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養了7個兒子,其中一個突然夭折,然而. . . . . . . 後悔死了!

從前有個愚蠢的人,生養了7個兒子,其中一個突然夭折。當時這個蠢人見兒子既然死了,便想將屍體停放在家中自己離開這裡。

別人看到後,就對他說:“活著和死去,是兩條不同的道路,要鄭重其事地抓緊處理,儘快將死者的屍體弄到遠處好生掩埋了,怎麼能就這樣隨便丟在屋裡,自己卻棄它而去呢?”

此時,蠢人聽了這些話,心裡就合計道:“如果不讓放在屋裡,一定要弄到遠處安葬,那還得再殺一個兒子,讓擔子兩頭的重量差不多,才可以平穩地挑著擔子運到遠處的墓地。”於是就又殺了一個兒子放在另一頭挑著,運到遠處野地裡去埋葬。

當時人們見到這種行為,發出強烈的嘲笑,都說這是天下少有的事情。

看完這個故事,我們心中不禁會有這樣的疑問:如果死去的兩個兒子體重不一樣,那這個父親是不是要接著殺掉剩下的幾個兒子?愚人看到了擔子兩端的重量不一樣,但想出來的解決方法卻是如此的殘忍。首先,他棄死去的兒子於不顧,這已經把自己陷入了不仁不義的深淵。之後,他為了證明自己對死者的禮遇,竟然要殺害另一個兒子,如此一錯再錯,終會抵達令人髮指的地步。

生養了7個兒子,其中一個突然夭折,然而. . . . . . . 後悔死了!

生活中總有一些人,每每觸犯一些條例規定之後,就想靠關係走後門來欲蓋彌彰,豈不知是在用另一種違規的方法去遮掩自己的錯誤。如此下去,不是錯上加錯嗎?對於過失或者錯誤的姑息縱容,其實是另一種犯罪的方式。得過且過的思想,終歸會把自己引上一條不歸路。

法遇住持在江陵的長沙寺時,寺裡有一僧人因酒醉而耽誤了為大殿上香的時辰。法遇知道後,只對其做了輕微的處罰。可是隻喝酒一項就已觸犯戒律第一條,即可逐出山門,何況又誤了殿上燒香呢?法遇的師父道安禪師在遠方知道了這件事之後,便用竹筒裝了一根荊條,親自封好,派人送給法遇。

法遇開封見到荊條,獨自感慨地說:“這件事是由飲酒僧引起的,是我教導徒弟不夠勤勉且對其處罰不嚴而造成。道安師父在那麼遠的地方還擔憂我,送荊杖警示於我。我有愧於師父啊!”說完便召集眾僧,把道安禪師寄來的竹筒放置在香案上,燒上了一炷香。法遇站起來走到眾僧面前,向竹筒致敬後,就趴在地上,命令僧人用荊條抽他三下。然後把荊條放回竹筒中,法遇當眾垂淚自責,並把飲酒僧攆出了山門。

這件事傳出後,人們無不交口稱讚,都說法遇是個知錯能改的好和尚。從此,長沙寺法紀嚴謹,道風端正,外地僧人紛紛來此掛單(指行腳僧到寺院投宿),寺廟香火十分興旺,法遇最終也成了得道高僧。

一個人難能可貴的是認識自己的錯誤,但是比之更為可貴的是改正自己的錯誤。浪子回頭金不換,能夠一絲不苟地對待錯誤,才是改正的前提所在。“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對待過失和錯誤,我們應該防微杜漸;對待工作和生活,我們應該用一絲不苟的態度去創造和迎接新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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