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調查,“花衣”——苗族工藝美術的巔峰

原文載民國時期陳國鈞《貴州苗夷社會研究》一書。舊文重讀,彷彿穿越百年,一切已變,又似乎未變,苗族文化何去何從?

民國調查,“花衣”——苗族工藝美術的巔峰

苗族的工藝——紡織與繡花

——陳國鈞

一般地說來,現今苗夷族的社會,一切還是停滯在農業時代的初期狀態中,因此,他們的生產方式是原始性的,是農業和手工業的結合,所謂“男耕女織”,亦即是這種生產方式最簡單的寫照。苗夷族間的物質文明是落伍的,但是男女的體格都很壯健,生產力也就極強,除了農耕之外,更從事於各種手工藝品的製作;這種工藝品,一方面因不需要,另一方面不重視,所以至今還未踏入商品的生產階段,亦不能脫離了農業的範疇而獨立發展起來。他們的作品,多供自用,即是自然經濟的家庭工業而已。視苗夷族自作的工藝品,為數頗多,其中形質縱然粗糙拙劣的居多,但優美的亦頗不乏。例如,紡織,繡花之類,其精緻而富有藝術價值,充分表現了苗夷兩族性格的美,現以限於篇幅,特舉紡織,繡花兩項略述於後,其餘可見一斑:

一、紡織

——操勞這工作,大抵由婦女擔任,每在農耕餘暇從事之,她們普遍的家庭工藝,當推紡織第一。苗夷族女子比男子勤勞,雞鳴即起,白天助理家務,晚上便紡紗織布,以松木點火做燈光,家家如此,全寨充溢了軋軋的機聲。通宵紡織不倦,苗夷族男女所傳的衣裙,俱系自織自制,每家所織的布,大致可夠一家所需的衣料:其所用之材料,為本地出產的棉花,如漢人用土法木機,札花紡紗,織成布以做衣衣服。貴州南路氣候溫和,宜於植棉,在榕江縣附近一帶,侗家住的所在,產棉多,近淺黃色,塵物甚少,品質極佳,因榕江舊名古州,故有“古州棉”之稱,年年有負販漢商向侗家大批採買,遠銷兩廣。通常苗夷族所織的布匹,俗稱“平布”,雖不及洋紗布的寬長,然質是厚而有紋路:貴州東南的黑苗與侗家,用棉花織成的布,厚如銅錢,有花椒布、斗紋布、斜紋布等數種,染成顏色後,甚是美觀,苗夷族除以棉花織布製衣外,大多數仍以自種的火麻為之;每年三月,播種麻籽,需六個月的生長始可收割,割後製成麻線,撻上簡單機床,法同於織布,但麻布紡織,頗費時日,貴州西路花苗的花紋布,即用麻漂白後所織成,精細輕軟,初見者不知其為麻質。苗夷族所織成的布通常都很厚,尤喜染成深藍色,這因為他們出入深山之中勞作,衣服不易為荊棘弄破,而且他們縫製一件衣服甚難也不常洗換,所以染深藍色最為適宜;他們染色用自種的植物染料,是蓼科植物的藍草,猶如美洲土人的蘇木,染色時的手續頗煩。

織布之外,尚有花苗自作的毛織物,貴州西路一帶山高,氣候寒冷,地廣人稀,不宜於種植農作物,而是適宜於牧羊,如大定、威寧、水城一帶的大花苗就盛行牧羊之風,在冰天雪地中,常見牧羊男女,驅逐羊群,歡呼歌笑,衛羊警犬狂吠過路的人,大有我國北地的風光,那地每家牧羊多則數十頭,少則五六頭,所餵養的羊,形狀類似綏遠蒙古的綿羊種,牧羊的成本微博,而其利益豐厚,羊毛既可供織物,羊皮又可硝制被褥,羊肉復能售於市場。大花苗男女都能自做毛織物,以羊毛氈為最佳,厚的可做被褥,薄的可做外衣之類,毛氈質地為純毛,價格甚低,雖不雅緻,但足供禦寒;每屆冬日,便可見大花苗男女,各披上一條毛氈,其形狀類似斗篷,日裡擋風,夜裡做被褥,是他們冬季的必需品。在大花苗作的毛織物中,最薄的一種近乎絨嗶嘰之類,其質尤佳,固系人工織成的,當然比不上舶來品的華美,但以苗夷族的眼光觀之,則極富有價值,冬季用來縫衣,其質耐久,而能禦寒,當地許多土豪地主大戶逼迫苗夷佃農,先期織送,初見者絕不信苗人有此出產物。

二、繡花

——苗夷族有一共通特徵,即女子無一不擅長繡花,愛美的觀念,非常濃厚,對於自己所穿衣服上的花紋,異常考究,花線向漢人買來,家庭辛苦所得,即作此種消耗,然其色的配合,形狀的精巧,卻不亞於湘繡杭繡等,著實難能可貴。苗夷族女子責任重大,勞作甚忙,但必在百忙中偷出須臾的時間來做花紋,一切飲食起居都可簡陋,而做花紋的功夫,卻不可忽視。她們做花紋的工作法,大致可分為下述四種:

