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荷蘭人娶了中國女人後,還讓外國人迷上中國神探 | 週末讀書

人人都愛神探故事。可提到神探,你會想到誰?

福爾摩斯?

如果要問,“中國的福爾摩斯”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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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名相、神探狄仁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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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傑的形象,在中國就相當於福爾摩斯、日本的江戶川柯南。關於他的影視劇在國內很受歡迎,網上經常看到人們討論,福爾摩斯、柯南和狄仁傑誰最厲害。

很多人可能想不到,狄仁傑在國內如此出名,以及眾多影視劇的很多內容,其實是源自一個外國人創作的狄仁傑內容。

也就是說,神探狄仁傑,有點像是混血兒。

1956年,荷蘭漢學家高羅佩先生的《迷宮案》正式出版,狄公案小說首次在西方世界亮相,就很快獲得好評,銷量過百萬。

火到什麼程度?

高羅佩一度不想再寫,可是出版商不答應。強烈要求他繼續寫下去。

“偵探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看到了高羅佩寫的狄仁傑故事,很喜歡,Call了好幾波666。

自此,中國這位神探故事,正式走向世界。後來,更是

出口轉內銷,在國內引發狄仁傑探案熱。

塑造神探狄仁傑

英劇《神探夏洛克》在國內熱播時,國內媒體刊文稱,“也許可以嘗試讓大不列顛島上的觀眾知道,我們有個叫狄仁傑的神探,也是不錯的。”

其實,西方人早就知道狄仁傑了。

甚至可以說,狄仁傑“神探”裡的偵探元素,很多都是從西方借鑑而來。

西方偵探小說被引進之後,因其對科學和理性的推崇、對司法公正和人權的重視,得到了當時新派知識分子的讚賞,中國原有的公案小說則逐漸走向衰微。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幾十年之後,這一被揚棄的傳統不但重又煥發出光彩,而且產生了前所未有的國際性影響。

功臣正是高羅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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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這位就是高羅佩。他生於1910年,1967年逝世。高羅佩自然是中文名,他本名羅伯特·漢斯·範古利克。

高羅佩既是職業外交官,又是學者與作家,通曉15種語言,工書法,善鼓琴,才華橫溢,學貫中西。

他對這個世界最大的貢獻,是參照傳統公案小說,創作出一系列以中國古代為背景的狄公案偵探小說。

這個系列包括14部長篇、2部中篇和8部短篇。

狄仁傑的神探形象因此走向世界,成為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標誌性人物。

高羅佩決定寫狄仁傑,與他在日本的一段經歷有關。

1948年11月,高羅佩被荷蘭外交部派往日本工作。他看到日本圖書市場上充斥著大量關於紐約和芝加哥的三流偵探小說,心中很是不平。他想到,自己或許可以弄出一本更好的。

高羅佩想起了自己看過的狄仁傑故事,他決定將其翻譯出來,以此向世人展示中國古代公案小說中有非常多的優秀題材,並鼓勵中日小說家利用中國古典素材進行類似的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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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版《狄公案》封面,嗯,有點虐。

圖源:abebooks

《武則天四大奇案》,此書又名《狄公案》或《狄梁公全傳》,由清代無名氏所作,前30回講述狄仁傑任山東昌平縣令時智斷三樁疑案的故事,後34回則是描寫他入京拜相後與武后黨羽鬥智鬥勇、整肅朝綱的經歷。

高羅佩就打算翻譯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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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羅佩認真研究過中國與西方的探案文學,他認為,中國傳統公案小說具有以下幾個特徵,使得西方讀者難以接受:

第一,在小說的開篇處,通常會正式介紹罪犯,包括其姓名、來歷以及作案的動機。如此一來,偵探小說中最吸引讀者的懸念便無法產生。

第二,中國人對於超自然現象具有天生的熱愛。書中隨處可見妖魔鬼怪出場亮相,動物與廚具能在公堂上開口作證,各位判官偶爾也會去陰曹地府裡檢視閻羅王的生死簿。這一點顯然與“偵探小說應儘量保持真實”的原則有所牴觸。

第三,中國人對於細節深有興趣,公案小說中時常夾雜有長篇詩文,或是與主題無關的哲學討論,因此常常是超過100章的鴻篇鉅製,對於西方讀者來說不免過於冗長,令人望而卻步。

第四,中國讀者對於人名具有異乎尋常的記憶力,喜歡書中人物眾多,以至於一本小說中常常會超過二百人,而西方偵探小說通常只有十二三個主要角色,因此人物過多也是西方讀者將要面對的一大障礙。

第五,在小說結尾處,中國讀者期望看到關於罪犯被處決的真實描述,包括所有令人毛骨悚然的細節,有時還包括罪犯在被處決之後如何在陰曹地府裡繼續受到懲罰的描述。

如此結局會令中國人的正義感得到滿足,但是西方讀者對此興趣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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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神探狄仁傑》截圖

