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費用報銷不能只附一張發票!這16種費用發票不能再報銷!

所有會計注意了,某公司費用報銷只附一張發票被查了!即日起,8種費用報銷不能只附一張發票,會計收到這16種發票不能再報銷了!會計收到不符合規定的發票,要立即退還,否則損失還得由自己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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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報銷只附一張發票被查了!

注意,費用報銷光附一張發票被罰了!

即日起,費用報銷不能只附一張發票!這16種費用發票不能再報銷!

重點看:

企業所得稅核實情況,稅前列支不符合稅收規定的費用未按規定進行納稅調整。

該企業稅前列支的會議費不符合稅收規定,被定性為偷稅13204。53元,被處罰款和滯納金。

提醒各位注意!光靠一張發票並不足以支撐業務是真實合理的,如果光靠一張發票入賬無論是在企業內部控制管理還是稅務管理上都存在漏洞和風險。

現在看到還不算晚,大家看完文章先去看看自己公司有沒有類似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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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這16種費用發票不能再報銷 !

一、收到增值稅普通發票,發現沒有納稅人識別號,不能報銷!

根據第一條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二、收到發票,品名是辦公用品等籠統的名稱,沒有具體明細不能報銷!

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開具不實的發票,不能報銷。

三、收到發票帶的清單,是自行用A4紙列印的不能報銷!

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帶有清單,但是清單不是從防偽稅控系統開具打印出來的,不要拿去報銷。

四、發票與實際業務不吻合,比如你買的是茶葉,開的卻是辦公用品不能報銷!

取得商品跟你開具的發票不一樣,涉嫌虛開發票,這樣的費用發票不能報銷。

五、收到發票備註欄填寫專案不全的費用發票,不能報銷!

是否存在應該填寫發票備註欄但是未填寫的發票,如:取得的裝修費發票、施工費發票、房屋租金髮票等等。

六、收到發票章蓋的不規範的發票,不能報銷!

是否存在蓋章錯誤(蓋得財務章或者是公章)、蓋章模糊、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等。遇到這種情況,必須退回。

七、成品油發票沒有這三個字不能報銷!

成品油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左上角列印“成品油”。退貨開具紅字發票左上角第二行列印“銷項負數”。普通發票(卷式)無此要求。

八、成品油發票“單位欄”、“數量”欄填錯不能報銷!

明確表示,發票“單位”欄應選擇“噸”或“升”,藍字發票的“數量”欄為必填項且不為“0”。同時,第二十一條也明確,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九、成品油發票不是透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組開具的不能報銷!

第一條就明確規定,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發票均須透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組開具。

十、沒有購物,直接虛開發票不能報銷!(完全虛開發票)

這樣的費用發票不僅不能報銷,還涉嫌犯罪額。

十一、發票稅率選擇錯誤的不能報銷!

會計人收到發票後,首先要檢查發票稅率是否開具正確,尤其是增值稅普通發票,比如住宿費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開成了免稅的稅率。

發票稅率開錯就是不合格發票,不能報銷,也不能作為扣稅憑證。

十二、生產企業代辦退稅的出口貨物開具發票必須備註!

明確表示:生產企業代辦退稅的出口貨物,應先按出口貨物離岸價和增值稅適用稅率計算銷項稅額並按規定申報繳納增值稅,同時向綜服企業開具備註欄內註明“代辦退稅專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綜服企業代辦退稅的憑證。

十三、向甲方購物,透過甲方介紹或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開具發票。(接受第三方開發票)

十四、收到一張印有舊版發票監製章的計程車發票。

即日起,費用報銷不能只附一張發票!這16種費用發票不能再報銷!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8第 41號公告《關於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使用有關事項的公告》規定:2018年12月31日後舊版監製章的發票不能繼續使用。

新版發票監製章是什麼樣的呢?

新啟用的發票監製章形狀為橢圓型,長軸為3釐米,短軸為2釐米,邊寬為0。1釐米,內環加刻一細線,上環刻制“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字樣,中間刻制“國家稅務總局”字樣,下環刻制“××省(區、市)稅務局”字樣,下環字樣例如:“上海市稅務局”。字型為楷體7磅,印色為大紅色。

即日起,費用報銷不能只附一張發票!這16種費用發票不能再報銷!

十五、沒有編碼簡稱的發票不能報銷

2018年1月1日及以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專案”欄次要有“簡稱”,同時“簡稱”還得對,才算合規的發票。

1。發票票面“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專案”欄次中,沒有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說明發票不是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的,不能收!

2。發票票面“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專案”欄次中的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出現類似“*運輸服務*+“不動產”這樣的錯誤,即使稅率一樣,也是不合規發票;出現“*紙製品*+”服裝”的這樣的錯誤,也屬於不合規的發票,都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也不能稅前扣除!因此要求大家對稅收分類編碼表有一定掌握才行!

即日起,費用報銷不能只附一張發票!這16種費用發票不能再報銷!