(一)織花

——此法在織布時用彩色線或是羊毛,鑲織成各種花紋,顏色很鮮明,形狀不一,有長方、三角、鋸齒、十字等形狀,我們以幾何的眼光觀之,苗夷所織的花紋,大多是利用平行線,以狀其花紋,如大花苗中以白的麻布,染赤色的羊毛,織成紅色的花紋,即是此例。

(二)粘花

——此法系剪各種彩色綢布,粘成不同樣的花紋於衣裙上,材料多是向漢人處買來的;這項粘花,多用於裙帶、腰際或其他裝飾品上,花紋既精巧,顏色又鮮明,青苗與黑苗女子最善此法,在她們的服裝上即可見到。

(三)刺花

——此法又名挑花。女子從幼學習針線活,除協助農工家務等外,就專心一意用針線刺繡花紋,每見她們入山砍柴,或牧畜牛羊等時,亦多將刺花的材料,藏諸腰際,一逢空閒,就取出刺繡,我們往往看到苗夷女孩牧畜,傍晚歸來,手攜布卷,就是她們在空餘時所做的刺花,每逢集會時所穿的各種花紋,亦即是她們日積月累所刺成功的。

(四)繪花

——此法又名蠟染,亦即日人鳥居龍藏在貴州苗族調查報告書中說的蠟纈法:所謂蠟染,並非以蠟作染料,而是用以作染色時的防禦工作而已。考此法,各種族皆有,傳說發源地是在爪哇Jawa,發明年代已不可考了。遠在我國隋唐時代仍盛行,迨後流傳到日本,至今尚存。但此法在我國漢族間失傳已久,此在苗夷族中今仍儲存,這是民俗學上最堪注意的奇事。苗夷族間流行這種繪花方法,然而最盛行的要算花苗與仲家,小之如手帕、腰帶,大之如衣裙、被單等日用物品上常可見到;尤其花苗,如《貴州通志》特別述及花苗繪花之情雲:“裳服先用蠟繪花於布,而後染之,既染,去蠟則花見,飾袖以錦,故曰花苗”。繡時必備一枝筆,這筆系用銅片製成,其構造以薄銅片二小塊,製成斧頭形的筆頭,裝上一根柄。形狀好如鴨嘴筆,筆頭兩端有小口如鉛筆心粗細;要繪時,先取自做的黃蠟,即蜂蠟,要富粘性而又鬆脆,富粘性則繪上不致剝落,能鬆脆則易生冰裂狀,將蠟放入小鍋中加熱,待完全融化時,拿銅筆浸入放蠟的小碗中,銅片內佈滿蠟汁,手執著筆即可在坦平的白布上任意描繪,蠟汁就由小口內流出而染成各種紋樣,描繪工作全部完竣之後,等蠟汁乾透,便將布放進染缸染色,蠟汁處染不到色,沒有蠟汁處染到色,染過數回曬乾,乃將這布放入煮沸水中,使蠟質完全漂清,水面上見有拉浮起,即需撇去,則這布取出後,就可顯現出白底的花紋了;倘要更增些美觀,可用各色染料加上牛膠,繪在白花之上,花紋益發變化,雖經久矣不會落色。上述即是繪花的實際情形,方法是簡陋的,但首先要在描繪的技術上下一番功夫,因為一落筆後就難得移改,而且處理不慎,繪上去的蠟花容易損傷,所以必要有極熟練的技術;圖樣色彩可以獨出心裁,自由設計,苗夷寨中許多老婦人,多有這一種非常的手段,繪時神妙匠意,真令人感嘆不已!

苗夷族衣服上的花紋,大多如上述四種,至其花紋的樣式,類別繁多,花苗所繡的花紋,多吻合方形或平形的圖案外,其粘花、刺花、繪花,就多別出心裁,值得我們悉心研究。

我們觀無論哪一種民族,對服裝與花樣,都是刻意講求的,苗夷族何嘗不然,紡織繡工既複雜,而耗時尤多,這因習俗如此,凡遇集會,如婚喪、跳花、跳場、跳月、鬥牛、行歌、趕場、搖馬郎等事,無異就是花衣的比賽會。每個女子都穿上花衣,新樣花色,鮮質奪目,務使自己賽過人家。若分析其用意有三點。

一、容易婚配

——苗夷族在婚喪喜慶時期,亦即男女發生婚姻關係的媒介場所,倘沒有新鮮花衣,便不容易引起男子愛戀的熱情,因而缺乏出嫁的可能性。

二、誇稱富有

——苗夷族富虛榮心,每值大集會時,其家長不惜終日奔走張羅,乃為女子借花衣,以便屆時誇稱其家為富有之家。能博得眾人的尊譽為榮。所以他們日常的生活雖是困苦不堪,但置身在熱鬧場中興趣濃厚則不知其為窮苦者。

三、尊敬事主

——凡逢集會時,來賓不穿華麗的花衣,即不足表示對事主的敬重之意。

此三點用意,因而苗夷族對於紡織與繡花工藝的普遍性,乃表現出高超的藝術價值,誠是苗夷族文化的一大特色!

(該文發表於《社會研究》第三十三期,九月七日)

民國調查,“花衣”——苗族工藝美術的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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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調查,“花衣”——苗族工藝美術的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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