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神異經
》
記載
:
“
西方深山中有人焉,其長尺餘,性不畏人,犯之令人寒熱,名曰山魈。以竹著火掛熚,而山魈驚憚。
”
這是爆竹起源最早的記載,說明當初人們是為了驅嚇
禍害人間的
山魈。
傳說中的
山魈最
害
怕
巨響與火光。
所以到
了
除夕
夜
,人們便
燃放
爆竹
,以驅逐
山魈。
傳說歸傳說,但比較可靠的是,在沒有火藥的時候,
2000
多年前的古人就透過燃燒竹子,使之發出聲響,以驅逐瘟神鬼怪,
祈求來年好運,國泰民安。之後隨著火藥和紙的發明,爆竹在
1000
多年前的宋代正式登上了中國人的歷史舞臺,
這樣年復一年,
中國人
形成了過年放鞭炮歡慶新春的年俗
,成為中華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
元日
》
王安石
爆竹聲中一歲除,
春風送暖入屠蘇。
千門萬戶曈曈日。
總把新桃換舊符。
當孩子們在背誦這首古詩的時候,可曾想過爆竹與春聯一樣已經是春節,中國人最重要的節日緊密相連。
每到春節,華燈璀璨,鑼鼓齊鳴。鞭炮聲此起彼伏,為沸騰的大地奏起了新春之曲。空中流光溢彩,百花爭豔,為佳節譜下了快樂篇章。
有人說燃放煙花爆竹會汙染空氣。如果說汙染空氣,那每天行駛在街頭的汽車,它們排放的尾氣就不汙染空氣了嗎?難道也要一禁了之嗎?
有人說生產和燃放煙花爆竹有危險,每年都有人因為煙花爆竹受傷。經過長期治理,現在生產煙花爆竹的小作坊基本已經沒有了,多數是老字號或正規企業生產。市民至於燃放會有危險,只能說有人沒按要求燃放,或是逞能自負,或是沒在安全空曠的地方燃放,或是大人沒看好孩子。汽車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可多了,難道也要一禁了之嗎?有人走路還摔傷呢,難得大家都要天天躺著,啥也不幹了?因噎廢食的事還是要少做。
當然,我不否認煙花爆竹也有弊端,因此我建議是開放正月期間燃放即可,理由有五:
一、
煙花爆竹燃放過程中的高溫高壓能在瞬間殺滅病菌,釋放在空氣中的硫,更是能將殺菌防毒效果擴大並持續。
二、
煙花爆竹的消費可以進一步拉動企業生產,增加居民消費支出,有利於國民經濟發展。
三、
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燃放煙火爆竹是中國年俗文化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有著上千年的傳統。自己的傳統文化自己不繼承發揚,難道還等著外人來搶?
四、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質的極大豐富,過年人們在物質上的需求與改善已經顯著不如以往了。隨著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漸大,子女成年。一大家子人圍坐一桌的盛況也在許多人家消失了。這一切的一切說白了就是年味淡了。而煙花爆竹是年味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這個也禁了,年味真的淡如白水了。
五、
對於煙花爆竹的燃放是有條件的,而不是無限制的,時間、地點、品種都做要求即可,讓大家放的安全開心,營造祥和的節日氛圍。
所以,還是請各級地方
ZF
,結合實際有序開放煙花爆竹正月期間的燃放,或者過年期間由
ZF
組織多場煙花匯演營造節日氣氛,而不是簡單粗暴的一刀切。
你們說年初四的晚上,張導放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