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式的嫵媚-旗袍 張愛玲

東方式的嫵媚-旗袍 張愛玲

老照片中的張愛玲,雙手叉腰,頭顱高昂。眉眼和唇角都極力上揚,含著笑意。雖非十全十美的相貌,卻是傾城之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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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幼時就曾放言:“八歲我要梳愛司頭,十歲我要穿高跟鞋,十六歲我可以吃粽子湯糰,吃一切難以消化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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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美的早熟,或許來自母親的遺傳。張愛玲的母親黃逸梵是湘軍水師提督之後,骨子裡有湘女的果敢,又是個思想前衛的新女性,會畫畫、彈鋼琴,曾與徐悲鴻、蔣碧薇等人深交。而父親則恰好相反,一副遺少的做派,終日流連於煙榻和酒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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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十二歲時,得到人生中第一筆稿費,旋即去買了一隻小號丹琪唇膏。愛美之心,由此一發不可收拾。不幸的是,由於思想衝突嚴重,母親選擇留洋進修,父親之後再娶妻子。繼母有阿芙蓉癖,曾與陸小曼同榻吞雲吐霧。她對待愛玲十分苛刻,過門時將自己的兩大箱舊衣扔給她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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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時,張愛玲正就讀於貴族化的女校,周邊皆是打扮時新的女孩,而她卻只能揀繼母穿剩的衣服穿。那些衣服不是磨損了邊角,就是款式陳舊,令她十分難堪,“碎牛肉顏色”的薄棉袍更是成了她青春期裡抹不去的傷疤。

誰曾想,這個以自戀和孤傲出名的女作家,那時候卻沉默寡言,看起來十分纖弱。她身形修長,線條流暢如畫,從頸脖到腰身順勢而下,勾勒出一個薄而長的倩影。那身體被包裹在素灰的旗袍中,清瘦得幾乎不見,如一縷似有還無的詩魂。

滿人入關兩百多年,漢族女人都未徹底易服,反而在民國之後開始迷戀旗袍,多少令人有些不解。其實,這並非民族問題,而是性別戰爭導致的結果。

中土女裝一直是上衣下裙,入清以後仍舊保留明代遺風,而男子卻嚴令剃髮留辮,穿長袍馬褂。這便是所謂的“男降女不降”。清代旗人女子不滿於長袍的肥大笨拙,曾打算改穿更能彰顯女性美的襖袴,卻遭到皇帝的明令禁止。

誰料到了北伐前夕,女子們紛紛改穿旗袍,還將頭髮剪短。其用意是要與男子平起平坐,投身時代的洪流。這些女子們賭氣似的要與“第二性”劃清界限,同時又有幾分“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的氣概。因此張愛玲說:“初興的旗袍是嚴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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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初,柯靈回憶起自己與張愛玲的初相識。那是七月的一天,張愛玲身著素雅的絲質碎花旗袍,肋下夾著一個報紙包,走進了福州路晝錦裡附近的中央書店。報紙包中就是日後發表在《永珍》上的小說《心經》和她自己繪製的插畫。這身普通上海小姐的裝束,是張愛玲一生中少有的保守造型,像是林黛玉初入賈府,謹小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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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的幾年裡,張愛玲紅遍上海灘,急吼吼地喊著:“出名要趁早”。她憑藉筆桿子獲得了可觀的收入,終於在父親面前抬起頭,也有了立足於世的底氣。而少女時期穿舊衣服留下的陰影,在此時徹底爆發,她成了一個十足的Clothes-crazy。

一片式的旗袍,線條流暢優美,又節省人工和衣料。它可以迎合高矮胖瘦各種身段,適用於一切場合,不管是作常服,還是舞衣、制服,都十分合適。因此,旗袍很快席捲全社會,從學生到女工,乃至上流名媛,都開始穿旗袍。“服分等級,飾別尊卑”的規條不復存在,旗袍就是民意所向。

然而,到了三十年代以後,旗袍需要被重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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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的旗袍,削減了腰身,放低了領口,寬大的喇叭袖漸漸縮短收窄。最令人駭然的是,裙襬的開衩不斷上升,甚至一度高至臀部。裙身裡的鼓鼓囊囊的棉褲被換成了薄如蟬翼的絲襪。行動之時,步履前後交錯,不經意似地露出珠白圓潤的玉腿,修長曼妙。被禁錮了幾千年的身體,驟然甦醒。

西風漸進,傳統的中國裁縫也開始借鑑西方剪裁,設計出更加立體貼身的旗袍。鏤空的領與袖,皮毛珠翠的裝飾,還有時新的外國面料,都成了旗袍上的新元素。傳統與現代就這麼握手言歡,彷佛在一夕之間達成和解。從此,旗袍勾勒出的婀娜線條,成了舊時上海的海岸線。

