻怒斥道:“我不能昧著我的良心,出來主張作戰……我情願亡國,決不願學著這種壯語主張作戰!”?
但凡軍閥,必定專制一地,軍事民事司法一把抓。而諸位且看岳飛是否如此。岳飛的軍隊番號為“神武后軍”,顯然是朝廷的軍隊,所謂“岳家軍”只是個俗稱。韓世忠的軍隊也叫作“韓家軍”,張俊的軍隊也叫作“張家軍”,吳家兄弟的軍隊也叫作“吳家軍”,岳飛當時與其他幾帥並無半點不同。
▲巍巍嶽帥,精忠報國
岳飛的駐地在鄂州(今湖北武昌),紹興四年(1134年),岳飛出兵收復襄漢六郡,此後岳飛確實接管襄陽等地一段時間,進行經營恢復生產,但生產恢復之後馬上讓朝廷派遣的官員負責管理了。岳飛並沒有在湖北征收稅賦的權力。京湖地區的官僚體系和賦稅系統,是直屬於朝廷的。
▲岳飛收復襄漢六郡之戰
岳飛所部當然也屯田,也做生意。“屯田”和“回易”(軍隊搞的各種商業經營)是宋朝軍隊的傳統經濟活動,目的是在募兵制下,儘可能給國家減輕一些財政負擔。然而不能從所管轄的區域徵收賦稅,光靠著屯田回易,能弄多少呢?根據學者估算,岳飛所部屯田也好、回易也好,每年的收入頂多能解決兩到三個月、最多半年的口糧。但養一支軍隊的費用可不止口糧,還有士兵每個月的軍餉、軍衣、馬匹草料,以及兵器裝備。
▲正在屯田的岳家軍
因此,從建炎三年冬(公元1129年)岳飛率東京留守司軍餘部獨立成軍開始,到紹興十一年春(公元1141年)岳飛到中樞擔任樞密副使為止,總共十一年的時間,岳家軍的後勤開支一直是靠中央財政解決的。
▲“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的岳家軍
朝廷沒法收回岳飛的兵權嘛?“紹興和議”前,宋高宗撤消了韓世忠、張俊、岳飛三宣撫使司,三人的兵權都被解除。只是金兀朮還不滿意,一定要宋廷拿岳飛的人頭表現議和誠意,擔心自己去世後南宋重新起用岳飛,才有岳飛的被殺。
▲顢頇無道的宋高宗
後來完顏亮南侵,宋高宗又提拔成閔、李顯忠、吳拱分別擔任淮東制置使、淮西制置使、湖北京西制置使,分管淮東、淮西、京西三路,即便議和之後也沒有馬上解除三人兵權。豈不是這三人的權力還要大於當年的岳飛?
▲想要“立馬吳山第一峰”卻被虞允文粉碎霸業的完顏亮
開禧北伐失敗後,宋朝又逐步加強如制置使、安撫制置使、宣撫使、督視軍馬、都督軍馬之類官員的統兵體制。制置使等官員儘管品位各有等差,卻逐步削弱和取代各都統制的事權,成為事實上的大軍區統兵官,直接指揮前沿軍務。
▲因為正面缺乏措置一方的邊帥,開禧北伐被金人打成了泰和南征
就拿南宋後期名將趙方為例子,趙方“起自儒生,帥邊十年,以戰為守,合官、民、兵為一體,通制(置)、總(領)司為一家”,成為獨攬一個大軍區軍政、民政和財政的方面大員。
▲開閫荊襄,屢破金軍的趙方
倘若岳飛是軍閥,那麼從早期的宗澤,到後期的孟珙、餘玠、杜杲,一直到最後撐起南宋落暉的張珏、李庭芝、文天祥,就無人不是軍閥了。而倘若不是這些大將邊臣一直有一定的自主權,就靠趙構和秦檜留的爛攤子,南宋怎能在金國和蒙古的進攻下前後堅持150年以上?
▲守衛揚州,不屈殉國的大英雄李庭芝
而南宋之所以不能中興,不能北伐成功,不能熬死蒙古,正是因為朝廷給邊帥的許可權還不夠,處處猜忌。實際上,趙宋數百年之經營,皇權異常強大,武臣圖謀割據者,轉瞬可滅。吳璘之孫吳曦,其家族在蜀地三代經營,一旦降金割據於蜀,結果如何?馬上被義士誅滅滿門。
▲叛臣吳曦,毀了吳家的百年忠名
呂思勉大師等人發表暴論,認為岳飛是軍閥。他們不知道,若岳飛等諸將全無自主性,彷彿北宋初年諸將那樣被趙官家似提線木偶一樣遙控,臨安小朝廷早被金兀朮滅了,也不用等到100多年後的崖山落日了。
參考資料:
王曾瑜《宋朝兵制初探》
河北大學·鄭麗萍《宋朝宣撫使制度研究》
程民生《宋代地域經濟》
宋·莊綽《雞肋編》
鄧廣銘《岳飛傳》
龔延明《岳飛精神與民族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