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釋出“新規”:購房證明造假將“連累”家庭成員

南京釋出“新規”:購房證明造假將“連累”家庭成員

中新網南京6月28日電 (記者 朱曉穎)從28日起,

南京市

購房證明開具工作將由南京市不動產登記部門調整為由市、區房產交易管理部門負責。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釋出的《關於調整購房證明開具工作的

通告

》(以下簡稱《通告》)告知開具購房證明相關流程時明確:若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虛報瞞報行為,將在2年或1年內不予受理本人和家庭成員的購房證明申請。

《通告》明確,凡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齊全、符合開具購房證明條件的,南京市、南京市各區購房證明服務視窗均現場即時辦結。如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無法核驗或存在瑕疵需複核的,視材料核查難易及是否涉及多部門核查情況,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

購房證明將實行唯一編碼電子證明。購房證明申請稽核透過的,購房證明系統自動生成購房證明編號和二維碼,申請人登入“我的南京”手機App,即可持電子或紙質購房證明辦理相關購房手續。

《通告》明確,將嚴懲虛假申報行為。申請人在申請購房證明過程中應誠信申報,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如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虛報瞞報行為,2年內不予受理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人才購房證明的申請,1年內不予受理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其他類購房證明的申請,情節嚴重的記入誠信檔案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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