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當競爭法】作業幫猿輔導等虛假宣傳違規,培訓機構如何維權

近年來,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如春筍湧出,但同時市面上的培訓機構呈現出良莠不齊的狀況。而這次問題恰恰就出在線上的宣傳上。

【反不正當競爭法】作業幫猿輔導等虛假宣傳違規,培訓機構如何維權

作業幫在其線上官方網站謊稱“與聯合國合作”、並且虛構教師任教經歷、引用不真實使用者評價。而猿輔導則在其網站謊稱“班主任1對1同步輔導”、“微信1對1輔導”、“您的4名好友已搶購成功……點我搶報”,虛構教師任教經歷等不實內容。

對於上述實施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實已經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另外,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9條規定,“經營者違反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透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根據情節,處罰款”。

其次,對於官網上標出的價格根本沒有實際銷售過的做法,根據《價格法》第14條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商家需責令改正,並被沒收違法所得、罰款。以及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7條規定,經營者違反“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的規定,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就虛假廣告宣傳來看,猿輔導及作業幫要受到什麼處罰?根據《廣告法》相關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對於上述違反規定的行為,根據《廣告法》第55條規定,釋出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釋出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罰款,情況嚴重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檔案、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因此,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對“作業幫”和“猿輔導”兩家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均處以警告和250萬元頂格罰款的行政處罰是在規範教育培訓行業,促進行業健康良性發展。作為企業,要腳踏實地,方是發展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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