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
是
兩個人基於一定條件和共同戀愛的人生理想,在各自內心形成的對對方最真摯的仰慕,並渴望對方成為自己終生伴侶最強烈、最穩定、最專一的感情。
戀愛中的感情是一方面,戀愛中的金錢是另一方面!
為了增進戀愛期間的感情時不時的發個紅包,請對方吃飯、看電影、旅遊等是談戀愛期間很常見的事。而且因為戀愛雙方感情的升溫,開始同居生活時,雙方之間的財產關係就會變得很密切。
而這財產關係的密切是基於雙方之間的感情,很多情侶談戀愛都是奔著結婚去,一旦感情破裂,對於戀愛期間的雙方發生的財產關係就會產生糾紛。
常見的就是
“騙我感情,還錢!”。
那問題就來了,戀愛期間發生的財產關係哪些能主張返還?哪些是返還不了呢?
一、情侶之間的無償贈與!
1。
對於戀愛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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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
等帶有特殊含義的、表達感情的轉賬法律上一般是認定贈與無需返還;
2。
一方在特殊節日、紀念日轉給另一方的款項
,無需返還;
3。
轉賬時帶有表達自身情感的話語,
“我愛你”、“
love
”等
;
4。
日常的消費共同使用等。
以上情形是屬於
戀愛過程中,一方為表示好感或增進感情,主動贈送對方一些財物且對方予以接受,此行為涉及贈與合同法律關係。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人將財產交付受贈人後,贈與即已完成,贈與人不得再主張返還。
二、情侶之間的附條件贈與!
對於情侶之間
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或是借貸的情況,如果最終雙方沒有締結婚約,
是
應予返還
的
。
這類贈與往往涉及的贈與金額較大,例如,大額轉賬、贈車、贈房等。
三、借貸!
借款性轉賬!借錢辦事很少發生在不熟的人身上,情侶關係親密很容易成為一方的借款物件。
“親愛的,借點錢給,急用”。
這種情侶之間的轉賬能構成民間借貸法律關係。當然除應有如轉賬等借款交付行為之外,還應當有借錢合意的成立。分手後一方主張這類財產返還的時候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能夠證明借款的是應當返還的。
四,
詐騙,戀愛殺豬盤,小哥哥小姐姐圖的不是你的感情是你的錢,這種的需要注意另一方是不是
經常借
各種名義要錢,有的話一定要小心。
總之,對於戀愛期間付出的財產能否返還還是要根據自身的情況來判斷,對於一些財產主張返還拿不準的可以一併起訴由法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