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的前生今世|介紹精神分裂症系列一

精神分裂症的前生今世|介紹精神分裂症系列一

如果給精神疾病的嚴重程度評分的話,精神分裂症絕對是排在第一位的精神疾病。

在全世界的人口中,有1%的人得過精神分裂症或曾經患過精神分裂症。

它一般在青春期或成年早期得病,嚴重影響病人的自我認識的建立、社會關係的擴張和職業學業的發展。

一旦發展為慢性疾病,將影響病人一生,同時也會給病人的家庭帶來嚴重負擔和壓力。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調查顯示,精神分裂症在所有常見疾病的經濟負擔情況中,佔第8位。在常見疾病導致殘疾的排列中,佔第3位。據統計,在我國,有約700萬人正在患有精神分裂症,是我國導致精神殘疾的最主要疾病。

而如果論疾病複雜程度,精神分裂症依然是最複雜治療最困難的精神疾病。單單疾病主要分型就包括9種。而它的疾病表現,幾乎涉及精神疾病所有的表現形式,包括認知、思維、情感、行為等多方面的異常表現,並且導致病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職業能力、社會能力的全面損壞。

同時對於疾病研究的投入,也是精神疾病中最大的。目前關於它的得病原因的研究,就包括遺傳學研究、母孕期研究、神經發育研究、腦結構研究、神經生化研究、炎症反應研究到社會和心理學研究等,幾乎涉及了全部的醫學研究範圍,但到目前為主,大多數精神病學專家依然認為,精神分裂症是一組病因未明的重性精神障礙。

以至於大多數人的概念中,精神分裂症就等於“精神病”,而“精神病”就是精神分裂症。但實際上精神疾病包括上百種疾病型別。

總之,精神分裂症是所有重大精神疾病綜合徵中最難以定義和描述的。

那麼精神分裂症到底是怎麼被發現的,並且是如何一步步發展到今天的定義呢?

今天我們就來說說精神分裂症的前生今世。

精神分裂症的前生今世|介紹精神分裂症系列一

一、精神分裂症被確認之前

精神分裂症的研究歷史大體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被籠統地進行精神疾病研究,第二個階段是單獨確定為一個疾病之後。

其實關於精神疾病的研究起步非常早,可追溯到我國古代、古希臘、古埃及、古印度等,都有關於精神疾病的文獻。

大約在公元前11世紀,

我國的殷商末年記載的《尚書·微子》中,就有“我其發出狂”的語句,這其中的“狂”更像是精神分裂症的陽性症狀描述。

秦漢時期

的《素問》《靈樞》《難經》《傷寒論》和《金匱要略》等醫學著作中,就有“狂”“躁”“譫妄”“癲”“痴”“癇”等疾病症狀的名稱其中的“狂”也可說是精神分裂症的早期描述。

在公元前5世紀

的古希臘,希波克拉底曾建立了第一個精神疾病的分類:癲癇、躁狂、憂鬱、偏執,而這其中的“躁狂”和“偏執”的描述,更像是精神分裂症的特點。

在公元476年至17世紀

的中世紀歐洲,宗教神學統治下,精神疾病患者被視為魔鬼附體,採用拷問、烙燒、坑害等酷刑來處罰,使精神病患者處於十分悲慘的境地。

在14世紀到17世紀

的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精神疾病患者被驅逐和禁閉,有些國家甚至採取建造 “愚人船”將患者送上海洋上的孤島的做法。

在18世紀

法國大革命後,法國醫生比奈爾受到法國大革命的影響,提出解除患者的枷鎖和以人道主義態度對待精神病患者的口號,他把精神病分為憂鬱症(智力功能障礙)、躁狂症(伴有或不伴有譫妄的神經興奮過度)、痴呆(思維過程的障礙)、白痴(智力及情感的消失)四類。其中的躁狂症更多地包括了精神分裂症的患者。

可以看出,在19世紀以前,精神分裂症並沒有被從精神疾病中單獨分離出來,而是和躁狂等症狀混在一起。

真正把精神分裂症獨立出來研究要從法國精神病學家莫萊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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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神分裂症的確立和發展

