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隔夜在飢寒交迫中倒斃街頭的人們中,有不少是乞丐。
你以為乞丐是因為走投無路,事實上,乞丐從全球範圍上來講是一種不被廣泛接受的文化。
清末的中國乞丐,還曾經是通商口岸郵局的明信片題材,對西方人來說,清末中國人的極度貧窮是令人震驚的。
對於極注重“體面”的國人來說,乞丐又是恥辱的,沿街討要“百家飯”,還要受盡冷眼與嘲罵。稱呼他們“叫街者”是最優雅的說法了。
但從歷史的角度來說,事實也不盡如此。
中國文化中幾乎沒有基督教的原罪概念,乞討常被用來作為對日常生活中無意積集起來的過失的一種贖罪。
也有富家男婦,放下身段,著百衲衣行乞而樂的。鑑於這種行為,常常體現某種堅韌,某種克服厄運的神力。
所以各地就有了“認丐作父”的習俗,即讓自己年幼的子女拜街頭多年的老乞丐為乾爹(偶然也有拜乾媽的),常年供奉如儀。
然而他們終究還是逃不過“生活在貧民區的人們生活困苦,環境惡劣,很少或沒有受教育的機會,因此他們往往愚昧無知,極易染上各種惡習,無法找到較好的工作,只能在貧民窟求生。”這樣的描述——來自美國人類學家奧斯卡劉易斯。
相較而言,外國的乞丐文化就並沒有這樣的現象,這種地域的差異,有時讓人懷疑這可能不是同一類人。
19世紀中葉一位英國人在觀察了中國街頭流浪漢的生活後評論道:“和中國的乞丐相比,英國的乞丐穿著豪華,生活奢侈,簡直是王室成員。”
或許他們更貼近“瀟灑的流浪”這樣地描述,也許他們缺少的是金庸筆下的那種江湖氣。
更接近老子順其自然的境界,而不是拼命博取同情。
誰能想象,乞丐的生活有時候除了艱苦,還會那樣豐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