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vac】hb肝炎篩查、診斷及後續的關懷管理是防治的關鍵環節!

導讀

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是導致肝硬化和肝癌等慢性肝病的主要原因。據估計,目前我國全人群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流行率為5%~6%,慢性HBV感染者約7000萬例,其中慢性乙型肝炎(CHB)患者2000萬~3000萬例。儘管HBV相關疾病所致的醫療負擔很重,CHB的治療方法也不斷髮展,但大多數HBV感染者對自身感染狀況知曉率仍較低,導致部分患者就醫時已經進展到疾病晚期。

因此CHB的早期篩查、診斷及後續的關懷管理是防治的關鍵環節。

一、檢測

(一)檢測物件

建議在不涉及入托、入學、入職的健康體格檢查或醫療活動中,在保護隱私的前提下,對未進行乙型肝炎免疫的兒童以及18歲以上成人積極進行HBsAg和乙型肝炎表面抗體(抗-HBs)檢測,以達到早期診斷、早期治療、降低疾病危害的目的。

(二)檢測方法

1。 HBV血清學檢測:目前為HBV感染的首選檢測方法。HBV血清學標誌物包括HBsAg、抗-HBs、乙型肝炎e抗原(HBeAg)、乙型肝炎e抗體(抗-HBe)、乙型肝炎核心抗體(抗-HBc)和抗-HBc IgM。臨床意義見表1、2。

表1  HBV血清學標誌物的臨床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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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HBV血清學標誌物臨床意義組合分析

2。 HBV DNA定量檢測:主要用於判斷HBV複製水平,用於抗病毒治療適應證的選擇和療效判斷。HBV DNA定量多采用實時定量聚合酶鏈反應法,其檢測下限值因不同生產廠商的試劑而異。

3。 生物化學檢查:包括丙氨酸轉氨酶(ALT)和天冬氨酸轉氨酶(AST)、血清膽紅素、外周血常規檢測、甲胎蛋白(AFP)等。

4。 肝纖維化無創性診斷檢查:主要介紹3種方法,AST和血小板比率指數(APRI)、肝纖

維化4因子指數(FIB-4)和瞬時彈性成像(TE),其中APRI評分、FIB-4 簡單易行,可在社群開展並用於肝纖維化的評估,TE因受到裝置限制,適合大型醫院進行檢查。

5。 影像學檢查:主要目的是監測慢性HBV感染的臨床疾病進展,包括瞭解有無肝硬化及門脈高壓徵象、發現肝佔位病變並鑑別其性質,尤其是監測和診斷肝細胞癌(HCC),肝癌首次確診時的大小和預後密切相關,定期複查腹部超聲是最為有效篩查早期肝癌的手段。建議沒有肝硬化的CHB人群每6個月複查1次,有肝硬化的CHB患者每3個月1次。超聲造影能更好地鑑別佔位性質。

(三)檢測策略

建議對未進行乙型肝炎免疫的兒童以及既往未進行HBV相關檢查的18歲以上人群在健康體檢或臨床就診時進行HBsAg和抗-HBs檢測,如HBsAg陽性,提示存在HBV感染,再進一步檢查HBeAg、抗-HBe、抗-HBc、抗-HBc IgM、HBV DNA、肝功能和腹部超聲。檢測策略見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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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HBV檢測策略

注:a不適用於已確診的HBV感染或慢性乙型肝炎急性發作或重型肝炎表現者

二、診斷

根據HBV感染者的血清學、病毒學、生物化學試驗及其他臨床和輔助檢查結果,臨床上可將慢性HBV感染分為以下幾種:

1。慢性HBV攜帶狀態:又稱HBeAg陽性慢性HBV感染。多為年齡較輕的處於免疫耐受期的HBsAg、HBeAg和HBV DNA陽性者,1年內連續隨訪3次,每次至少間隔3個月,均顯示血清ALT和AST在正常範圍,HBV DNA通常處於高水平(>2×107IU/ml),血清HBsAg較高(通常>1×104IU/ml),肝組織學檢查無明顯炎症壞死或纖維化。

2。HBeAg陽性CHB:患者處於免疫清除期。血清HBsAg陽性,HBeAg陽性,HBV DNA陽性(通常>2×104IU/ml),ALT持續或反覆異常,或肝組織學檢查有明顯炎症壞死和/或纖維化。

3。非活動性HBsAg攜帶狀態:又稱HBeAg陰性慢性HBV感染。為免疫控制期,血清HBsAg陽性、HBeAg陰性、抗-HBe陽性或陰性,HBV DNA3IU/ml,HBsAg3IU/ml,1年內連續隨訪3次以上,每次至少間隔3個月,ALT和AST均在正常範圍。影像檢查無肝硬化徵象,肝組織學檢查顯示組織學活動指數(HAI)評分

