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婆家付出真心,換來的卻是……

我和老公訂婚後就在一起了,本來打算一年後再結婚的,後來我懷孕了,不得不把婚禮提前,說好的10萬彩禮,婆婆總是哭窮,說沒錢,我同意降到6萬,然後就是老公哭窮,說他爸媽多不容易,家裡多困難,那時的我特別單純特別傻,一時心軟,脫口而出那就給4萬吧。

我和老公是一個鎮子的,我爸媽在外地做生意,有兩個店鋪,老公家是地地道道的農民,家裡很窮,論家庭條件我家要比他家好很多,但是我看上了他這個人,覺得他老實厚道,嫁給他將來不會受氣。所以也就沒太在意錢財的事,我怕爸媽知道彩禮這麼少會心裡不舒服,於是我瞞著我爸媽用我的私房錢貼補給他們,在我爸媽面前裝出風光的樣,以至於我爸媽一直以為彩禮是6萬。

結婚後,爸媽讓我把彩禮帶回了婆家,陪嫁了一輛10萬塊錢的車和6萬塊錢現金。婚姻的禮金都被婆婆收走了,一分錢沒給我,我也沒計較。結婚後,因為有孕在身,我辭職了,住進婆婆家,生活上有各種不適應。因為婚前我沒做過家務,所以一直是婆婆在做飯,我只是幫忙打打下手,洗菜摘菜之類的。由於我爸媽長年在外地做生意,結婚前我和弟弟住一起,平時就去爺爺奶奶家吃飯,我結婚後,弟弟就直接搬去了爺爺奶奶家住了,弟弟比我小12歲,正在上小學。

我結婚後,弟弟一到週六日就來婆家和我住兩天,時間長了,我婆婆就開始不願意了,各種甩臉子。我在房間親耳聽到婆婆對我老公說,不要讓我弟來了,還說我是扶弟魔。她明明知道我就在屋裡,是故意大聲說,故意讓我聽到的。我老公這個媽寶男竟然讓我開口攆我弟走,我自然不願意,和老公說,弟弟只是個小孩子,只不過是多加一雙碗筷,爸媽不在身邊,我這個當姐姐的照顧一下弟弟,責無旁貸。後來婆婆把我弟弟看做眼中釘,整天叨唸,說弟弟吃得太多。

後來老公竟然親自對我弟說,別老來我家了。我弟中午走的,下午我婆婆就開始燉肉。弟弟走了,我的心也被傷透了,他們竟然容不下一個小孩子。

回想婚前的種種事情,想起自己的一步步退讓,並沒有換來他們的尊重,都說打狗還得看主人,他們趕走我的親弟弟竟然絲毫不顧及我的感受,原來在他們眼裡,我竟然這麼不值錢,我少要了那麼多彩禮,竟然抵不過弟弟的幾口飯錢。現在看到婆婆在我眼前晃,就覺得從心理膈應,看見老公也沒有了從前那種從心底的喜愛,我要怎樣和這麼小氣的男人相處一輩子?真想離開這個家,離婚算了,可是五個月的身孕怎麼辦?

以上來自於一位網友的傾訴。

陌上紅塵閣 說一下個人觀點:

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務事上很難辯出個是非對錯,需要做的應該是理解和包容。如果你和老公有單獨的小家,你每週把弟弟接過來住兩天,自己照顧,無可厚非,可是你在婆婆家住,你自己又不會做飯,還得依仗著婆婆做飯,時間長了,婆婆會介意也是人之常情,她會認為,伺候你一個人也就罷了,憑什麼還要伺候你弟弟?這個時候,你應該多給你婆婆點錢,畢竟婆婆要多做一個人的飯,你弟弟正在長身體,雖然是個小孩子,想必吃得也不少。

關於結婚的彩禮錢,你雖然少要了,說明你通情達理,不計較錢財,但是一碼歸一碼,並不能因為少要彩禮,就認為婆婆就理所應當接受你弟弟,畢竟不是一家人,接受了是情分,不接受本分,要多一份理解。他們趕走你弟弟,確實有失妥當,但如果因為這件事就離婚,難免有些過激。

小夫妻剛結婚,需要各種磨合和適應,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啊。

對婆家付出真心,換來的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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