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漲的太快,美林海岸的業主、中介、買家撕起來了!

大家好,我是胡Sir,TOP10建築院校科班出身,大型設計院和標杆房企投資線工作多年。廣州樓市瞬息萬變,怕買錯,就關注我。

馬老師(不是馬雲,是馬克思)曾經說過:如果有100%的利潤,他們就會鋌而走險;如果有200%的利潤,他們會藐視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潤,那麼他們便會踐踏世間的一切。

投入5萬定金,6個月時間,一倒騰變成38萬。

這是百分之多少的利潤?

這是660%的利潤,年化1320%。

2020年7月13日,在房六六中介的見證下,買家B,與美林海岸業主A,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合同。

91平,532萬,單價5。8萬/㎡,也就是下面這一套:

如果一切順利,B會在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首付155萬元,然後,一個收錢,一個收房,皆大歡喜。

然鵝,劇本並沒有按照童話故事走,而是走向了三國演義。

A

:美林業主,和偽裝成買家的中介B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還在B的要求下,配合網籤換人從B換成了C。但網籤後發現B是中介,且超過11月30日仍未收到首付款,於是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

B

:房六六中介,因為經常看樓市乾貨號比如胡Sir的文章,知道2020年底前房價還在上漲週期,於是偽裝成買家,和業主A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然後找到真正的市場買家C,和C談妥加價38萬轉讓給C,並和C一起騙A說是親戚關係,騙A配合完成了網籤更名。

C

:市場買家,雖然知道B是中介,但因為B加價後,房屋價格仍然明顯低於11月份最新的市場價,有利可圖,於是也就答應了B,配合其一起誆騙業主A,演出了親戚的雙簧。

目前,B和C,已經聯手,以A違反合同為由,起訴了A。

A當然也不想吃啞巴虧,以B和C未按期付首付為由,提起反訴。

目前,房子已經被查封了。

業主A即便贏得訴訟,也會付出幾十萬的律師費,和大量的時間精力。

而一旦輸了訴訟,那就更是雞飛蛋打,得不償失了。

事兒就是這麼個事兒。

分析來看:

B之所以能空手套白狼,最重要的三條:

1、原房屋買賣合同規定的付首付時間長達5個月,讓B有足夠的時間尋找下家;

2、合同明確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買受人可指定第三人名字網簽過戶,讓B做到了合規合法;

3、當然,最關鍵的還是,美林海岸房價短期內暴漲,給B提供了足夠的套利空間。

比如,和業主A同樣的戶型,僅半年時間,就已經漲到了7。3萬,跟業主A賣出時候比,漲了足足1。5萬,漲幅25。8%。

中介B固然可惡,但細想,業主A就是純粹的受害者嗎?

我看也不是。

換個角度:如果美林海岸的房價,過去半年不是暴漲,而是暴跌,業主A即便發現B是中介,還會選擇打官司要回房子嗎?

毫無疑問,肯定不會嘛。

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其實,走到今天這個被動的局面,業主A自己要負很大的責任。

合同中,居然允許換網籤人,本身就是一個十分愚蠢的決策,但更愚蠢的是:

業主A對房價漲跌趨勢和賣出時機,出現了嚴重誤判。

在上漲的半山腰,在中介的忽悠下,廉價賣掉房子,這就是典型的樓市韭菜。

這種韭菜,平時也不關注樓市乾貨號感知最新市場變動,關鍵決策時候也不請教身邊專業人士,自以為是,活該當韭菜。

如果賣之前,問一問專業人士的意見,就不會在不該賣出的時候賣出,更不會被中介牽著鼻子走。

所以說到底,還是認知不足,又不以為然,才導致的步步被動。

現在的中介,都是集團化作戰,群狼戰術,你單槍匹馬,又不掌握圈內遊戲規則,怎麼玩的過他們?

就好比這次業主A遇到的,偽裝成買家的B,幫B和A完成籤合同的中介梁某,以及貸款中介鄭某、理財顧問劉某,全都是中介B的“自己人”。

我還是要再次提醒大家:樓市本身具有高度的複雜性和不確定性,無論是買房還是賣房,都務必不要單打獨鬥,不僅平時要關注樓市文章,精準感知市場變化和趨勢,關鍵決策更是要多聽聽身邊專業人士的意見。

記住:知識改變命運!

樓市下半場,鬥智,不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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