4。HBeAg陰性CHB:為再活動期。血清HBsAg陽性,HBeAg持續陰性,HBV DNA陽性(通常≥2×103IU/ml),ALT持續或反覆異常,或肝組織學有肝炎病變。

5。隱匿性HBV感染(OBI):其定義為血清HBsAg陰性,但血清和/或肝組織中HBV DNA 陽性。除HBV DNA陽性外,80%患者可有血清抗-HBs、抗-HBe 和/或抗-HBc陽性,稱為血清學陽性OBI;1%~20%的OBI患者的血清學標誌物均為陰性,稱為血清學陰性OBI。診斷主要透過HBV DNA檢測,尤其對抗-HBc持續陽性者。其發生機制尚不完全明確。

6。乙型肝炎肝硬化:乙型肝炎肝硬化的診斷符合下列(1)和(2)者為病理學診斷,符合(1)和(3)者為臨床診斷。

(1)病史及血液檢查有HBV現症感染(HBsAg陽性),或有明確的慢性HBV感染史(既往HBsAg陽性>6個月,目前HBsAg陰性、抗-HBc陽性)且除外其他病因者。

(2)肝臟活組織檢查病理學符合肝硬化表現。

(3)符合以下5項中的2項及以上者,並排除非肝硬化性門靜脈高壓者:

①影像學檢查顯示肝硬化和/或門脈高壓徵象。

②內鏡檢查顯示食管胃底靜脈曲張。

③肝臟TE測定顯示肝臟硬度符合肝硬化。

④血生物化學檢查顯示白蛋白水平降低(3s)。

⑤外周血常規檢查顯示血小板計數9/L等。

臨床上常根據是否曾出現腹水、食管胃底靜脈曲張破裂出血和肝性腦病等嚴重併發症,將肝硬化分為代償期及失代償期。代償期肝硬化指影像學、生物化學或血液學檢查有肝細胞合成功能障礙或門靜脈高壓症證據,或組織學符合肝硬化診斷,但無食管胃底靜脈曲張破裂出血、腹水或肝性腦病等症狀或嚴重併發症者。失代償期肝硬化指患者可以出現過食管胃底靜脈曲張破裂出血、肝性腦病、腹水等嚴重併發症之一者。

三、治療

(一)治療目標

最大限度地長期抑制HBV複製,減輕肝細胞炎症壞死及肝纖維化,延緩和減少肝功能衰竭、肝硬化失代償、HCC及其他併發症的發生,從而改善生命質量和延長生存時間。

(二)抗病毒治療的適應證

抗病毒治療目前主要依據血清HBV DNA、ALT水平和肝臟疾病嚴重程度,同時需結合年齡、家族史和伴隨疾病等因素,綜合評估患者疾病進展風險,決定是否需要啟動抗病毒治療。

1。 血清HBV DNA陽性的CHB患者:若ALT持續異常(>1倍 ULN)且排除其他原因導致的ALT升高,均應考慮開始抗病毒治療。

導致ALT升高的其他原因包括:其他病原體感染、藥物性肝損傷、酒精性肝炎、脂肪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全身系統性疾病累及肝臟等其他因素。同時也應排除應用保肝降酶藥物後ALT暫時性正常。

2。 肝硬化:代償期肝硬化者,無論ALT和HBeAg狀態,只要HBV DNA可檢測到,均建議積極抗病毒治療。對失代償期肝硬化者,只要HBsAg陽性者,均建議抗病毒治療。

3。 血清HBV DNA陽性、ALT正常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疾病進展風險較大,建議抗病毒治療:

(1)肝組織學存在明顯的肝臟炎症(G2級及以上)或肝纖維化(S2級及以上)。

(2)ALT持續正常(每3個月檢查1次,持續12個月),有肝硬化或肝癌家族史且年齡>30歲者。

(3)ALT持續正常(每3個月檢查1次,持續12個月),無肝硬化或肝癌家族史,年齡>30 歲者,建議行無創肝纖維化檢查或肝組織學檢查,存在明顯肝臟炎症或纖維化者。

