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第一和共同通訊作者真的體現了貢獻平等嗎?

自2022年1月起,幾個流量很大的公眾號都積極解讀了基金申請指南里不再區分申請人代表成果中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的注意事項,特別是這些公眾號的博文都連結了俺

2018年在科學網發表的博文《一字並肩王:共同第一和共同通訊現象》。

(原文見文末)於是一些好友都轉載了這些公眾號的推文給我,個別公眾號上這個博文的瀏覽量超過了6萬,俺看了一些公眾號下的留言,基本都是以贊同共同第一和共同通訊的為主,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前科研領域某些不正常的生態,需要進一步糾正。

1,學科有差異,唯論文數量是不恰當的。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一些評價指標裡過分強調了SCI論文數量的權重,對一些論文數量少的研究人員造成了很大壓力。一些單位在職稱晉升,人才招聘中過分突出了SCI論文數量,甚至在績效分配中粗暴按照數量和期刊等級來兌現,對於處於經濟窘境的年輕人產生了嚴重誤導。因此,同行之間甚至跨專業,跨單位之間互相掛名共同第一,共同通訊來增加論文數量,如果更多的人以合作之名加入到這個遊戲之中,一篇論文就可能出現了更多的共同第一作者和更多的共同通訊作者。

2,扯虎皮當大旗,投名狀般掛大佬來站隊。

雖然國際期刊都是同行評審國際化,但實際上每個期刊都有固定的讀者群,審稿人群,作者群和學術編輯圈子。在以刊評文和唯影響因子,唯分割槽情形下,很多時候稿件通訊作者的學術影響力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審稿人甚至學術編輯的裁決和判斷。對於多數國際期刊來說,知名研究人員主動和受邀投稿都會受到青睞,因為這些知名研究人員的論文發表後會很大程度增加期刊閱讀量,下載量和關注度,特別是會潛在增加期刊論文的引用和影響因子。考慮到知名學者自己的業務也很忙,如果把某知名學者列為第一作者或者唯一通訊作者非常不現實,畢竟絕大多數稿件都要透過線上投稿,修改和答覆審稿人的流程,甚至會出現被編輯秒拒的情形。這種情況下,把某知名學者掛共同通訊或者並列第一作者(物理位置是第二作者),一定程度上會為稿件增加送審和錄用的機會,如果論文發表了,作為實際論文完成人還可以到處宣講自己和某某知名學者合作發表論文,也會增加論文的引用量。甚至,想當然的認為和某知名研究人員的關係又增進了。

3,分工不同不是並列通訊署名的堅強理由。

如那幾個公眾號網友留言說的,一部分人負責建模和理論分析,一部分人負責數值計算,一部分人負責實驗,一部分人負責提供經費支援,因此大家都有貢獻可以當共同第一作者。

客觀來說,凡是論文署名的作者都是應該有貢獻的,按照實際貢獻大小來排列署名次序就可以的。所謂貢獻一樣大,這樣的理由是蒼白的。這種掌握單一技能的人員是不能當第一作者,也是不能當通訊作者的。第一作者應該是完全知曉論文全部細節並能判斷細節準確性的實際完成者,如果不具備這個特徵是不能當第一作者的。而通訊作者基本上是論文的責任人,號稱背鍋俠,和第一作者共同擁有成果,是論文點子和方法的提出者。

4,課題組的助手和二導師要準確定位,協助PI做好實際指導。

以科研為主的單位在招聘青年人才的時候都是以課題組方向需要來設定崗位,課題組PI手下會有很多的助手和青年研究人員來協助團隊的指導和發展,而PI的主要任務是協調團隊併為團隊爭取更多的科研經費和績效。

一般而言,新入職的青年研究研究人員不具有導師資格,即使給了導師資格而研究生指標很少。這種情況下需要藉助課題組PI來得到研究生指標,主要是為PI指導研究生。在反五唯下,一些高校取消了學位授予和發表SCI論文掛鉤的要求,這種情況下課題組助手指導PI的研究生取得的成果也是可以當第一作者,用於青年助手職稱晉升和NSFC專案申請的需要。雖然取消了學位授予強制發表論文的要求,但博士生畢業求職的時候還是需要第一作者論文的,這種情況下只能給實際指導的青年助手共同第一或者並列通訊作者身份了。

如公眾號網友質疑的那樣,為什麼大課題組青年助手和青年教師不自己獨立搞科研,非要幫助大佬PI指導研究生呢?這個和實際研究方向有關,對於基礎理論研究,即使經費缺乏情況下也可以獨立開展研究,而有些學科對實驗裝置和科研經費的要求非常高,需要大團隊協作,這種情況下人手和經費不足只能加入某些大的課題組,自己是不能獨立開展研究的,也是無奈之舉。

因此,對於加入到大團隊的青年助手和青年研究人員,要準確定位,一方面要享受大團隊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一方面不能計較個人暫時的得失,要往前看,充分利用大課題組的資源優勢,積極做貢獻,以實際貢獻打動課題組PI和贏得合作伙伴的尊重,就會有發展機會。另一方面,要從酒桌文化中啟發,時刻牢記課題組的PI是唯一的,地位是不能動搖的,避免和課題組PI搞並列通訊作者。

並列通訊作者和共同第一作者不適合所有人,特別是同一個團隊和工作單位的。

如果研究成果只發表在非本領域主流期刊上,比如非top期刊上的論文要儘量避免出現共同第一和共同通訊作者。如果在那幾個知名的國際期刊或者主流top期刊上能發表,搞多個並列第一和通訊是可以被接受的,國際合作的話也是可以接受並列第一和並列通訊作者形式的。如果是常規的工作發表在普通的SCI期刊上,還是不要搞多個並列第一和通訊了,如果為了讀者聯絡方便,不妨把所有作者的電子郵件都列印在第一頁。

