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二次傷害,就是對被害者最善意的保護

文:若爺 ǀ 圖:若爺(展覽圖來自網路)

拒絕二次傷害,就是對被害者最善意的保護

熱鬧的街道上也會遇到齷齪的人

加班完下班有些晚,下地鐵已經九點了,地鐵站到小區的距離很尷尬,1公里,公交需要走一半才能坐,並且下車後需往回走,於是照常選擇步行。

這條街很繁華,馬路兩邊都是底商、居民樓和大型商場。路過一家餐館的門口,我被一個騎著小黃車的人攔住,要微信。向來牴觸微商的我直接拒絕說不加廣告,並繼續往前走。

可那人一副不加微信不罷休的模樣跟著。我意識到他在幾分鐘前好像是從我身邊騎過,而後在我正前方停住。怕麻煩的我選擇了讓步,心裡想著:反正加好友了也能拉黑和刪除。卻沒想到這個舉動卻給後來的侮辱留下了伏筆。

他一路跟著我,問我啥時候有空吃飯,我敷衍過後到了十字路口,幾乎一路小跑。

第二天上班,他發來訊息,閒聊了幾句就開始低俗,並反而將自己選擇我的原因歸咎於我穿著“暴露”。

“你給我感覺是風騷。你平時都穿這麼暴露的嗎?還配肉色絲襪。”他開始用自己奇特的腦回路給我加罪名。

我不知道他是如何發現我穿絲襪的,裙襬幾乎長及腳踝處,而且是晚上,而他所謂強加的暴露罪名不過因為我穿了件一字肩的裙子,袖長到肘部,沒有肩帶,露了一部分肩膀。

我還在憤怒的過程中,那邊卻一而再再而三的發來露骨而侮辱人格的話語,我迅速將他拉黑,卻不料他卻用小號繼續透過新增好友時備註的方式侮辱我。

公交車上的鹹豬手

週末放假,跟室友去逛了一天街,臨近傍晚的時候往學校趕,坐的公交,因為那一站人不多,車前門上來就有位置。

幾站後,上來了兩位女士,像是母女,她們身後跟著一個胖胖的男士。一開始我並未注意這些,是因為那胖男人的手一直放在老一點的女士臀部,我猜測他們是夫妻,不然那位女士不應該在前門站了那麼久,但又不敢相信他們是夫妻,因為他們年齡相差應該有十歲左右。

不久後,那兩位女士一起去了後面,而那胖男人因為我旁邊有空位坐在了我右邊。我時不時觀察一下他的舉動,心裡想著只要他敢動我就大喊,可當他真的伸出手往我這邊湊的時候我又立馬慫了飛快起身往車後門跑……

真希望這樣的男友,多一點

公交車上上來了一對兒年輕靚麗的情侶,他們身後卻跟著個猥瑣的男的,一直尾隨他們站到了車後門處。

車顛簸的時候那個猥瑣男動作十分浮誇,眼看著手就要甩到那美女身上了,她旁邊帥帥的小哥哥立刻伸手緊抓在猥瑣男的手腕處。

“兄弟,是不是有什麼誤會?”見勢不妙猥瑣男認慫。

“什麼誤會?你剛剛手都快碰到她胸了!”他未鬆開猥瑣男的手腕,力度不減。

“我那是沒站穩,真的!”猥瑣繼續服軟,手腕開始轉動企圖擺脫他的鉗制,卻失敗了。

“別以為我沒看見你一路從前門尾隨過來,還跟個狗皮膏藥似的緊貼著,正常人會在車有空的時候還這麼挨著嗎?”帥帥的小哥哥怒氣難消。

下一刻猥瑣男的臉結實得捱了一下,赫然是剛剛他想佔便宜沒佔著的美女出的手。

“滾!別讓我再看到你。”小哥哥怒斥道。

下一站終於到了,後門開的一瞬間猥瑣男被踹了下去,車上的人們開始拍手叫好……

後記

那天(遭遇第一個故事裡的奇葩)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我都害怕走夜路,加班後的晚上,寧願繞遠路也不再

走那條路

,那條長裙自那天后再也沒穿過,那天穿過的鞋子第二天就在鞋店裡扔掉了,順便一口氣買了三雙鞋,如閨蜜說就當“踩了狗屎”。可事發地點是住處小區外的街道上,現在,我已搬了住處。

因為一觸及到那天的衣服、鞋子甚至地點,我都會想起那件噁心事。

我只是遭到了言語上的侮辱就覺得如此噁心,那麼,那些遭遇了實質性傷害的受害者們該要承受多少?

