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清晰,使說服更有力量,讓人信服

邏輯清晰,使說服更有力量,讓人信服

我們都知道,列寧是一位天才的演說家,他的演講擁有強大的不可戰勝的邏輯力量,能夠緊緊地抓住聽眾,感動聽眾。

列寧是一個擁有強大邏輯思維的人,從他的演講就可以感受到。強大的邏輯思維能力讓他的演講擁有一種力量,這種力量也在無形中增強了他演講內容的說服力。

如果我們希望在溝通表達時能讓自己的內容更具說服力和影響力,就必須時刻追求邏輯性。

事實上,如果沒有邏輯,表達的準確性就會受到影響,更談不上有說服力了。

要使寫作具有說服力,就應該在邏輯推理和論證上下功夫。

邏輯清晰,使說服更有力量,讓人信服

一、論證與推理

論證與推理是兩個既相互關聯又有區別的概念。

推理,是從一個或一些已知的命題或前提出發,推出新命題或結論的過程,是邏輯思維的基本形式之一。

論證,是用某些理由去支援或反駁某個觀點的過程,或者某種語言形式,通常由論題、論點、論據和論證方式構成。

論點是論證者所主張並且要透過論證加以證明的觀點。在說服性寫作中,我們要說服對方接受的也正是這個論點。

推理和論證之間有一定的聯絡,其共同點在於,它們都是從前提到結論的一個過程。

一個簡單的論證就是一個推理。論證需要使用推理來完成,可以說論證就是推理。論證的論據相當於推理的前提,論點相當於推理的結論,從論據匯出論點的論證過程相當於推理形式。

一個複雜的論證需要一系列不同的推理。

推理和論證之間也有本質的區別,推理更多地關注於前提和結論之間邏輯關係是否有效,論證不僅要求前提到結論合乎邏輯,也要求資訊內容真實可信。

從論據真偽來看,推理並不要求前提一定為真,假命題之間也可以進行合乎邏輯的推理。論證的目的在於說服對方接受或拒絕某個觀點,所使用的論據必須真實可靠,至少雙方要共同認可。

從思維過程來看,推理是從前提到結論,論證則是先有結論,再找到論據,並由論據推論其真實成立。

從複雜程度來看,推理是論證不可或缺的邏輯手段,大多數論證包含了多種推理,論證可以看作是推理的綜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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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邏輯的重要性

合理的邏輯是有效說服的前提,說服過程是否有邏輯性,邏輯是否合理,至關重要。

在工作和生活中,許多人缺乏邏輯素養,或者說對邏輯關注不夠。而事實上,我們非常需要邏輯,邏輯也非常有用。

邏輯在生活和工作中主要有三點作用。第一,正確運用概念;第二,做出正確判斷;第三,有效推理論證。這三點是說服性寫作必須具備的,尤其是正確運用概念和有效推理論證。

概念是邏輯思維的細胞,如果不能正確運用概念,思維就會不攻自破。

使用概念需要重點關注三個方面:一是明晰概念,不可模稜兩可;二是明確概念的含義、內涵與外延,不可混淆視聽、偷換概念;三是區分不同語境下概念的含義,同一個概念在不同的語境下,含義也大不相同。

邏輯可以帶來嚴謹和嚴密的理性思考,是時刻影響我們一言一行的一種準則。其根本目標是反映事物的本質屬性,讓我們更加客觀、理性地看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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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說服性寫作需要推理論證

在說服性寫作中,推理和論證都需要我們引起關注。如果是“簡單”的說服,可能只需要一次推理過程,如果是“複雜”的說服,可能就會變成一次論證的過程。

合理有效的推理論證,是說服性寫作所必需的,而邏輯為推理論證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說服性寫作需要環環相扣、嚴絲合縫的嚴謹論證,也需要嚴密地語言組織,觀點表達。這裡的嚴謹是指推理的每一步都要“言之有據、言之有理”。嚴密則是指嚴格地遵循邏輯規則,做到概念清晰,判斷正確。

邏輯的合理運用,讓我們更加嚴謹、嚴密地組織內容和論證推理,規範地使用語言,客觀理性地進行思考和表達,從而讓他人更容易接受和認可我們的觀點或理念,讓他人能夠信服我們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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