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放煙花、丟垃圾?福州昨天頒佈兩個法規

(李暉 季春)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會為《福州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辦法》《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的頒佈實施召開新聞釋出會。煙花爆竹實行限放九種地點禁止燃放

《福州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辦法》將於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了我市的煙花爆竹的燃放實行限放(限放區域及其燃放的時間見圖表)。

怎麼放煙花、丟垃圾?福州昨天頒佈兩個法規

辦法用列舉的方式明確了九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見圖表)。

怎麼放煙花、丟垃圾?福州昨天頒佈兩個法規

辦法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條款。其中,違反規定在限制燃放的區域和時間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並處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在禁止燃放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燃放規定品種和規格以外的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並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會上,市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將根據辦法,強化對重點區域、重點物件、重點時段的檢查執法力度,重點打擊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以及燃放超品種超規格煙花爆竹等行為,及時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透過正面引導和反面教育,規範煙花爆竹銷售與燃放秩序。生活垃圾投放不合規個人最高罰200元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將於明年1日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其他垃圾等五類。市政府應當根據分類標準制定生活垃圾的具體分類目錄,並向社會公佈。

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到有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內或者指定的收集點,不得隨意拋棄、傾倒、堆放生活垃圾。

條例還明確了投放管理推行責任人制度、餐廚垃圾逐步實施電子聯單管理、垃圾分類與績效評先等掛鉤、城鄉都需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等內容。

條例規定,未按照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

會上,市政府負責人表示,要在全市範圍內全面貫徹實施條例,力爭2020年底前城區生活垃圾全部實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

限放區域及其燃放時間

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不含宦溪鎮、壽山鄉、日溪鄉)、馬尾區(不含亭江鎮、琅岐鎮)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

除夕、正月初一全天

農曆臘月二十四、正月初二到初六、正月十五的六時至二十二時

注:在重大慶典活動和其他節日期間,需要舉辦焰火晚會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報批後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除上述區域外的其他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規定轄區範圍內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時間等有關事項。

九種地點禁放煙花爆竹

文物保護單位

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煙臺山、鼓嶺等歷史文化街區、風貌區和歷史建築群保護範圍內

建(構)築物內,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加油站、加氣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及其周邊一百米範圍內

城市主次幹道及高架橋、立交橋、人行天橋、隧道及地下通道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敬(養)老院、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風景名勝區和林地、公共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並公佈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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