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蒂克斯有一天對傑姆說:“我寧願你在後院射易拉罐,不過我知道,你肯定去打鳥的。你射多少藍鳥都沒關係,但要記住,殺死一隻知更鳥就是一樁罪惡。”
那是我第一次聽阿蒂克斯說做什麼是樁罪惡,我問莫迪小姐是怎麼回事。
“你父親說得對。”她說,“知更鳥只唱歌給我們聽,什麼壞事也不做。它不吃人們園子裡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倉裡做窩,它們只是衷心地為我們唱歌。這就是為什麼說殺死一隻知更鳥就是一樁罪惡。
美國作家哈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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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的《殺死一隻知更鳥》,全書僅以極少的筆墨來呈現與
“殺死一隻知更鳥”有關的內容,以上這段話便是看上去意思最明確、最完整的一處,即殺死一隻知更鳥是一樁罪惡。
雖說乍看下“知更鳥”與書中故事無甚關聯,但其寓意卻是與故事主題緊密相連。
知更鳥
——什麼壞事也沒做,只是“用它們的心唱歌給我們聽”。
這這裡,知更鳥可以是怪人阿瑟,也可以是黑人湯姆。
這兩人都是對人無害的人,卻又都是平白無故被人傷害的。
首先說湯姆。
他的天真被罪惡吞噬,是最無辜的受害者。
作為黑人,他以人類最淳樸的善意和愛心幫助他自以為需要幫助的人,以黑人常有的低姿態敬仰著傲慢的白人,他拿出他全部的虔誠、敬意來,殊不知得到的是最無恥的回報;說他將善意完全用錯了地方,是因為他所面對的,是梅科姆鎮連續三代的敗類家族。
可儘管如此,他仍然逃脫不了邪惡的魔掌。
那些道貌岸然的、
“善良”的人,僅憑心中固執的偏見和假設,便可給他定罪;而“在他們內心深處的秘密法庭裡,從烏耶拉張嘴喊叫的那刻起,湯姆就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