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氏“三型二十一證”辨證綱領

歐陽氏“三型二十一證”辨證綱領

證既是指疾病各種不同的表現形式,故所謂綱領證,也就是指具有一定的表現形式而又能反映某些疾病特點的證候。前人總結出來的各種辨證綱領,如“六經”、“三焦”、“衛氣營血”、“臟腑經絡”、“血、水、痰、食、蟲”等,把傳統的辯證綱領集中統一起來,使之進一步系統化、標準化,不但有可能,而且是必要的。原有的各種辨證綱領,統一分型提綱,可分為三個型別,二十一個綱領。

1。五氣為病

第一型五氣為病,有風、熱、溼、燥、寒5證。外感五氣為病,一般皆由表入裡,人身衛外的陽氣拒邪於表,初起多有發熱、惡風寒、頭痛、身痛等表證,發病都很急驟。由於五種病邪和五邪所傷引起人體內部變化各有不同,五證又各有不同的症狀和體徵。

1。1風證:發熱、汗出惡風、肢體疼痛、鼻寒流清涕、苔白、脈浮數。

1。2熱證:發熱、汗出熱不退、口渴、小便黃、苔黃、脈數。

1。3溼證:發熱、汗出惡寒、頭重、身重、肢軟、舌苔厚膩。

1。4燥證:發熱、鼻幹塞、無汗、便結、口乾舌燥。

1。5寒證:發熱、惡寒無汗、周身痠痛、頭痛、項背強、苔白不渴、脈緊而數。

五氣為病五種綱領證,皆為外感病初起時的證候。外邪傳裡,傷害臟腑,或產生有害的病理產物,出現各種變證。如風、熱、溼、燥、寒五種表證未罷,治之當疏散清解為主。內臟病在發展過程中兼有外感,出現五種表證,亦當疏散清解。因外邪不罷,可使內外並病,病勢即隨之增劇。由外感引發原有的內臟病,即使出現臟腑症狀,如仍有惡寒身痛、項背強、往來寒熱等症,甚至較長時期內增衣則煩,去衣則凜,亦當處理外感為首務,否則外內合邪,內臟病亦無法望其治癒。前人對外感病分類,有分為風、寒、暑、溼、燥、火六類的,稱為“六淫之氣”。六淫中之“火”與“暑”,均表現為“熱證”“溼熱證”。且“諸經之火”,有的是指“遺熱於經”之證,並非外感病初起時的證候。故在此只分五氣,不宗六淫。

2。 臟腑主病

第二型臟腑主病,有肝、心、脾、肺、腎、膽、小腸、胃、大腸、膀胱10證。臟腑主病,是由臟腑陰陽氣血失調或臟器有所損害所致。病在臟腑,都以每個臟腑的功能失常反映出來的症狀為主症。由於臟腑與整體的正常相互關係受到干擾或破壞,病證還可反映在形體的某一區域性。臟腑主病,皆病從內生,與外邪傳傷臟腑,或形體中病邪留積不去致產生臟腑症狀,均有本質上的不同。

2。1肝證:以脅痛、煩悶、易怒為主症。肝證可反映在頭、眼、耳、爪甲、筋、少腹、陰囊、睪丸等區域性。

2。2心證:以心痛、心悸、唇紺、脈結代及健忘、失眠、神昏、譫語狂妄為主症。心證可反映在顏面、舌、血脈、手臂內側、掌心等區域性。

2。3脾證:以腹脹、食少、倦怠少氣、浮腫、瀉利為主症。脾證可反映在口唇、四肢、肌肉、足股內側等區域性。

2。4肺證:以咳、喘、短氣、胸滿為主症。肺證可反映在鼻、喉、皮毛、手臂內側等區域性。

2。5腎證:以腰痛、水腫、尿閉、尿頻及遺精、陽萎、早洩、為主症。腎證可反映在耳、舌、骨、齒、發、脊、足股內側等區域性。

2。6膽證:以肋下脹痛、嘔苦、目黃為主症。膽證可反映在胸、腋、足脛外側等區域性。

2。7小腸證:以臍腹墜脹、腸鳴、疝氣痛為主症。小腸證可反映在廎、肩臂外側等區域性。

2。8胃證:以胃脘脹痛、納減、嘔吐、反胃、呃逆、噯氣為主症。胃證可反映在咽、唇、胸乳、臍腹、足股、足背等區域性。

2。9大腸證:以腹脹、裡急、脫肛、便秘或瀉利為主症。大腸證可反映在齒、鼻、肩臂前緣等區域性。

2。10膀胱證:以少腹滿痛、小便癃閉澀痛或遺溺為主症。膀胱證可反映在頭頂、頸項、腰脊、股臑等區域性。

臟腑主病,治之當著重調節臟腑陰陽氣血的平衡。臟腑主病產生寒熱及痰、飲、水氣、瘀血等證,亦當以調節臟腑功能為主。內臟器質性病變,當長期守方,逐步促使質變,審證既確,不能隨意變動。

3。 邪留髮病

第三型邪留髮病,有痰、飲、水氣、瘀血、食積、蟲積6證。

3。1痰證:眩暈嘔惡、胸悶食少、渴喜熱飲、喘咳多痰、苔滑、脈滑或沉有弦象,雖食少而肌肉豐腴如故,雖面板腫起而皮色不變,證象多變幻無定。

3。2飲證:面目浮腫、咳喘、嘔吐多涎沫、口淡不渴或先渴卻嘔。

3。3水氣證:通體浮腫、按之凹陷、面板光亮、小便不利。

3。4瘀血證:唇萎、舌青紫、大便黑、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腹不滿而言滿、區域性面板甲錯。

3。5食積證:苔濁口穢、腹脹便溏、噯氣酸腐而不欲食。

3。6蟲積證:面部白斑、白睛黃斑、下唇內及舌上有顆粒狀蟲疹、眼眶鼻下色黑、鼻孔癢、齒、腹痛嘈雜、時泛清涎、或嗜異物、脈乍疏乍數。

邪留髮病六種綱領證,其病皆屬有形之積,治之當以祛邪為主,如祛痰、逐飲、行水、破瘀、消食、殺蟲等,皆屬祛邪之法。要注意的是必須認真觀察邪、正兩方面的均勢以權衡用藥的輕重,才能去邪安正,不能病重藥輕,或病輕藥重。邪留髮病的實證,繫有害物結聚不散,非消導攻逐不為功。邪留髮病的虛證,系虛中夾實,治當祛邪安正或攻補兼施,如專持補益,必致養癰貽患。

歐陽氏“三型二十一證”辨證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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