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明朝的藩王制度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眾所周知,朱元璋是歷史上著名的草根兒皇帝。出身貧寒,白手起家,沒什麼背景勢力。這樣的出身導致其對於自己實力的不信任。因為他朱元璋的背後沒有任何家族勢力撐腰,他坐上這個位置完全是靠自己帶著一眾兄弟們打出來的。

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明朝的藩王制度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這些人個個位高權重,誰也保不齊,某天他們不會造他朱元璋的反。所以朱元璋建立錦衣衛,密切監視朝臣。當然這還不夠,朱元璋身為開國之君,功比天高,所以其實也不是太怕他們。但是朱元璋擔心自己去世之後,老朱家便沒了靠山,屆時那些位高權重的大臣們,隨時有可能架空皇帝。

所以在明朝建立伊始,朱元璋便開始學習劉邦,大肆分封諸姓諸侯王,接著再把這些諸侯王分封到各個地方,以此來拱衛宗室。明太祖在全國各地封了包括自己二十五兒子(第二十六子朱楠幼殤,未封王), 與侄孫朱守謙,在內的二十六個王。不過,前提是都在封地裡給我待著,沒事兒不準進京瞎晃。

據明史記載:“初,太祖大封宗籓,令世世皆食歲祿,不授職任事,親親之誼甚厚。”

他們有私兵,有田產,有歲祿,甚至可以過問領地周圍的地方事務,所以,說明朝初期的王爺,權力是很大的。特別是像燕王朱棣這樣的邊塞藩王,因為要對抗蒙古人,守衛邊疆。他們的權力往往更大,其私兵甚至都能過萬。

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明朝的藩王制度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明朝的藩王在地方上一般是住在自己的王府裡,明朝的王府和清朝的也不一樣,清朝的王府一般就是一座豪宅,而明朝的王府不是“房子”,而是一座“城中城”,藩王一般到了地方上就會修一座王城,明朝法律《大明會典》規定親王的王城,城牆的高度為二丈九尺(將近10米),王城的周長為三里(1。5公里)。

開封周王府、北平燕王府因建在宋金故宮、元大都之上,開封府城週二十八里,周王府王城週迴九里,宮城週迴五里,王城和宮城相當於明清河南府洛陽縣城及同時代普通縣城的大小。

所以明朝藩王的王城,在地方上就是個城中之城,國中之國,而不是一個四合院或者帶大花園的別墅。

比如秦王府在西安,晉王府在太原,他們在西安、在太原的王城是他們直屬的地盤,他們可以在自己的王城裡發號施令,地方官管不了他。

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明朝的藩王制度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他們的權力大到可以直接關係到每一個地方官的任命,朱元璋時代為了增加藩王在地方上的權力,一般是讓王府的屬官兼任重要的地方官,如秦王府的左相兼任陝西行省參政(陝西省副省長),晉王府左相兼任山西行省參政(山西省副省長),晉王府的左傅還兼任太原衛指揮使。這樣地方上的軍、政兩方的官員基本上都是王府的屬官,藩王就是他們當然的領導。

以朱元璋二子秦王朱樉為例,秦王府有護衛兵馬4萬餘人,這支部隊完全聽命於秦王,不受他人節制,遇到戰爭,陝西邊塞的所有兵馬一體受秦王節制,遵從秦王的指揮,同時,秦王府的屬官還兼任地方上的都指揮使或者布政使,除了皇帝,沒有任何官吏敢於挑戰秦王的權威,開國公侯也概莫能外。

所以說明朝初期的王爺權力很大。

不過明朝藩王和地方官的關係,不同的時代是不同的。在經歷朱允文和朱棣兩朝之後,明朝王爺們的權力大大下降。

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明朝的藩王制度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因為藩王擁兵自重,過於獨立,威脅中央。所以建文帝繼位後開始考慮對付他的叔叔們,周王朱橚,代王朱桂,湘王朱柏;齊王朱榑;以及岷王朱楩在一年時間裡相繼被廢。

燕王朱棣為了自保,發動靖難之役,取而代之。而朱棣自己就是靠著造反起家,他自然比任何都明白,藩王如果權力過大會有怎樣的後果。

所以在朱棣上位之後,為了避免自己這種現象在於後人效仿,所以他開始繼續進行削藩。

從這之後,明朝王爺們的權力大大被削弱。在地方官的任命上面,明朝皇室會直接任命,明朝王爺不可以再幹涉。明朝王爺們如果沒有天子的召見,是不能直接去京城的。就算是自己的生母在皇宮裡面去世,明朝王爺們也只能在封地進行祭奠。就算得到准許可以前去京城祭奠,不能進入京城內部的。

