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最早悟透“商道”,成為中國古代生意人心中的“財神”

他最早悟透“商道”,成為中國古代生意人心中的“財神”

道家以“道”觀照世界,萬物各有其道。人分士、農、工、商,於是有士道、農道、工道、商道。道家如何理解和建構商道,歷史上又有哪些道商鉅子呢?老子《道德經》就包含許多商道原理,文子、范蠡、列子、《管子》作者等也有立言與實踐。文子是老子弟子,他的商道思想保留在《文子》《越絕書》中。文子傳道於范蠡,與後者商道有關的著作又有《範子計然》《陶朱養魚經》等等,內容上含天道數術,下括農物商貨。至於列子也有“盜天為商”之論,稷下學宮道家所編《管子》更是古代中國經濟思想的“聖經”。他們都對社會產生了重要影響,如後世李克、白圭、《史記·貨殖列傳》《鹽鐵論》等經貿思想都受其潤澤。

就商業理論與活動影響而言,最突出的是文子、范蠡。他們曾用商道富強越國,助勾踐滅吳。且范蠡在離開越國後更是透過個體經商,三次成為全國首富。《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載“范蠡浮海出齊,變姓名,自謂鴟夷子皮,耕於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產。居無幾何,致產數十萬。齊人聞其賢,以為相”,但范蠡認為“久受尊名,不祥”,乃歸相印、散家財,避居於陶,自謂陶朱公,不久又累財鉅萬,天下稱頌。後來也成為中國“商聖”和初代“財神”。范蠡的商道玄奧而系統,單就個人經商理論而言,總體上強調遵從天道自然,同時又有幾條具體的經營原則。

一、樹立正確的重商致富觀念。古代中國以農業為立國之本,因此歷代王朝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貶抑其他行業,乃至將農業與商業對立的傾向。這種理念也影響著相應時代的個體對相關產業的褒貶。但道家有不同見解,他們也非常重視農業生產,老子說“穀神不死,是謂玄牝。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文子、范蠡、《管子》等把“谷”理解為穀物,強調個人、家庭、社會皆以農業生產為立足之本。但同時,他們又特別強調產業的多元化。范蠡本人就在農業耕種之外,從事畜牧業、養殖業等。他後來對猗頓的指導和教誨也是如此,認為產業多元才能致富,並提高抗風險能力。更為可貴的是道家清醒地認知到商業的重要性。范蠡指出在農業生產方面,由於天災人禍的存在,農業收成與穀物價格存在變化,一旦失控,易陷入惡性迴圈。如果及早準備,並以商業方式調節,可農商兩利。

在商業型別區分方面,范蠡也有自覺與價值判斷。他是中國較早注意到實業致富和資本致富的聯絡與區別的思想家、商業實踐者,後來《史記·貨殖列傳》進行了總結,提出“本富”“末富”概念。本富,就是指產業資本家,以經營農、林、牧、副、漁等產業取得利益,不直接進入市場。末富,指商業資本家,主要是在“通都大邑”經營的中介人,商品為加工後的各類生活用品,以及奴隸、高利貸等。范蠡清楚在利潤方面,產業不如加工業,加工業不如商業,商業可以透過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遊走,獲得暴利,所以“末富”在暴富上高於“本富”。但對於道家而言,他們更為推崇“本富”,因為它“盜利於天”,而“末富”在一定程度上是盜利於人。

二、個人經商方面的基本策略。范蠡在個人經商方面有著自己的成功學,形成了一些基本策略:首先,“居善地”。應得地利,佔據消費、物流的要衝位置。范蠡在離開越國後,將創業、經商的據點選在齊國,原因就在於後者具有較好的生產環境。齊國地處於山東半島,臨海,物資、交通皆便利,是當時天下的強國,也是諸侯貿易的主要策源地。且齊國經商的人文環境優良。它在姜子牙開國時,就崇尚簡明法令,民風務實崇利。齊桓公時代,管仲也頒佈了一系列促進商業發展的政策。因此該地具有良好的商業文化,不存在歧視商旅的思想。如當范蠡經營有方而富至千金時,齊人會認為他賢能,請其擔任國相,而不是仇富劫富。此後,范蠡移居定陶,也是看中其特殊地利:定陶地處天下之中,在齊趙、鄒魯之間,後者都是春秋時期的富強之國,且彼此之間的物產不同,這些都奠定了貿易消費的基石。