十六、沒有交易,完全虛開的發票

這種發票報銷了,屬於編造虛假計稅依據,不僅會被稅務機關罰款,還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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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算清繳前必看!費用報銷不能只附一張發票!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關於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意見》(國稅發〔2008〕88號)第二條第(三)3項規定:加強發票核實工作,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據;

《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納稅人購買商品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發票。

國稅發[2008]8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八第(二)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納稅人使用不符合規定發票特別是沒有填開付款方全稱的發票,不得允許納稅人用於稅前扣除、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和財務報銷。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二條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那麼,日常工作中主要的業務實質性要件有哪些?包括但不限於下面這些情況。

1、實物資產如:購買原材料、機器裝置、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禮品等,是否有入庫單、入庫單簽章、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是否有采購合同,是否有質量驗收合格證明、發票日期和發票金額是否與採購合同對應,是否有從第三方開票,是否捨近求遠採購,成本費用率是否明顯超過行業合理水平。

2、租金髮票是否有行政辦公部門稽核確認手續,是否有房屋租賃合同、發票日期金額是否與租賃合同吻合。

3、業務招待費業務招待費報銷,是否有經辦人、部門經理甚至公司總經理稽核籤批,大額髮票是否有消費清單。大額髮票是稅務稽查重大,如果沒有清單,可能會認為虛假消費。

4、差旅費差旅費報銷單內容是否填寫齊全,所附的車票是否為去出差地的車票、餐飲、住宿、交通費發票是否為出差地的發票、人員和人員名單是否與派出的人數相吻合。

5、會議費會議費報銷、是否有會議通知、會議議題、參會人員名單、簽到表等資料,是否有與會議無關費用(如旅遊費)列支。就比如案子所述,會務費就一個發票和合同,14萬的開支,明細等這些都沒有,肯定是不可以的!稅務不查你查誰?

6、工資薪金是否有考勤記錄、招聘合同、是否扣繳了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稅,工資數額是否與勞動合同和考勤紀律相吻合。

7、運費運費報銷,是否有運費報銷單,起運地和運達地是否與運費報銷單相吻合,是否由起運地和運達地以外的車輛運輸、運輸價格是否波動較大。

8、油費加油費報銷,報銷的加油費是否為本公司車輛,本公司賬面上是否有車輛,加油費總額是否超過了車輛理論行車的最大油耗量。

9、水電費水電費報銷,發票上的字碼是否與水錶、電錶的字碼相符,是否與本公司的產能相吻合。有的企業賬面反映產量很少,但水電費卻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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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下重點!

會計在收到發票的時候一定要重點檢查7個方面!

一、發票有沒有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

二、稅率適用是不是對的?

三、發票內容與實際業務是不是相符?

四、籠統的開辦公用品、食品等名稱發票一律不行!

五、發票章蓋的不規範的一律不行!

六、開具彙總辦公用品、食品等發票,必須附上稅控系統開出的《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外加蓋上發票專用章,A4紙自行列印的一律不行!例如:在文具店裡,買了一些簽字筆、筆記本和書架什麼的。發票上必須把商品名稱、型號、數量都打印出來才行!

七、開具培訓會議清單,必須由酒店系統或銷售系統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其它途徑開具的清單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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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種不需要填寫納稅人識別號問答

1、開給個人的普通發票,是否需要對方身份證號碼?16號公告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說人識別號或者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所以16號公告不適用給個人開具普通發票的情形。

2、購買方是政府機構、事業單位的,是否只填寫開票名稱?16號公告第一條第一款明確,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其他企業。所以16號公告不適用給政府機構及事業單位中的非企業單位開具發票情形。

3、取得未填寫納稅人識別號的普通發票是否可以報銷入賬?根據16號公告第一條第一款的表述,取得開具日期為2017年7月1日後的普通發票,如果未填寫納稅人識別號的,屬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用於辦理涉稅業務,如計稅、退稅、抵免等。

4、國外客戶沒有資訊,出口企業的發票如何填寫?購買方為國外客戶的,不適用16號公告的規定。

5、卷式增值稅發票及手工發票,沒有可以寫納稅人識別號的地方怎麼辦?只要是增值稅普通發票,且有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次的,均應16號公告規定執行。發票上沒有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次的,不適用16號公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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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不合規發票該如何處理?

1、補開發票

企業取得的不合規發票無法作為扣除憑證,會給企業帶來損失,因此必須找銷售方重開發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企業應當取得而未取得發票、其他外部憑證或者取得不合規發票、不合規其他外部憑證的,若支出真實且已實際發生,應當在當年度彙算清繳期結束前,要求對方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補開、換開後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符合規定的,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值得注意的是,企業一定要找真實的銷售方換開發票,如果原開票方屬於第三方,再找原開票方開票,就違反了稅前扣除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原則,不能作為甲公司稅前扣除的憑證。

2、無法補開的特殊情形

企業在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過程中,因對方登出、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可憑以下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後,其支出允許稅前扣除:

(1)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原因的證明資料(包括工商登出、機構撤銷、列入非正常經營戶、破產公告等證明資料);(2)相關業務活動的合同或者協議;(3)採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4)貨物運輸的證明資料;(5)貨物入庫、出庫內部憑證;(6)企業會計核算記錄以及其他資料。

本文來源:省稅、稅來稅往、武漢稅務、國家稅務總局、每日稅訊、老三會計、中國會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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