19世紀中葉的1857年

,法國的精神病學家莫萊,發現在精神病人中,有一些精神病人沒有經歷任何刺激、也沒有外界原因,在青年時期就表現為精神退化的現象,他把這些病例單獨列出來,命名為“早發痴呆”。這其實是

精神分裂症單純型

的表現。這也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將精神分裂症病人單獨列為一種疾病。

19世紀後葉的1871年

,法國精神病學家郝克爾發現一些精神病人是在青春期發病,表現為荒謬、愚蠢、淘氣的表現,並逐漸出現精神衰退,他把這一類精神病人稱為“青春期痴呆”,其實這是

精神分裂症青春型

的表現。

19世紀後葉的1874年

,德國一家精神病療養院院長卡爾鮑姆,發現一些精神病人出現靜止不動、擺姿勢、緘默、做鬼臉、行為刻板、模仿和像蠟像一樣靜止不動的表現,他對這些病人單獨研究,並給這種疾病命名為“緊張症”,這其實是

精神分裂症緊張型

的表現。

在19世紀後葉的1896年

,著名的德國精神病學家克雷丕林,在前人的基礎上進行研究,他發現以上疾病,都是在青年得病,並逐漸精神衰退,雖然表現不一,但其實是同一種疾病的不同表現形式,他把這些疾病統一稱為“

早發性痴呆

”。這可以說是精神疾病最早的生物學模型。同時他也充分考慮了精神分裂症的遺傳因素。

20世紀早期的1908年,瑞士精神病學家布魯勒對克雷丕林提出的“

早發性痴呆

”進行了大量細緻的研究發現,這類疾病以情感、聯想和意志障礙為主要表現,但他們的中心問題是

人格的分裂

,因此他提出了“

精神分裂症

”的概念,並且他首次給精神分裂症進行了定義,提出了著名的

“4A”症狀

,即:聯想障礙;情感淡漠;內向性;矛盾情感。雖然現在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標準早已改變,但4A症狀依然被很多精神科醫生重視,作為診斷精神分裂症的參考之一。而且他也提出,精神分裂症病人的結果並不是全部都轉變為精神衰退。

他的“精神分裂症”定義,最終迅速地被大家接受,精神分裂症的命名被確定了下來。

不過布魯勒的

“4A”症狀

,忽視了關鍵性的幻覺、妄想和緊張症等症狀的重要性,認為它們都是繼發性症狀,也使得精神分裂症的診斷被擴大化了。

到1959年

,精神病學家庫爾特·施奈德透過進一步的研究,提出了精神分裂症的“

一級症狀

”,包括:爭論性幻聽(聽到幾個聲音在爭論自己);評論性幻聽(聽到幾個聲音或廣播中在評論自己);思維鳴響(認為自己的思想以聲音的方式向外廣播);思維被擴散(感覺自己的想法外人都知道了);思維被撤走(感到自己的思想被一下子奪走);思維阻塞;思維插入(頭腦中突然出現一個不屬於自己的想法);軀體被動體驗;情感被動體驗;衝動被動體及妄想知覺。並且提出了明確的診斷方法,也提高了診斷的可靠性。

直到2010年

,世界衛生組織釋出了最新更新版《國際疾病分類(第10版)》(簡稱ICD-10),它對於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標準基本上延續了施奈德的“

一級症狀

”診斷,並且把精神分裂症分為9種類型,包括:偏執型、青春型、緊張型、未分化型、精分後抑鬱、殘留型、單純型、其他型和未特定型。

時至今日,精神分裂症作為一個標準化診斷的疾病,因為它的發病原因依然是個未知數,很多症狀的表現和有效性還不確定,而對於疾病的概念和診斷界定也有很多的爭論,也行直到精神分裂症的起病原因真正被破解的那天,才能把精神分裂症正式的確定下來。這需要腦科學、影像科學、分子生物學、基因遺傳學等多學科的發展,以及科學家和精神病學家的不懈努力,希望那一天早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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