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春節民俗大戲的壓軸節目

如果說大年是一臺全民參與的民俗大戲,正月十五元宵節,就是這部大戲的壓軸節目。元宵是新年的第一個月圓之夜,“一年明月打頭圓”,故稱“元夕”“元夜”。道教稱元宵為上元節,還將它與七月十五中元節、十月十五下元節合稱“三元節”,上元節是天官賜福的節日。

元宵典型的節俗是燈會,因此元宵又被稱為“燈節”。元宵起源說法不一,一般來說它有兩個源頭:一是中國本土的正月上旬的祭祀傳統,漢武帝在正月上辛日,到甘泉寺燃燈祭祀太一神,燈火徹夜不熄。這種習俗後來移到正月十五;二與佛教有關,西域摩揭陀國每年十二月底(相當於中國夏曆的正月十五),要在城內做燃燈法會,紀念佛祖。隨著漢明帝迎經白馬寺,佛教合法進入中土,正月十五燃燈表佛的習俗也逐漸為人們所習用。燈綵有很好的視覺效果,對於營造節日氣氛來說,它與春節的爆竹有異曲同工之妙。

興盛發展

元宵燈會的興盛從隋唐開始,歷代相沿。隋場帝楊廣是一個愛熱鬧的人,每年元宵他都要在都城洛陽舉行盛大的燈會,招待外國使者,以誇耀中國的富庶。這位隋朝天子還寫了一首《正月十五於通衡建燈夜升南樓》詩:“法輪天上轉,梵聲天上來。燈樹千光照,花焰七枝開。”看來風流天子有著不錯的詩才。唐朝是一個氣象萬千的時代,元宵張燈風氣更盛口八十尺高的百枝燈樹,豎立高山之上,百里都能見到。二十丈幅的燈輪,“衣以錦繡,飾以金銀,燃五萬盞燈,簇之如花樹”。唐朝皇帝為了舉國同樂,將以前正月十五一夜的燈會,延長到三夜,規定正月十四、十五、十六官家放假三日,為了人們通宵觀燈遊賞,節日期間取消平時的宵禁,即所謂“金吾不禁”。唐初詩人蘇味道在《正月十五夜》詩序中說:“京城正月望日,盛飾燈火之會,金吾馳禁,貴戚及下里工賈,無不夜遊。”接著蘇味道詠贊了唐代元宵的燈火盛況與遊樂場景,“火樹銀花合,星橋鐵鎖開。暗塵隨馬去,明月逐人來。遊伎皆秋李,行歌盡落梅。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元宵節——春節民俗大戲的壓軸節目

宋朝城市生活進一步發展,元宵燈火更為興盛。帝王為了粉飾太平,“與民同樂”,元宵節親登御樓宴飲觀燈,“山樓上下,燈燭有數十萬盞”。張燈的時間也由三夜擴充套件到五夜。新增的十七、十八兩夜,最初限於京師開封府,據說是由兩浙錢王進獻給皇上的浙燈。後來地方州郡紛紛效法,成為通例,所以民間流傳錢王買了兩夜燈的說法。宋朝跟元宵燈會有兩則逸事,一則是州官放火的典故,據《老學庵筆記》記載:田登在做州官時,忌諱說與自己名字同音的“燈”字,元宵節放燈是官民俗習,他也躲不過,但在其轄區內貼出的告示是:“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後來人們以“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來批評官員的霸道與專橫。另一則故事是批評官員以娛樂粉飾政治的不良做法。蔡君漠在任福州太守時,上元節下令民間,每家張燈七盞。當時有一位讀書人,做了一盞丈餘長的大燈,燈上題詩一首,“富家一盞燈,太倉一粒粟:貧家一盞燈,父子相對哭。風流太守知不知,猶恨笙歌無妙曲!”蔡太守十分羞愧,只好下令罷燈。

宋元易代之後,元宵依然傳承,不過燈節如其他聚眾娛樂的節日一樣受到限制。明代全面復興宋制,元宵放燈節俗在永樂年間延至十天,從正月十一開始,京城百官放假十日。民間觀燈時間各地不一,一般三夜、五夜、十夜不等。江南才子唐寅《元宵》一詩,寫出了元宵燈月相映之妙。“有燈無月不娛人,有月無燈不算春。春到人間人似玉,燈繞月下月如銀。”明代中期以後城市經濟有較大的發展。作為市井生活重彩的元宵節更加熱鬧。

傳統“狂歡節”

元宵的聲響與色彩共同烘托著元宵節日的氣氛,元宵的月亮悄然俯視著人間的燈火。元宵的熱鬧吸引著鄉村、城市的居民,他們紛紛走出家門,看戲、逛燈、猜燈謎,走百病、鬧夜,連平日隱藏深閨的女子這時也有了難得的出遊機會。“男婦嬉遊”是元宵特別的人文景觀。司馬光是有名的禮法之士,他的夫人在元宵夜打扮著準備出門看燈,司馬光說:“家中點燈,何必出看?”夫人回答說:“兼欲看遊人。”司馬光說:“某是鬼耶?!”“看人”,的確是宋明以後傳統社會中稀見的機會,平時限制在各自的封閉時空中的人們,難得有聚會的日子。正月元宵是一年中唯一的“狂歡”節,人們在這一階段打破日常秩序的約束,實現著本性的感官的愉悅,人們祈求婚姻的美滿、子嗣綿延、身體的康健與年歲的豐收。有人說元宵是中國古代的情人節,似乎有幾分道理。

TAG: 元宵正月十五燈會元宵節正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