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一對母子在家睡覺時突然失蹤,兒媳:已經成了醃肉

在千萬個家庭中都有這樣一種奇怪的現象:兒子沒有成婚時,父母會催著結婚,終於結婚的時候父母歡天喜地,但是到了和兒子、兒媳真的住在一起的時候,婆媳矛盾就會突然爆發。

這種奇怪的現象似乎已經成為了很多家庭的標準流程,不管結婚前男人對妻子如何貼心,婆婆表現得如何平易近人,兒媳表現得有多賢良淑德,到了某一個階段這三方就會陷入一種不可調和的矛盾中。矛盾處理好了皆大歡喜,處理不好的話,問題就會越來越嚴重。

2013年,深圳一對母子在家睡覺時突然失蹤,兒媳:已經成了醃肉

2013年,深圳發生過一樁因為婆媳不和而引發的血案,故事的最開始也是母慈子孝,夫妻恩愛,但是故事的結局卻是母子陰間相見,兒媳最後被判處死刑。這對母子在家睡覺時突然失蹤,兒媳的回答是:已經成了醃肉。

這一年的8月份,深圳寶安區警方接到一起失蹤報案,報案人是一名女子,在電話中語氣急切,稱自己的哥哥和母親突然失蹤了,請求警方立即調查。

報案女子名為劉芳(化名),她說自己的哥哥劉強(化名)與母親在家族群裡面好久沒有發言了,所以才會突然想要上門看一下情況,結果發現他們倆都不在家,而嫂子田麗對此卻漠不關心,因此她懷疑就是自己的嫂子從中作梗。

丈夫和婆婆同時失蹤,田麗卻無動於衷,神情淡漠,警方第一時間對其進行調查並採取強制措施,在她家中進行搜查之後,很快就發現了衛生間有不明血跡,隨後又在冰櫃中發現了人體殘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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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確鑿的證據,田麗並沒做過多解釋,承認丈夫和婆婆都已經被她殺害了,她認罪認罰。關於案情的任何資訊她都如實供述,提及與自己同眠共枕的丈夫也始終淡漠,直到問到殺人動機時,田麗的情緒才終於激動了起來。

她說自己之所以會走到這一步都是被劉強和婆婆逼的,如果劉強能像個男人一樣,能像婚前說的那樣什麼都依著她,最後的結局也不至於會如此悽慘。

田麗與劉強兩人自由戀愛相識,劉強是一名工程師,收入穩定且較高,但是身邊的異性朋友很少,透過一次飯局偶然認識了田麗,深深迷戀於她的溫柔氣質,隨後展開熱烈的追求。那時候的他對田麗有求必應,最終抱得美人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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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倆結婚的時候,劉強對這個兒媳婦很滿意,但是她進入家門之後就開始百般刁難,兩輩人之間的思想觀念本就不一樣,婆婆始終認為自己的想法和做法才是對的,時間一長居然有了故意為難兒媳婦的意思。

劉強作為兩人的中心點,理應協調好雙方的矛盾,然而他平時對母親並不孝順,在妻子和母親發生爭吵的時候且只顧著幫母親,一開始還對妻子好言相勸,到了後來脾氣逐漸暴躁起來,對田麗說話的語氣也愈發不耐煩。

田麗生了小孩之後,家裡的經濟來源就只有劉強,本應該對妻子給予更多的關懷,他卻認為自己每天上班,妻子在傢什麼也不用幹十分輕鬆,不僅沒有對她展示出關懷,反而認為他應當伺候他。

婆婆看到兒媳懷孕了本來是高興的,但是由於她對田麗不喜歡,所以就算是在孕期也對她不聞不問,時不時還要故意說風涼話,家庭關係十分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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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之後田麗依舊每天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劉強不僅對她漠不關心,對孩子也沒有展現出一位父親應有的關愛,不僅如此,他還經常以加班為由不回家,田麗本以為在這種事情上面婆婆會管教自己的兒子,但是婆婆卻覺得就算劉強不回家也是因為田麗自己沒本事。

時間來到2013年8月4號上午,劉強還在酣睡,田麗已經被孩子吵醒。正在洗漱的田麗沒有注意到孩子在她起來後也悄悄下了床,走到客廳的時候因為地上有積水而摔了一跤。

孩子摔地哇哇大哭,明明是婆婆打掃衛生的時候沒有將積水處理乾淨,她卻直接衝到廁所對著田麗一陣痛罵,說她沒有照顧好孩子,忍無可忍的田麗終於選擇正面對抗,沒想到婆婆居然直接對她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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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強這時候也醒了過來,看到兩人扭打在一起直接將田麗拽到一邊對她痛罵,就是這一次,田麗內心起了殺念。生活對她來說已經是一團糟糕,丈夫和婆婆每天都在針對她,她下樓散步,最後走進一家小超市買了一把刀回家。

對生活已經沒有念想的她直接將婆婆殺死了,劉強這時候動手搶刀,可是田麗手中畢竟是把鋒利無比的刀,很快劉強也在面前倒下。她將眼前這對母子的屍體進行肢解,裝進冰櫃當作醃肉,最後將地板洗了一遍。處理完一切之後,她走進另一個房間抱著孩子痛哭了一整個晚上。

不管她的動機是什麼,殺害兩人已經是既定事實,她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必須付出應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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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適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應當與發生在社會上的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其他故意殺人犯罪案件有所區別。

雖然她是因為家庭矛盾殺人,到案後也主動認罪,但是她造成的後果嚴重,性質惡劣,所以最後還是被判處死刑,她的女兒則交由劉強的妹妹劉芳代養。

(本文圖片來源於網路,僅配合敘事,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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