當然,到了此時,旗袍再也不是單槍匹馬的行頭。時髦的女子在旗袍外披上裘皮大衣、披肩、線衫,以適應四季更迭。夏季的旗袍則被減省至無袖或短袖,薄汗輕衣透,自有一種嫵媚風情。

彼時的上海被稱作東方巴黎,這裡的時尚潮,透過月份牌傳播到全國各地,影響著一代人衣食住行。

如今,張愛玲被看作是舊上海的一個符號。其實,對於張愛玲來說,上海這座城才是她的審美胎教。在上海,摩登與傳統並存,東方與西方互相滲透,這個大熔爐賜予了她與生俱來的藝術天賦。她對美的痴迷,超出常人,似乎全身毛孔都呼吸著美感,對氣味、聲音、顏色的感觸也極其敏銳。她的文字像是濡溼的顏料盤,絢爛陸離,一不留神那些色彩就會隨時流動,形成另一幅風景。

張愛玲偏愛鮮明的對照,沉重的黑與輕盈的白,清冷與明麗,簡約的現代線條與傳統花紋,皆是她的心頭好。她為自己設計的許多旗袍亦是如此,愈激烈愈著迷。在香港唸書之時,她就將獎學金全數拿去買衣料做衣服,並且樂此不疲。她還獨創了很多穿法,譬如說在旗袍外邊罩件短襖,在旗袍外穿上清裝大襖和浴衣,別有一番風情。

與胡蘭成熱戀時,她穿“能聞得見香氣”的桃紅單旗袍,繡著雙鳳的繡花鞋。她曾在香港淘到一塊廣東土布,刺目的玫瑰紅上印著粉紅花朵,嫩綠的葉子,印在深藍或碧綠地上。這布在鄉下也只有嬰兒才穿,她卻做成了衣服,穿著四處招搖,“彷彿穿著博物院的名畫到處走,遍體森森然飄飄欲仙”。她還用舊被面做過衣裳,穿著它與李香蘭合影。兩人對陣,張愛玲毫不怯場,反而更有範兒,實在怪煞人也。

張愛玲信奉驚世駭俗的美學,衣不驚人死不休。她去看望蘇青的時候,身著怪異的服裝,引得弄堂裡的孩童在身後追趕。還有一次,她去印刷廠校對,工人們齊齊停工,駐足觀看她的奇裝。這些矚目令她十分滿足,彷佛瞬間揚眉吐氣,一掃少時的服裝陰影。

她曾經告訴旁人:“要想人家在那麼多人裡只注意你一個,就得去找你祖母的衣服來穿。”那人嚇了一跳:“穿祖母的衣服不是穿壽衣了嗎?”張愛玲回答:“那有什麼關係,別緻就行!”

她本人就像是一個調色盤,一切不協調的色彩、裝束到了她身上,都顯得合理而隆重。

張愛玲曾說:“對於不會說話的人,衣服是一種語言,隨身帶著的是袖珍戲劇。”張氏小說中,旗袍亦是出鏡率最高的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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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香屑•第一爐香》中的葛薇龍以女學生的身份出場,竹布衫外面加上一件絨線背心,處處透露出一個內地少女的不合時宜。經歷過梁太太的調教之後,她開始穿磁青薄綢旗袍,增添了幾分成熟,亦有妖嬈氣息。而白流蘇這個“擅長低頭”的東方佳人,與範柳原初見之時,穿的一襲月白蟬翼紗旗袍,婉約中流露出性感的意味,難怪可以吸人眼球。

《金鎖記》中,老小姐姜長安亦是憑藉旗袍下的中國風情俘獲情人。更不用提被李安改編過的《色戒》,電影少了些尖刻與殘酷,被打磨得太過溫和,簡直不像張愛玲。倒是湯唯身上不斷變換的旗袍,總提醒我們這的確是張氏作品。在現代人眼中,張愛玲便是旗袍最忠實的捍衛者。

五十年代初,在上海召開第一屆文藝代表大會,夏衍惜才,邀請張愛玲參加了。此時,旗袍在大陸幾近絕跡,大會上不論男女,一水兒的藍灰中山裝,唯獨她還穿著旗袍,外面罩了網眼白絨線衫。這身衣服對她來說已經十分素淨收斂,可在當時看來依舊扎眼。

張愛玲深知,自己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她無法想象沒有旗袍的上海。於是,像少年時那般,她計劃了另一場出逃。幾經輾轉之後,她終於定居美國。那個曾經與她惺惺相惜的城市也不復存在,唯一沒有背叛她的便是服裝。

對於一個女人來說,步入異土之後,衣袍便是故鄉。1995年,張愛玲在家中去世,身穿赭紅色的旗袍,帶著上海四十年代最絢爛繁華的底色,安靜優雅地走完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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