本文授權轉載自馬軍科學網部落格

作者:馬軍 蘭州理工大學理學院 教授

文章出處:

附新規解讀:

1月5日,國自然基金委釋出了

《關於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案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

,其中分享了2點需要關注:

1、集中申請專案,2022年1月15日以後可登入科學基金網路資訊系統,集中接收工作於3月20日16時截止。

2、申請人填寫主要參與者時不再列入學生,只需將參與專案的學生人數填入總人數統計表中。

除了以上兩點,

還有2點同樣也非常值得關注

1、在填寫論文等研究成果時,根據論文等發表時的真實情況規範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標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第五項其他注意事項第1條)

2、依託單位應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扭轉“重申請、輕管理”“重數量、輕質量”的現象,切實提高專案申請質量,避免透過“全民動員”、下指標、發獎勵和懲罰性激勵等方式盲目追求專案申請數量。(第四項依託單位事項第1條)

共同第一和共同通訊作者真的體現了貢獻平等嗎?

附原作者馬軍老師2018年解讀文章:

2018年,蘭州理工大學教授馬軍就曾在科學網上發表文章

《一字並肩王:共同第一和共同通訊現象》:

一字並肩王:共同第一和共同通訊現象

馬 軍

古代有開明皇帝給開國功臣分封為一字並肩王來表示權利共享之無上尊寵。有道是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一個手掌伸出來五個指頭粗細長段還不一樣的,這五個指頭都有功效但作用差別很大。

不知道什麼時候起,發現文獻裡的共同通訊作者,共同第一作者越來越多,受理稿件和審稿的時候看到這些作者在稿件第一頁宣告所有作者貢獻相同,然後幾個作者同時標記為通訊作者,真是感慨這些作者把聰明發揮到了極致。

一個研究工作的完成,從設計實驗方案,提出物理思想,實驗操作,資料採集整理和分析,作圖,寫作,完稿到修改答覆這個環節中,不可能每個作者貢獻是等價的,而人為的宣告所有作者貢獻相同本身就是說謊和欺騙行為。如果下載一批論文來看,生物醫學和化學領域是重災區,這個領域的人熱衷搞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訊等。

共同第一作者問題:

第一就是第一,排名都排在第二了非要強調是第一,這是多麼荒唐。什麼情況下能出現共同第一呢?一個從理論方面嚴格論證,一個從實驗方面獨立證實,如果這兩個人合作發表研究成果,那麼可能貢獻相同,但事實上這樣的情況有幾例?即便出現了這樣,那麼一個第一作者,一個通訊作者即可。實際上很多外刊都要求投稿作者在稿件裡宣告每個作者的具體貢獻,如果真的宣告所有作者貢獻相同這如何讓人相信?從分工完成角度來看就不存在貢獻相同的情況。

其實都是利益和投機心理驅動所致,掛共同第一作者,特別是作者不在同一單位的情況,那麼就可以都當做第一作者來使用,對外吹捧自我欺騙而已。

共同通訊作者問題:

通訊作者的作用主要在於投稿和修稿階段和編輯部的溝通,答覆審稿人,清樣校對,以及文章錄用出版後答覆讀者提問和質疑之聯絡所有。另一方面也是宣佈該文章歸屬於誰(通訊作者)。 事實情況可能是文章具體內容由第一作者或者其他作者完成,通訊作者對文章具體內容一無所知但因為職位問題卻掛了通訊作者標記。實際上,每篇文章都該顯示所有作者的電子郵件來便於和作者互動,通訊作者標記僅僅表達是文章成果歸屬。

在受理稿件的時候經常遇到稿件裡標記的通訊作者資訊和投稿系統EM通訊作者資訊不一致的問題,這可能是中國國情。導師不親自投稿和監控稿件流程,助手或者研究生用自己賬號投稿卻在稿件裡標記“老闆”為通訊作者,這其實是一種欺騙和不端行為,必須抵制。我們期刊就禁止這樣的情況,都會退回作者修改。

一篇文章標記一個通訊作者即可,如果切實需要可以把論文實際完成人的電子郵件也列印於稿件首頁便於和讀者互動,也是對實際貢獻作者的尊重。

多個基金號碼問題:

2018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評審馬上開始,一些人最終獲得資助,更多的人本年度不會得到基金委的資助。每年都有網友抱怨和質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公平性問題。我們也看到一些極端現象,某些人沒有什麼像樣的充足的科研成果卻能連續獲得資助。為什麼這些人的專案結題能透過驗收呢?這可能和基金專案的多頭交賬有關。

審閱和裁決稿件的時候經常發現一篇文章掛了五六個甚至更多的自然基金號碼,那麼,這些基金號碼都和這個論文的研究內容有關嗎?如果有關那麼就是涉嫌重複資助,如果無關就是涉嫌欺騙基金委來矇混交差。從學術誠信角度來看這本身就是一種欺騙。

最近我在裁決稿件的時候發現這個現象越來越嚴重,論文作者越來越多,共同通訊越多,基金號碼越多,難道房價上漲了,論文必須多掛一些基金號碼才顯得論文重要性和作者不差錢?

抵制共同第一作者,抵制共同通訊作者,抵制論文標記多個不相關基金號碼。

尊重學術,尊重公平,不可投機,否則,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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