其次,自覺天地萬物的差異與執行規律,把握天道的陰陽、盈虛變化,反向投資。道家認為天地之間地域各異,必然導致物資有別。且由於存在時節變化以及各種天災人禍的可能,因此在物資供需平衡方面也會存在一定變化。范蠡說“貴上極則反賤,賤下極則反貴”“人棄我取,人取我與”,就是對供需關係與物價變化的把握:在供需平衡中,供給端貨品過多,物價自然走低;當物價低到一定程度,會影響供給端的貨品生產,進而導致供給不足,物價上升;物價上升,又刺激供給端生產商品,貨品過度,又會反過來影響物價。成功的經營行為則是把握這種變遷與平衡,根據市場行情與價格變化,低買高賣。

再次,“務完物”“無息幣”,即經營高質量商品,加快資金週轉。《史記·貨殖列傳》在總結范蠡經商成功之道時,認為此兩點最關鍵。高質量商品易受顧客青睞,同時具有更高抗風險能力。在市場情況變糟時,劣等商品會先被淘汰。資金也只有在流動中才產生價值,高質量貨物與資金流轉之間易實現良性互動:高質量貨物易出手,使得資金迅速回流。資金迴流後,很快出手購入高質量的貨物。之後,貨物又繼續售出,即其所謂“其行如流水”。按現在的話來說,就是實現商品、資金的“高週轉”。快速的資金流轉,意味著經商者不能追求價格的最高點和最低點,應在適當時候購入售出。范蠡便主張“無敢居貴”“逐什一之利”,即薄利多銷,不可貪利。

最後,在商業經營中懂得使用與培養人才。道家在經商的過程中,並不主張事無鉅細,親力親為,更強調經營者無為而治。當經營達到一定規模後,要懂得使用人才,且接班人要及早培養。范蠡在相關方面有著獨特的經驗教訓。他之所以能成為商聖,聲名傳於後世,除自身經商有道外,更在於子孫也很好地繼承了他的家業與精神財富。歷史上流傳著“范蠡次子殺人”故事,雖然不知其子殺人的具體情況,但顯然范蠡早年在培養接班人方面存在疏忽,即使是長子、幼子也各有明顯問題。慶幸的是范蠡透過這次“血的教訓”,使子孫有所領悟。也正因此《史記》記載范蠡最終“年衰老而聽子孫,子孫修業而息之,逐至鉅萬”。

三、對個人鉅額財富有著道家式的價值判斷與處置。《史記·貨殖列傳》裡稱經商而富貴者為“素封”,但又有多少商業鉅子能正確看待這些財富、聲名、甚至權勢呢?老子說“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富貴而驕,自遺其咎。功成身退,天之道也”“聖人不積,既以與人,己愈有”,有道者總是富而好德,對於商業帝國的財富積累,知道這終究是身外物,不可被外物反噬。范蠡一生的所為就是對這種價值理念的踐行。范蠡“三遷三富”“三聚三散”:他在越國幫助勾踐滅吳,獲封會稽,但棄之而隱居江湖。到齊國,經營有道,富甲一方,乃至獲聘國相,但自誡富貴之極,不可久居,斷然急流勇退。移居定陶,透過貿易又為鉅富,但深知福禍相依,後因次子殺人,自散千金。對於財貨的“三聚三散”,在經營的過程中,可以說他為自己樹立了良好的商業形象,即提升了企業品牌的美譽度與價值。但最終也可以說明,他始終是自由人,並不看重錢財,不被其所累,他的商業經營有著更高的價值追求。也正因此,范蠡不負司馬遷對他的偏愛與稱頌,以致《史記》的《越王勾踐世家》《貨殖列傳》幾乎成為他個人的傳記,也不負歷代中國人尊其為“商聖”、民間信仰奉其為最初的“財神”。

TAG: 范蠡商業經商道家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