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了母親送給他的“禮物”,魯迅說:愛情,我不知道你是什麼!

魯迅:我是一個可憐的中國人。愛情!我不知道你是什麼。

1919年初,魯迅在他的《隨感四十》中寫道:我年十九,父母給我討老婆。於今數年,我們兩個,也還和睦。可是這婚姻,是全憑別人主張,別人撮合:把他們一日戲言,當我們百年的盟約。彷彿兩個牲口聽著主人的命令:“咄,你們好好地住在一塊兒罷!”

借用一個所謂陌生少年的口吻,魯迅罕見地描述了他的婚姻,那句“愛情!我不知道你是什麼”惹人心酸,因為他娶了母親送給他的“禮物”。

錯失唯一一次機會,“愚民”朱安成為魯迅一生的“汙點”?

娶了母親送給他的“禮物”,魯迅說:愛情,我不知道你是什麼!

而就在這一年深冬,北平八道灣迎來了它的女主人——朱安。

1919年11月,紹興新臺門周家六房聯合將老房子賣給當地的大地主朱閬仙。

魯迅冒著嚴寒,趕在年底,回到了相隔兩千餘里的紹興,永別了三味書屋和百草堂,遠離了熟識的故鄉,帶著一家人,搬到他在北平購置的八道灣三進小院。

作為母親送給魯迅的“禮物”,年過40的朱安,也依依揮別了孃家的親人,踏上了前往北平的船。

這一去,朱安跟孃家人,跟故鄉,從此永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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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一刻,朱安的心也許是雀躍的,因為她沒有作為“禮物”的自覺。

她覺得自己像極了一隻蝸牛,慢慢爬慢慢爬,終於用了20年的時間,爬到了大先生的身邊。

然而,北平的天空,只有聒噪的老鴉在憔悴哀叫;八道灣的院子,只有兩株樹,一株是棗樹,還有一株也是棗樹;朱安的日子裡,滿是乾枯的味道。

八道灣的小院,是一座老式的三進院。外院是魯迅自己居住以及門房和堆放書籍雜物的倉房,中院是母親和朱安住,裡院一排正房最好,是周作人和周建人的家。

在這看似團圓的大家庭裡,朱安依然過著嫁給婆婆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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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安與婆母

儘管每次買回來點心,魯迅第一個送給母親挑,挑完再給朱安挑,自己只吃剩下的,但朱安知道,她和大先生之間隔著厚障壁。她越想拼命跟上大先生的節奏,卻越顯得自己低俗、蒼白和無趣。

朱安符合魯老太太對於兒媳的所有認知,因此她不明白,這麼賢良的女人,魯迅為什麼選擇漠視。

魯老太太忍不住問魯迅,她哪裡不好,你們要各過各的?

魯迅說:跟她談話沒味道,有時這個女子還愛自作聰明。

他舉了個例子說:有一次,我告訴她,日本有一種東西很好吃,她說是的,是的,她也吃過的。其實這種東西不但紹興沒有,就是全中國也沒有,她怎麼能吃到?這樣,談不下去了。談話不是對手,沒趣味,不如不談……

朱安的“以夫為天”,魯迅不喜歡;朱安的“大度賢良”,魯迅更是深惡痛絕。

在紹興獨守空閨的七年,朱安曾託付弟弟給魯迅寫信,囑他勿忘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體貼地要為大先生納妾。

這段往事,在魯迅的日記裡留下注腳:“二十六日……下午得婦來書,二十二日從丁家弄朱宅發,頗謬。”

無論在紹興周家臺門,還是在北平八道灣,魯迅和朱安一起,一直守著空殼般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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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1923年,上天又給了朱安一次機會。

那一年,魯迅和二弟周作人鬧翻,自我放逐,離開了八道灣小院。囊空如洗的魯迅,只買得起在磚塔衚衕61號裡的三間北房。

魯迅給了朱安兩個選擇,一是回紹興老家,一是繼續留在八道灣周作人家。

回紹興老家,不過是一句笑談。且不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以她“魯迅夫人”的身份回家,無異於休妻棄婦,讓朱家蒙羞,是她不能承受之重。

至於八道灣,大先生在的八道灣才叫家,大先生和二先生鬧翻了,她以何顏面留下?

魯老太太把一切看在眼裡,又一次使用了母親的權威:“你搬了家,也要人照料,帶著她罷。”

魯迅沒有問朱安為什麼兩個選擇都不要,因為他知道,朱安是母親送給他的“禮物”,他一頭挑著母親,一頭挑著朱安,永遠卸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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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與母親

在磚塔衚衕61號的9個月,是朱安一生中唯一的光,唯一和大先生獨處的時光。

這9個月裡,朱安像一個真正的女主人,掌握著周家的柴米油鹽,衣食住行。

那段時間,魯迅罹患肺病,終日咳喘。擅於烹飪的朱安找到了用武之地,託付孃家人買來了大先生最愛的紹興鹽煮筍和茴香豆,細細地磨在他的粥食裡。

只因為魯迅一句“這種糕點好吃”,朱安邁著她的小腳,常走十里路去稻香村,為大先生挑選糕點。

但誰知道,在避無可避的磚塔衚衕61號,魯迅將一隻箱子和箱蓋分兩處擺放,一處放洗好的衣服,一處放要洗的髒衣服,為的是將與朱安的接觸減到最少。

曾經長期在魯迅家中幫傭的老媽回憶:大先生與太太每天只有三句話。早晨太太喊先生起來,先生答應一聲“哼”,太太喊先生吃飯,先生又是“哼”,晚上先生睡覺遲,太太睡覺早,太太總要問:門關不關?這時節,先生才有一句簡單話:“關”,或者“不關”,要不,就是太太向先生要家用錢,先生才會講著較多的話。如“要多少”?或者再順便問一下,什麼東西添買不添買?但這種較長的話,一月之中,不過一兩次。

娶了母親送給他的“禮物”,魯迅說:愛情,我不知道你是什麼!

磚塔衚衕魯迅故居

1924年2月4日,除夕,魯迅在日記裡寫道:“舊曆除夕也,飲酒特多。”

6日,大年初二,魯迅又在日記裡寫道:“雨雪,休假……夜失眠,盡酒一瓶。”

這個年,是魯迅和母親、朱安一起過的。苦澀而濃郁的酒味摻和著複雜的感情,對於朱安,魯迅只如他和好友孫伏園所吐露的:“凡歸我負責的人,全隨我走。”

為此,魯迅輾轉向兩個朋友借貸了八百塊銀元,在西三條衚衕21號購置了一座小院。據說,這筆鉅額的外債,魯迅直到兩年後去廈門大學教書,藉助教授的薪水才陸續還清。

1924年5月,魯迅帶著母親和朱安搬到了西三條衚衕21號,這裡,也成為朱安最後的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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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三條衚衕魯迅故居

舊式包辦婚姻,無外乎三種情形:服從命運,日久生情,如同胡適和江冬秀;不甘擺佈,始亂終棄,如同徐志摩和張幼儀;受之不甘,卻之不得,如同魯迅與朱安。

魯迅選擇了最後一種,更殘忍、更激烈,用現代的話來說,叫做喪偶式婚姻。

他不愛她,但也沒有道理恨她,因為她是孑然無助的,只能像一棵死纏住他的藤,把自己一聲的命運完全系在他的身上。

他評價娜拉出走時說,“在現在的社會里,不但女人常作男人的傀儡,就是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也相互地作傀儡,男人也常作女人的傀儡……”

也許,魯迅說的就是自己,朱安不正是他的傀儡,而他自己,不也是朱安的傀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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