(4)ALT持續正常(每3個月檢查1次,持續12個月),有HBV相關的肝外表現者(腎小球腎炎、血管炎、結節性多動脈炎、周圍神經病變等)。

(三)治療前對CHB患者的初步評估

1。 對肝病嚴重度的評估包括病史、體格檢查(是否存在肝臟腫大和脾臟腫大)和實驗室檢查(ALT、AST、鹼性磷酸酶、白蛋白、總膽紅素、全血細胞計數)和腹部超聲。

2。對肝臟相關症狀進行詳細問診,根據人血白蛋白水平和凝血酶原時間或國際標準化比值(INR)對肝臟的合成功能進行評估。根據HBV DNA定量對病毒複製水平進行評估。

3。 對其他合併症的評估:包括合併HIV、HCV或丁型肝炎病毒(HDV)、糖耐量受損、血脂異常、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酒精性肝病、鐵過載以及藥物、毒素導致的肝損傷,對所有肝硬化患者應進行HCC篩查,並瞭解HCC家族史和用藥史。

4。 考慮到國內偏遠地區的檢測條件及藥物配備問題,如無HBV DNA、肝纖維化無創檢查等條件,對於慢性HBV感染患者,如肝功能持續異常,合併肝炎症狀者,也可考慮核苷(酸)類似物(NAs)治療。

(四)準備治療之前,應給患者提供諮詢建議

包括詳細解釋治療收益和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治療過程中和停藥治療後的隨訪監測時間間隔和檢查專案,長期治療的必要性、治療依從性對於療效和降低耐藥風險的重要性,以及突然停止治療可能引起病毒及生化學反彈或慢加急性肝衰竭,以及長期治療監測的費用等。

(五)抗病毒治療的藥物

1。NAs藥物的療效與安全性:恩替卡韋、富馬酸替諾福韋酯、富馬酸丙酚替諾福韋為首選的NAs藥物,可強效抑制病毒複製,改善肝臟炎症,安全性較好,總體的耐藥率發生較低,長期應用可顯著減低肝硬化併發症和HCC的發生率,減低肝臟相關和全因死亡率。

NAs總體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但在臨床應用中確有少見、罕見嚴重不良反應的發生,如腎功能不全(服用阿德福韋酯或富馬酸替諾福韋酯)、低磷性骨病(服用阿德福韋酯或富馬酸替諾福韋酯)、肌炎或橫紋肌溶解(服用替比夫定或拉米夫定)、乳酸酸中毒等(服用恩替卡韋和替比夫定),應引起關注。建議治療前仔細詢問相關病史,對腎功能進行評估,以減少風險。治療中根據病情需要,定期檢測血常規、血清肌酐和肌酸激酶(CK)等,必要時可檢測血磷、乳酸和腎小管功能,若出現血肌酐、CK或乳酸脫氫酶明顯升高,並伴相應臨床表現者如全身情況變差、明顯肌痛、肌無力等症的患者,應及時調整抗病毒方案,並給予積極的相應治療干預。

2。NAs的選擇:初始患者應首選強效低耐藥藥物(恩替卡韋、富馬酸替諾福韋酯、富馬酸丙酚替諾福韋)治療。經治或正在使用其他藥物治療的患者,建議換用強效低耐藥藥物,以進一步降低耐藥風險。應用阿德福韋酯治療患者,建議換用恩替卡韋、富馬酸替諾福韋酯、富馬酸丙酚替諾福韋;應用拉米夫定或替比夫定患者,建議換用富馬酸替諾福韋酯、富馬酸丙酚替諾福韋或恩替卡韋;曾有拉米夫定或替比夫定耐藥者,換用富馬酸替諾福韋酯或富馬酸丙酚替諾福韋;曾有阿德福韋酯耐藥者則換用恩替卡韋、富馬酸替諾福韋酯、富馬酸丙酚替諾福韋;聯合阿德福韋酯和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患者,可以換用富馬酸替諾福韋酯或富馬酸丙酚替諾福韋。

3。 干擾素-α治療:我國已批准聚乙二醇干擾素(Peg-IFN-α)和普通干擾素(IFN-α)用於治療慢性乙型肝炎,前者僅需1周注射1次。由於干擾素的治療較複雜,建議專科治療和管理。

(六)停止治療的時機

1。長期NAs治療:對於CHB肝硬化患者,推薦長期應用恩替卡韋、富馬酸替諾福韋酯、富馬酸丙酚替諾福韋抗病毒治療。

2。停止治療:建議與專科醫生共同討論後慎重決定,並和患者制定停藥後長期嚴密隨訪計劃。

3。再治療:停止應用NAs治療後,可能復發,如果有再活動的跡象(HBsAg或HBeAg轉為陽性,ALT水平升高或HBV DNA再次轉為陽性),推薦再治療。

以上內容摘自:慢性乙型肝炎基層診療指南(實踐版·2020)[J]。 中華全科醫師雜誌, 2021, 20(03):28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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