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說三國:三十劉虞之死

幽州牧劉虞本就與公孫瓚不和,公孫瓚數次與袁紹相互攻擊,劉虞禁止無效,兩人之間的矛盾日益加深,劉虞便逐漸減少對公孫瓚的糧草供應。

公孫瓚大怒,不再聽從劉虞的命令,還經常劫掠百姓,橫行無忌。

劉虞制約不住,派使上奏朝廷,控訴公孫瓚殘暴掠奪百姓的罪行。

公孫瓚也上書,狀告劉虞剋扣軍糧。

兩人不斷上奏,相互攻擊,東漢朝廷也沒辦法,只能和稀泥,敷衍了事。

後來,公孫瓚乾脆在薊城的東南修築了一座小城,率軍駐紮,自立門戶。

劉虞幾次請他會商,他都稱病不往。

劉虞見公孫瓚這個樣子,料定他遲早叛亂,於是率領部下十萬大軍,計伐公孫瓚。

從事程緒勸阻,被劉虞斬首。

從事公孫紀,因為與公孫瓚同姓而一向被公孫瓚厚待,兩人很有交情,趁夜跑到公孫瓚處告發了劉虞的計劃。

史說三國:三十劉虞之死

公孫瓚沒想到劉虞會搶先下手,沒有任何防備,部下都分散在外,倉卒之間自覺不敵,打算逃走。

劉虞這人寬厚仁慈,對部下管束不嚴,部隊紀律性差,又缺乏訓練,將士都不善打仗,戰鬥力非常低。

劉虞又愛惜百姓的房屋,下令不許縱火焚燒城池,還告誡士兵說:“不要傷害其他人,只殺公孫瓚一人。”

這種部隊,如此攻城,結果可想而知,面對公孫瓚那些久經戰陣、兇狠殘暴的兵士,縱有十萬大軍,一時之間竟無法攻克。

公孫瓚挑選了幾百名勇士,順風放火,乘勢突擊,劉虞軍一觸即潰。

劉虞與部下向北逃走,逃到居庸關。

公孫瓚隨後趕來,圍攻居庸關,三日後攻下,把劉虞及其妻子兒女捉回薊城(今北京市城區西南部的廣安門附近),仍讓劉虞作名義上的領導,作為傀儡,簽署州府文書。

東漢朝廷不知道兩人開了戰,派使者段訓來幽州,宣佈漢獻帝的詔書,增加劉虞的封邑,讓他總管六州事務,任命公孫瓚為前將軍,封易侯。

公孫瓚乘機將先前袁紹想立劉虞當皇帝的舊賬翻了出來,誣告劉虞與袁紹等人謀反,要自立為帝,脅迫段訓在薊城的鬧市處死劉虞全家。

前任常山國相孫瑾,掾張逸、張瓚等人,一同自動聚集到劉虞周圍,破口大罵公孫瓚,與劉虞一起被殺。

公孫瓚把劉虞的頭顱送往京城長安,被劉虞的舊部尾敦在半路上截下,送回安葬。

史說三國:三十劉虞之死

劉虞為人寬厚,廣施仁義,深得民心。

幽州的百姓,無論是當地土著,還是流亡來的外鄉人,對他的慘死非常同情,無不痛惜。

劉虞的手下有個從事叫田疇(169年-214年),字子泰,右北平無終縣(今河北玉田縣人)人。

此人年少時喜好讀書,善於擊劍。

漢獻帝遷都長安後,劉虞找來部下商議,嘆息說:“賊臣叛亂,朝廷流亡失所,天下紛亂,誰都沒有堅定的信念。但我身為皇室宗親,自然不能與眾人相同。我想派使臣前往京師長安,覲見皇上,儘儘我作為忠臣的禮節。你們看看,誰能擔當這不負使命的人呢?”

眾人一陣議論,都說:“右北平人田疇,今年二十二歲,雖然年輕,但很多人稱他是個奇人。此人必能擔當如此重任。”

劉虞派人帶著禮物,禮貌周全地請來田疇相見,十分滿意,於是任命他為從事,置辦車馬,準備出發。

初平二年(191年),將要動身之際,田疇說:“如今道路阻斷,盜寇橫行,如果以官方使者的身份公開招搖,肯定會成為他們劫掠的目標。我不如扮成平民百姓,私自前往,只要能到達長安就行。”

劉虞同意了他的建議。

田疇從自己的門客中挑選了二十名騎士隨行,劉虞親自祭祀路神,為他送行。

一行人一路從居庸關出塞,沿陰山直抵朔方郡(治五原縣,今內蒙古烏拉特前旗東南),再走小路到達長安,向朝廷呈上劉虞的奏章,完成了使命。

漢獻帝下詔,任命田疇為騎都尉。

田疇認為皇帝流亡在外,蒙受垢辱,尚未安定,自己不能承受這樣的榮寵,堅決辭讓不受。

三公府也同時徵召,他都沒有接受。

他拿到朝廷回覆的章報後,就快馬加鞭,一路馬不停蹄,急速趕回幽州,但此時劉虞已被殺害。

田疇到劉虞墓前祭拜,呈上朝廷的章報,並彙報其中內容,痛哭一場後離去。

公孫瓚知道後,勃然大怒,懸賞捉拿田疇。

捉到田疇後,公孫瓚問他:“你為什麼獨自前去哭祭劉虞,卻不把朝廷的章報送給我?”

田疇理直氣壯地說:“漢朝王室勢力衰微,人人都懷有異心,只有劉虞沒有失去忠貞的節操。章報對將軍沒什麼好話,將軍恐怕也不想看,所以,我沒有送來。如今,將軍殺害無罪的上級,對固守節義的臣僚又輕視打壓,在我看來,恐怕燕趙地區的豪傑之士情願跳到東海里淹死,也不會有人肯追隨將軍。”

公孫瓚被田疇說得無言以對,不敢加害,只好將他釋放。

史說三國:三十劉虞之死

田疇回到無終縣,聚集宗族及歸附他的數百人,掃地盟誓說:“劉虞之仇不報,誓不為人!”

誓畢,帶領眾人進入徐無山中,在險要之處找到一塊平地,安營紮寨,居住下來。

他親自進行耕作,奉養父母。

百姓聞訊,紛紛前來投奔,數年間竟達到五千餘戶,儼然建成了一個新城鎮。

田疇對父老鄉親說:“大家聚集到一起,慢慢地已形成一個村鎮,但大家各自為政,不相統一,沒有法律約束,這樣恐怕不是長久之計。我有一個計劃,願意與諸位父老一起實施,可以嗎?”

大家都說:“可以。”

於是,田疇制訂法令,凡是打架鬥毆、偷盜搶劫,以及謾罵爭吵的人,按照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最重的可判處死刑,一共定了十餘條。

他又制定婚喪嫁娶、聚會宴請的禮儀,還有興辦學堂傳授知識等等。

法令制訂後,頒佈施行,大家都自覺遵循,整個村居夜不閉戶,路不拾遺,安定祥和。

北方邊塞地區的人聽說了田疇的事蹟,都十分敬佩信服田疇,烏桓、鮮插部落分別派人向田疇致意,並送上禮物。

田疇對他們一律安撫接納,使他們不再侵擾作亂。

袁紹幾次派遣使者前來招請,授予將軍印,以便安撫田疇統治下的百姓,田疇都拒絕了,沒有接受。

袁紹死後,他的兒子袁尚又來徵召,田疇始終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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