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燒紙,在什麼情況下會選擇在十字路口的一角呢?

民間民俗中的燒紙,從全國各地的普遍情況看來,不一定非要選擇在十字路口的一角燒紙,這只是舊時代時期,民間流傳下來,在少數情況下,人們進行的一種迷信活動。正規的祭祖活動,絕大多數燒紙,不會特意放在十字路口上去。

民間燒紙,在什麼情況下會選擇在十字路口的一角呢?

這裡先舉幾個農村常見的例子。

比如說,過年時,家裡殺年豬,按過去的傳統,主人要燒一把紙錢,口裡喃喃自語道:“脫了毛衣穿布衣,來世抬脫做個好人。”這一把紙錢,在哪裡殺豬,就放在哪裡燒掉。

又如,老人去世後,在家裡停留期間,將一個盆放在其腳前方,點長明燈和香燭,親人要時時燒一些紙錢。凡是來弔唁的人,大多會往盆裡燒紙錢,俗稱“燒腳頭紙”。這種紙就在堂屋裡燒。即便現在老人去世後,停放在殯儀館,實行火化,很多人家也會在廳堂內設靈位,同樣在靈位的遺像前點長明燈和香燭,放一個盆用來燒紙錢,來弔唁的人也同樣要燒紙錢,以表示對老人的哀悼。

一些農村地區的老人,有初一十五在家中堂屋敬奉先祖的習慣,也要燒少許紙錢。敬先祖的紙錢就在神龕位下,或香爐下的左右一角燒紙錢。如果敬天地,則在堂屋門口燒紙錢。

有一些農村設有宗祠、祖廟、神廟、土地祠等,祭祀時就在廟內,或者廟前燒紙錢。一些宗教場所需要燒紙錢的,一般都在宗教場所內指定的場所燒紙錢。

這種燒紙錢的方式,要麼是祭祀祖先,要麼是一種民間信仰,屬於民間正常的民俗活動形式,在我國民間普遍存在。這些民俗活動一般不會到另外的地方去燒紙錢,更用不著到十字路口去燒紙錢。

民間燒紙,在什麼情況下會選擇在十字路口的一角呢?

那麼,民間燒紙,在什麼情況下才到十字路口去燒呢?

事實上,在十字路口燒紙,是舊時民間一種迷信做法,是舊時民間的因愚昧、落後、迷信而產生的一種陋俗。

十字路口,過去稱四通八達,也是人們最容易迷路的地方。過去,交通不發達,如果有遠客第一次來訪,往往會把客人送到十字路口,免得讓他們迷路,走錯方向。過去走錯了路,不像現在開車在的高速公路上走錯,在下一站出口下高速,重新上高速,只是多花點時間,多耗點油,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過去全憑兩條腳走路,如果走錯了路,還得憑兩條腳折回來,耽誤行程不說,身體也疲憊不堪。特別是走到前不巴村後不著店的地方,沒吃沒住的地方,處在山野之中,各種野獸出沒,就會自己置於危險的境地。

舊時,在十字路口的兩邊角落裡,往往立了“分路碑”,也稱“指路碑”、“引路碑”,上面寫著“左走某某地,右走某某地”,如果是靠近河邊的岔路,則寫“上走某某地,下走某某地”,以河的流水方向來分,逆水而上為“上”,順水而下為“下”。對於不熟悉路的人來說,可以按照分路碑的指引,就不會走錯路。

正因為如此,人們就聯想到,家裡有“不乾淨的東西”(迷信說法,指妖魔鬼怪之類),要請人把這些東西“送走”,或者說“驅逐”,要它們從此以後就不再回來。這樣,人們就認為,必須要送把它們到十字路口,否則,它們如果走錯了地方,就還會回來。燒紙錢也就是送“不乾淨的東西”走的時候,給它們的“好處”,一種“賄賂”的形式。

比如說,有一些地方的民間,在正月初四,或者初五送“窮神”,也稱“送窮”,就是要把垃圾送到十字路口燒掉,並在十字路口的一角燒紙錢。其目的就是送走“窮神”後,永遠也不要回來,這樣自己的家裡就能富裕起來。舊時,這種做法,雖然是一種愚昧、落後的迷信活動,卻包含了人們渴望過上富裕的日子,是一種對美好生活嚮往。

舊時,一些家庭有在外謀生、當兵等亡故之人,因無法或者無人運回家裡安葬,每逢節日祭祀的時候,無法去上墳(有的根本找不到墳墓,或有沒有墳墓都未可知),比如清明節、寒衣節等,他們的親人或者後代,就到十字路口燒錢紙。據說,這樣做,是因此十字路口交通便利,陰府郵差可以很快找到流落在外的親人。這對有親人失散亡故在外的人家來說,是一件很悲傷的事,一種無奈之舉,寄託了家人對他們的思念之情。

民間燒紙,在什麼情況下會選擇在十字路口的一角呢?

不過,後來很多人,尤其是現在住在城市中的一些人,不明就裡,或者因場地限制,在祭祖時,紛紛跟著效仿,也要在十字路口燒錢,影響了城市的環境衛生,那就大可不必這樣做。

一般對農村人來說,能不能在十字路口燒紙,應不應該燒紙,對這種民俗,人們還是涇渭分明的。也就是說,大多數農村地區,人們是不可以在十字路口亂燒紙,除非從舊時代時期開始,就已經形成了這種風俗。從地域民俗的多樣性來說,這種情況也不可排除。但是,從各地民俗來看,燒紙不一定要選擇在十字路口的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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