特別是明朝中期以後,藩王雖然地位高,但卻沒有權力指揮本城的知府、本省的布政使等地方官做事,如封地在保寧府(四川閬中)的壽王朱佑耆(明憲宗之子、明孝宗之弟)有一次因為保寧知府打了他的王府屬吏,非常生氣,就讓他的長史拿著自己的親王令旨去四川巡撫衙門,命令四川巡撫將保寧知府革職查辦。結果四川巡撫根本不聽他的,並且把這事上報朝廷,明孝宗下令以後長史司不許聽從藩王的“亂命”,藩王的命令要是不對,要勸阻,長史司要是去執行藩王的亂命,干預地方行政,允許各省巡撫將長史治罪。

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明朝的藩王制度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雖然王爺們不再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但尊貴的地位卻讓地方官員不敢輕易招惹。王爺們在王府中依然擁有權力,但卻不可以隨意指揮地方官員,如發現王爺們有不法之事,地方官只能上報朝廷,自己無權處置。

換句話說就是藩王無權指揮地方官做事,但地方官也無權管藩王,特別是王城,那是藩王們的國中之國,藩王們在王城中做什麼,地方官無權過問。甚至藩王在地方上違法亂紀,地方官也不能直接處理,只能向朝廷彙報情況,等候朝廷的處理。

“有明諸籓,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清史稿》

所以明朝王爺們其實從最開始的擁有實權,再到最後的被剝奪權利,這一系列的過程,是經歷了一個轉折的。

無事可做的明朝王爺,不得不閒散在家裡。眼看著終日無所事事,明朝王爺後來竟然找到了一個很大的樂趣,那就是不停的在家裡娶老婆生孩子。如果哪個明朝王爺生孩子多的話,那麼他就能夠得到一大筆養孩子的費用。

據《皇明盛事》記載,僅兒子就生了一百多個,至於女兒的數量,沒有統計,估計也不再百人之下,以致王府聚會兄弟姊妹之間都互相不認識,也算是一大奇聞。

當然,生再多也無所謂,反正有朝廷養著。

朱氏子孫都有爵位,除皇位繼承人外,其餘皇子全部封為親王,即我們熟悉的一字王,如秦王、燕王、魯王。除親王的繼承人外,其餘王子全部封為郡王,如項城王、淮陰王等,區別為二字王。靖江王為特例,實授親王俸。以此類推,郡王下面還有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鎮國中尉、輔國中尉、奉國中尉。奉國中尉在爵位中也是最低的,但奉國中尉的兒子不論嫡庶,統統世襲,也就是說,只要是朱氏子孫,最起碼也是一個奉國中尉,衣食無憂是最基礎的保證。

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明朝的藩王制度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親王一年的俸祿在10000石祿米,郡王則有2000石,就是最低的奉國中尉每年也有個200石左右。

我們都知道,明朝的俸祿之低幾乎創了歷朝歷代之最,即使官至一品,每年的俸祿也不過1000石左右,要是個七品縣令,每年不過90石的俸祿,別說富有,就是養家都養不起,然而朱元璋對自己的子孫卻是做到了仁至義盡。

這便是明朝的所謂“國營養豬制度”。

朱元璋當年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本想一勞永逸,讓子孫萬代再也不受食不果腹的危機,他規定,凡是朱氏子孫,一律不用當差納糧,即一出生就全部由國家財政供養,不用勞作,不用考取功名,就能一輩子衣食無憂。

到了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孫如爆炸式裂變,據清人估計,崇禎初年的時候,朱氏子孫已突破200萬人大關,巨大的財政負擔加上貴族的驕奢淫逸,使得百姓不堪重負,可以說,大明王朝的覆滅各地王爺們貢獻了不可磨滅的“功勞”。

這是晚明爆發如火如荼的農民軍起義的重要原因。

清朝入關後,鑑於明朝龐大臃腫的藩王制度,將王爺全部留在京城,除了立有大功的鐵帽子王外,其餘爵位也依次遞減,讓國家財政不再有如此大的負擔,算得上是整個封建王朝處理藩王問題最得力的一個朝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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