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騎電車帶同事上班發生事故,同事將男子告上法庭

男子騎電車帶同事上班發生事故,同事將男子告上法庭

近日江蘇某路段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男子大壯(化名)經常搭乘同事老張(化名)的電動車一起上班,而老張也從未對大壯收取過任何費用,而就在一次搭乘的過程中發生了交通事故,大壯跳車後和一輛經過的貨車發生了碰撞,隨後大壯受傷嚴重,住院費用高達30萬元保住了性命。

男子騎電車帶同事上班發生事故,同事將男子告上法庭

事後,大壯越想越生氣,於是將老張和貨車司機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對此不少網友表示:自願乘坐,自主下車,自己跳車沒有觀察好路段情況,被貨車撞了責任不是在自己嗎?為啥還要告騎電車的老張?老張做好事還能被告,真的讓人無語了。

男子騎電車帶同事上班發生事故,同事將男子告上法庭

對此獨教授諮詢了董琳律師:老張騎電車搭載大壯的行為屬於好意同乘,並沒有收取任何費用,貨車也存在著超速的行為,而大壯是看到貨車速度較快,擔心兩車相撞所以自己跳了下來,不料剛好被貨車撞倒,大壯的跳車行為本就存在一定的危險性質。而老張並沒有看到路標上的讓行標誌,以及騎電車搭載12歲以上的成年人,也存在一定的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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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法院綜上考慮,判處貨車司機承擔60%的責任,老張承擔15%的責任,其餘的由原告大壯承擔!自願搭車,自己跳車,自己沒判斷好交通狀況導致了意外的發生,事後倒打一耙將老張和司機告上法庭,所以這年頭學會拒絕很重要,騎電車千萬不要帶12歲以上的人了,遵守規則才能享受法律的庇護。

男子騎電車帶同事上班發生事故,同事將男子告上法庭

男子騎電車帶同事上班發生事故,同事將男子告上法庭,對此大家怎麼看?最後獨教授留下一個問題,大壯在上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傷呢?留言說出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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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獨教授,依法胡說,認真生活。

TAG: 大壯老張電車貨車跳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