看到這些問題後,高羅佩最終選擇《武則天四大奇案》前30回進行翻譯,名為《狄公案》(Dee Goong An:Three Murder Cases Solved by Judeg Dee)。

他覺得,相對於其他同類作品,這些內容更接近西方偵探小說——沒有在開篇處透露罪犯的身份,沒有過多離奇的超自然因素,人物數量有限,沒有包含與情節無密切關聯的內容,篇幅也相對較短。

除此之外,書中的情節非常有獨創性,寫得也很精彩,並將喜劇與悲劇因素結合起來,甚至符合現代西方準則,接近偵探小說中的燒腦力作。

“在某一方面,此書介紹了一種新的文學樣式”,高羅佩說,“就我所知,以前還未在西方流行罪案小說中運用過,即偵探同時勘察三樁彼此獨立的不同案子,每一樁都有各自的背景和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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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英譯本《狄公案》在日本東京出版,十分暢銷。這個中國神探的形象,就這樣開始了自己的世界傳播之路。

只是,高羅佩更大的目的並未實現——中國與日本的很多作家,雖然也很喜歡這本書,卻並沒有跟進創作。大概是覺得這個故事缺乏異國情趣。

高羅佩思考之後,決定自己寫。

這一些,就接連寫了五部,即狄公案“第一系列”,包括《黃金案》《湖濱案》《銅鐘案》《迷宮案》《鐵釘案》。

值得注意的是,這五部小說基本遵照了英譯本《狄公案》的體例,換句話說,它們是用英文寫成的公案小說。

對於西方讀者而言,這種前所未見的形式自然具有新穎獨特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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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骨,東方的肉”

1980年代,在中國外交官陳來元翻譯、引薦下,高羅佩的《狄仁傑探案集》在中國大陸翻譯出版,讀者反映良好,並陸續在14家媒體連載。

隨後,

據陳來元譯本改編的電視劇《狄仁傑斷案傳奇》在中國大陸開始播出,引發了一波狄仁傑探案熱潮。

出口到國外的狄仁傑,在國內也受到追捧。

中國人自然更容易接受高羅佩講的故事。一方面,他在寫這個系列時,從《棠陰比事》《龍圖公案》等中國古籍中借用了不少精彩故事,其成功植入狄公案系列小說。

這不但將中國古人有關探案的智慧與才能首次展示給西方讀者,也更容易讓中國讀者接受。

除此之外,小說中另有許多生動活潑的細節,似是來自高羅佩本人的見聞與經歷。

高羅佩不但在中國生活過,而且還娶了一位中國太太。

1943-1946年期間,高羅佩在當時荷蘭駐重慶的使領館擔任一等秘書。

當時,重慶聚集了中國各界英才,高羅佩如魚得水,沉浸於中國文化的氛圍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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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重慶朝天門

圖源:網路

他廣泛結交各界名流學者,與沈尹默、于右任、傅抱石等書畫名家談詩論文、揮毫潑墨,與徐元白、楊少五等琴人一道創立天風琴社,切磋琴藝。

同時,他還與李約瑟、蒲樂道、艾維廉等西方漢學家常有來往,終於過上了理想中的中國文人士大夫的風雅生活,並與出身於官宦之家的水世芳女士結為終身伴侶。

他或許還曾與某些中國地下幫會組織存在聯絡。據其同事回憶,某個使館成員在西南山區旅行時,正是由於高羅佩事先向“哥老會”尋求保護,此人方可一路安然無恙。

1946年荷蘭使館由重慶遷往南京時,又是他出面聯絡購買“黑旗公司”(實為土匪組織) 的保險,才使得所有物品被完好無損地運至南京。

由此可見,高羅佩對於中國社會各階層瞭解的深度和廣度,很可能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可以說,他比很多中國人還要理解中國。

這些對中國的認識和理解,以及他在中國經歷的點滴往事,也融入作品之中,顯示出高羅佩對於中國社會生活、世態人情的敏銳洞察與深刻理解,廣大讀者自可從狄公案小說的精妙細節裡有所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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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高羅佩與水世芳於重慶一所教堂結婚。

圖源:維基百科

完成“第一系列”的五部章回體小說之後,高羅佩根據讀者的意見,在其後的“新系列”中又做出一些調整和改動,比如著意縮短全書篇幅,繼續減少書中人物的數量,刪去章節回目、開篇訓喻詩和短故事。

小說情節也以自創為主,只借用中國古籍中的素材作為點綴,從而使得後來的作品更加接近西方偵探小說,然而有一個特色始終保留,即狄公在每一部長篇中都是同時辦理三個案件。

從某種意義上,狄公案系列小說可以說是“西方的骨,東方的肉”。

可以說,這是中國文化與西方文化的一次深入碰撞。而沒有這場碰撞,狄仁傑也不會是今天的狄仁傑。

原創不易,點個“在看”再走吧 ↓↓

TAG: 高羅佩狄仁傑公案神探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