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官費低於官費的招攬業務

商標是一個企業的咽喉,是企業品牌的起點,如果被其他人註冊是十分危險的。商標是區別商品和服務來源的具有顯著特徵的標誌,是一個企業最具持續性商業價值的無形資產之一,如何保護好自己的商標,是每個具有自主品牌的企業都要面臨的問題。註冊商標最怕的是,有一些人以極低加價格甚至是低於商標註冊官費的價格招攬業務,在獲知客戶的商標資訊或者經營資訊之後,安排與他不相關的人員搶先註冊該商標的核心關聯類別,等到商標下證以後,以一定的溢價轉讓給原來的商家,防不勝防。

保護商標的第一步——依法註冊

依據《商標法》相關規定,只有依法註冊的商標才享有商標專用權,受到《商標法》的全面保護。因此,企業保護自主品牌的第一步,就是能夠及時依法註冊商標。

保護商標的第二步——依法使用

企業申請的商標在經過商標局形式審查、實質審查以及公告無異議後,即獲得了核准註冊。

保護商標的第三步——依法登記

獲得註冊商標的企業,在行使商標專用權的過程中,也應當注意:

1、不隨便更改商標名字

企業出於自身發展的需要,改變商標logo是可以理解的,但切忌隨意改變商標名稱。要知道,我們花費了大量的時間、金錢、精力對商標進行宣傳和推廣,才讓商標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如果改變了商標名,之前的努力就前功盡棄了!

2、原創商標留意登記版權

倘若商標歸屬於原創度很高的美術作品,那麼一定要登記版權,版權登記成功後,就可以避免別人抄襲和剽竊,也可以避免別人在其它類別註冊同樣或類似商標。

3、防止註冊商標成為該類商品的通用名稱——即防止商標淡化

4、防止商標成為其他企業的字號

保護商標的第四步——全類別註冊

如果企業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又特別喜歡自己的商標,建議對該商標進行全類別註冊,即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規定的45類上分別註冊。

保護商標的第五步——關注商標註冊公示情況

避免與同行業者相同或近似,不僅要關注業已存在的商標,也要了解已處公示期、尚未正式獲得權利的商標,相關資訊可在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商標局官方網站上公開查詢。

保護商標的第六步——突出使用註冊商標,避免三年內不使用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註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即所謂的“三年不使用撤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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