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為走綠色通道,只能生吃帶魚? 來源:九派新聞
文|小亢
近日,一條“
魚不新鮮不讓免費過收費站,司機氣得當場吃了半條魚才讓過
”的影片引發關注,影片配文稱:“收費站的人就說不新鮮,一箱裡有一兩條破的和掉頭的,照相時專照破的,說破的多,不免費,氣得我吃了半條帶魚……”
甬臺溫高速公路溫州蕭江收費站被指疑似刁難運魚車司機。其後宣告稱,工作人員向司機瞭解運送詳情,司機配合度不高,因此對帶魚新鮮度產生懷疑,無法得出該車符合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免費放行政策的依據,引發司機做出過激行為。後負責人重新查驗,發現新鮮、不新鮮帶魚夾雜,測算比例後給予免費放行。
優惠便民的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因為拿不準“鮮活”的標準,反而卡住了司機,未免有些捨本逐末。
此前,貨車司機載滿一車蘋果過收費站時,就曾因車上的篷布被判定不是鮮活農產品,需交3570元過路費;貨主王先生拉蘋果蕉過大營收費站時,因收費站工作人員堅稱蘋果蕉不是香蕉,需交費1066元,都曾讓人覺得匪夷所思。
蘋果蕉不是香蕉,掛篷布的蘋果不是農產品,破肚帶魚不是鮮活帶魚……屢次發生同樣的爭議,也說明:
標準模糊了,自由裁量空間就大了,在因人而異的主觀判斷下,難免會出現偏差和爭議。
《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中的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
帶魚到底鮮不鮮活,判斷標準應該更清晰。根據《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中的《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
規定,
享受“綠色通道”政策的鮮活水產品僅指“活的、新鮮的”,
具體怎樣判定“新鮮”有待更新。
因為一箱裡有部分帶魚破肚、斷頭等,而判定這批帶魚不新鮮,
從常識來講不夠合理。
影片跟帖中熟悉水產品的網友就有解答:
帶魚出水基本就死了,沒有活帶魚賣的;海捕帶魚斷頭斷尾正常,不能就認為不新鮮。
這些實際情況,均需要被納入判斷“帶魚是否鮮活”標準的考慮範圍。
在標準完善之前,公路管理部門也應當充當轉換插頭的角色
,因地制宜、因物制宜,最佳化一下現有的查驗方式。
換位思考一下,司機運輸新鮮帶魚本就時間緊迫,如果溝通不暢,造成查驗過程更加複雜、冗長,影響了最終的收貨狀態不說,高速過路費還會大幅增加最終的運輸成本。在這樣的焦慮下,司機難免會情緒化,做出過激行為。
收費站工作人員未能及時體恤到這一點,機械地執行查驗標準,雖然初衷是希望流程合規,但
不考慮實際情況進行靈活變通,反而可能會讓好政策變形走樣。
幸好,收費站負責人通情達理,依規免費放行。
常制不可以待變化,一塗不可以應萬方。查驗鮮活農產品,就必須要考慮這類農產品的特殊性,縮短時間、提升效率刻不容緩。
“綠色通道”政策的本意是為保障鮮活農產品免費快速透過,那麼效率優先、降低成本優先才是基本。
這樣,優惠便民才能落到實處,綠色通道才能最終通暢。
鮮魚不是鮮魚,水果不是水果,這樣的爭議不要再次發生了。
文字:小亢
圖片:網路
朗誦:王茜
責編:王子墨
編輯:張雪瑜 王遠方 孫岱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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