受傷後被責怪,似乎是從小的常態

不少人小時候經歷過類似事件:心愛的玩具或者零花錢不小心丟了,哭得傷心,家長問明緣由後先責怪你怎麼如此不小心、不長記性,卻忽略了你已經夠傷心了,急需來自親人的安慰,反而傷口被撒鹽;你在學校不小心摔傷了傷疤像捱過揍的樣子,回到家本以為會收到來自父母的關心,卻不料先收到苛責“你是不是在學校惹是非了”?

同理,當你受到侵害,很多人的第一反應便是:

一定是你自己不好,你是不是做了什麼讓人家盯上了?你那天穿什麼衣服?是不是舉止太輕浮了?是不是很晚還在外面不回家?

因為很多人的腦回路便是:如果你自己足夠好,怎麼會讓人有機可乘。

可你無法預料自己是否需要加班到深夜才能回家,尤其不能預料你將會在何時、何處遇到圖謀不軌的人。

就在不久前,某大型電商平臺的創始人深陷性侵門,沒幾天就有網友散佈了女主的“本尊照片”,我所加的幾個群也流傳到了,照片上是身材火辣的年輕美女,群裡的男士發出“瞭然”的論斷,輿論也幾乎被“女主的錯”壓倒。又過了幾天,照片的本人出來宣告她非當事人,可輿論的風向卻並沒有轉變太多,似乎一部分不懷好意的吃瓜群眾堅信自己的論斷不可能錯,非要把錯誤強加在女主身上似的,因為“他們認為”該男主財力和社會地位優渥,且家有嬌妻,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情。事件也發酵至今。

可壞人要做壞事,真的不是你的錯

有太多太多的壞人,在做壞事時會被幫助找到一個恰如其分而容易令人接受的藉口(因為這些藉口大多來自大眾),反而被傷害的無辜女性卻遭遇殘忍的二次傷害。

我反思了一下。那天晚上下班後下地鐵往回走的時間是九點多,我穿著一字肩的長裙,長度及鎖骨處,而裙襬幾乎要蓋過整個小腿,還是個比較暗的地段,我不知道他是需要多仔細和多久的觀察才能發現我穿著絲襪的,我跟朋友講過後,個別人的建議居然是“以後別穿露肩裝了”。

或許很多女孩都跟我一樣,在遭遇類似事件後會先自責,覺得是自己有什麼問題,正如大眾對此的反應一樣:一定是你自己穿的太過暴露了或者是你舉止太輕浮,不然他怎麼沒騷擾別人?

但其實,壞人們在做壞事時真的不會分你穿什麼、你幾歲、長相如何或者你身處何地正在做什麼,他們只是想做壞事,而他們將大眾的視線轉移到你的衣著上無非是想給自己開脫罷了。

不少大眾卻又殘忍的讓受害者遭遇二次傷害,被侵害後自殺的藝人、學生屢見不鮮,“尋找湯蘭蘭”事件的背後又有多少人在啃著血饅頭笑的狡黠,又有多少人遭受著一輩子的陰影折磨不可知。

年初,美國的堪薩斯大學和比利時的摩倫貝克相繼舉辦了一場名為 “what were you wearing”,“ 當時你穿的什麼 ” 的展覽。展廳裡陳列的,是18位無辜女性在被性侵時穿著的衣服。看過之後,無非都是一些很普通甚至很保守的日常服飾,有的人提供了三套截然不同風格的服飾(被侵害三次之多),有的是穿著運動服跑步的路上遭遇侵害,有的是極為信任的人作案,有的甚至受侵害時年僅6歲……

拒絕二次傷害,就是對被害者最善意的保護

what were you wearing 展覽上, 展出了性侵案件受害者被害時穿的衣物。

不管你穿什麼,不管什麼時間你是在哪裡,都不影響壞人做壞事。

施暴者可以不分年齡、不分地點、不分時間的施暴,他們的結局最壞不過吃幾年牢飯就出來繼續瀟灑,甚至沒人在意他們的過去;而受害者所能做的無非是在所謂安全的環境裡再努力的加強自我防護,受的傷也會變成一個永遠好不了的疤,並可能時刻被人們提醒強迫記起,原本需要關懷和保護卻要承受著持續傷害。

可歸根結底,

施暴者犯下的過錯難道不應該他們自己承擔而非受害者去承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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