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對子女負有的責任不僅僅是生和養,更重要的是要教育孩子

父母對子女負有的責任不僅僅是生和養,更重要的是要教育孩子

溝通融洽:父母想與孩子保持良好親密的關係,應該在幼兒期時抓起。

五歲之前的時間,

是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態度和發展個性的重要階段。在這時期所形成的東西,將影響孩子一輩子,與其一生的命運相關。

父母對子女負有的責任不僅僅是生和養,更重要的是要教育孩子

父母與孩子的關係也是一樣,孩子幼兒時期與父母形成的關係會決定一輩子親子關係的狀況。因此,如果父母希望與孩子一直保持良好親密的關係,就應該注意從孩子尚在幼兒期時抓起,創造出一種互相尊重的氣氛。

一般說來,四五歲是孩子跟父母感情最親密融洽的時期,處在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往往都是全心全意地敬愛父母,常向小朋友吹噓自己的爸爸怎樣了不起,媽媽是多麼的漂亮;爸爸答應星期天帶他到迪士尼樂園,媽媽在玩具城給他買了新玩具等。

父母對子女負有的責任不僅僅是生和養,更重要的是要教育孩子

父母也對孩子的純真、活潑感到無限的滿足欣慰,如果這種關係能一直維持下去,真是最好不過了。不過,孩子會一天一天地長大,其知性、感性的領域會不斷擴充套件,倘若父母不調整教育的方式,依然持著幼兒期的“保”、“育”觀念,處處保護孩子,過分約束他的行為,孩子就會對父母的行為感到反感,從而使親子之間的良好關係受到影響。

所以,父母應該在適當的時候,對孩子的態度由督導改為輔導,尊重他的思想、感情,學習如何與他平等地共同商量問題和解決問題。或許父母們為了教育好孩子,還研究過不少幼兒心理書籍,但如果你不去了解自己孩子真正的身心發展情況,運用相應的對付技巧,那麼再多的育兒理論也沒有用。

父母對子女負有的責任不僅僅是生和養,更重要的是要教育孩子

孩子始終會覺得你專橫;而父母也對孩子頑強的抗拒感到筋疲力盡,始終不能很好地引導孩子,反而使母子、父子關係進一步惡化。

當然,要教育好孩子還得花點心思,化解父母與孩子間的衝突。兩三歲的孩子是相當執拗及以自我為中心的,父母就須針對這種心理特點,避免與他正面衝突硬碰硬。當你要孩子做某些事時,不要對他說:“你要不要先洗手?我們要吃午飯了。”

“我們現在穿鞋子好嗎?”“你要不要睡覺?”這種問話表面看來相當民主,但卻會有麻煩,因為這個年齡孩子口頭語是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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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後果是,為了說服孩子做他原本應該做的事,還得大費功夫,而且還容易給孩子留下你早已作好決定,問他只是敷衍,並不是誠心徵求意見的不好印象。

所以,最明智的作法是,不要給孩子選擇。到吃午飯的時候,就牽著他的小手,帶他到洗手間,一路上跟他聊聊他剛做過的事情。

要上街了,就拿來鞋子,不必跟他說明理由,就幫他穿上。如果孩子知道犯了事便會受懲罰,如果父母表現得過於沉著,就會令他時刻惶恐終有爆發和找他算賬的一天。

父母對子女負有的責任不僅僅是生和養,更重要的是要教育孩子

或者父母因工作問題,如效益不好下崗而瞞著孩子,一旦他了解之後,就會覺得自己幫不上父母的忙,對親人的困境無能為力而覺得自己沒有用而難過。

另外該,雖然撫養孩子是父母的義務,對此,很多父母都能夠接受。但是,教育孩子也是作父母的義務卻並未被意識到而常常被忽略。

父母們在對待孩子的教育問題上通常存在兩種截然相反的態度,一種是溺愛,一種是不管。

父母對子女負有的責任不僅僅是生和養,更重要的是要教育孩子

前者認為,孩子是自己的血脈,是身上掉下來的肉,對孩子應該呵護備至,不能讓他受一丁點兒的委屈。後者卻認為,孩子生下來,只要不讓他挨餓受凍,父母的義務已盡到,教育孩子是學校的事,跟父母無關。

總之,愛就意味著給予與奉獻,真正愛孩子,就必須適應孩子,就意味著家長要作出一定的犧牲。人類的繁衍,種族的延續,每個人都有應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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