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器與遣策源起

內容提要:兩週銅器銘文中有遣器、赴器和行器,據銘文內容可以推知這些器銘都與喪葬活動有關,進而可以推知銘文所載銅器是為隨葬而作,屬於葬器。文章對兩週銅器中所有遣器進行梳理,認為西周早期的否叔七器可視為遣策的源頭,春秋早期的仲考父盤應該是戰國之後流行的遣策之雛形。

2006年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單位對山西黎城西關墓地進行發掘,其中春秋早期的M7出土的一件青銅盤(M7:39),內底部鑄有銘文〔圖一〕:

仲考父不錄,季姒耑誓,遣爾盤、匜、壺兩、簋兩、鼎一,永害福爾後。

此盤銘內容獨特,對認識部分青銅器的性質和兩週時期葬儀及遣策的源起都有意義,下文擬作討論。

遣器與遣策源起

先對銘文稍作討論。

“仲考父不錄”。考,原篆作“丂”,當是“考”字簡化。據同墓地M8出土的侯宰吹壺(M8:12)、宰仲考父鼎(M8:13)銘可知,此仲考父即之宰,名吹。“不錄”即“不祿”,《禮記·曲禮下》:“天子死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考古報告據此考證仲考父為侯宰,死後稱“不祿”,身份應是士一級。不祿也是夭折之稱,《禮記·曲禮下》:“壽考曰‘卒’,短折曰‘不祿’。”西周中期的作冊嗌卣(《整合》05427)銘:“作冊嗌作父辛尊,厥名義曰:子子孫寶。不祿嗌子,子誕先盡死,無子。”據出土的隨葬品為一鼎二簋的規制來看,侯宰仲考父確當為士一級。M7墓主人骨經過鑑定為男性,年齡在20-25歲之間。雖已成年,但也屬早夭,故稱不祿。

不祿,又稱非祿。同屬春秋早期的湖北棗陽市郭家廟曾國墓地出土曾亙嫚鼎(M17:1)銘“曾亙嫚非祿,為爾行器,爾永祜福”〔圖二〕。

遣器與遣策源起

“季姒耑誓”。耑,發掘報告讀為“端”。耑、端為古今字。《周禮·考工記·磬氏》:“已下則摩其耑。”孫詒讓《周禮正義》雲:“耑、端古今字。”端,《說文》:“直也,正也。”誓,《說文》:“誓,以言約束也。”

遣,古時隨葬之物。《儀禮·既夕禮》:“書遣於策。”鄭玄注:“遣,猶送也,謂所當藏物茵以下。”又記錄隨葬入壙之物者,《儀禮·既夕禮》:“公史自西方東面,命毋哭,主人主婦皆不哭,讀遣卒,命哭,滅燭出。”鄭玄注:“遣者,入壙之物。”

“永害福爾後”。害,當讀為“匃”。《玉篇·勹部》:“匃,乞也,行請也。”伯家父簋(《整合》4156)“用賜害眉壽黃耇靈終”。後,指子孫後代。《詩·大雅·瞻卬》:“無忝皇祖,式救爾後”,鄭玄箋:“後,謂子孫也。”

盤銘謂仲考父死,季姒遣以盤一、匜一、壺兩、簋兩、鼎一隨葬,驗諸墓葬所出隨葬品,M7出土的青銅容器為鼎1、簋2、壺2、盤1、匜1,正與盤銘所遣之器的器類及數量相合。如此,此盤銘所記明確有隨葬品物品清單的性質。M7的鼎、簋、壺、盤、匜即是盤銘所記之遣器。

最早揭櫫“遣器”的是張光裕先生,他於1999年公佈了一套否叔所作七件西周早期青銅器,計尊一、卣一、觶一、爵二、觚二。此七器銘繁簡不一,或有簡省。

遣器與遣策源起

銅尊、卣銘:“否叔獻彝,疾不已。為母宗彝則備,用遣母霝。”〔圖三〕

銅觚一銘:“否用遣母霝。”

銅觚二銘:“用遣母霝。”

爵銘:“用遣。”

銅觶銘:“遣。”

關於銘文中的“遣”,張光裕先生認為其與戰國記載隨葬器物的“遣冊”之“遣”意義相同,“遣冊”一詞先秦典籍中只見於《儀禮·既夕禮》,否叔七器銘中的“遣”字正好可與此互證。對否叔器的意義,張光裕先生指出,“除了印證早至西周已有‘書遣’這回事外,也可以說是後來‘書遣於策’(《儀禮·既夕禮》)的濫觴。這套否叔為母親製作的青銅器,主要是為遣送母靈之用。我們實可稱之為‘遣器’。‘遣器’既已見於西周,因此在先秦或秦漢以後,但凡為死者致送的隨葬器物,皆可使用‘遣器’一名”。

關於否叔尊、卣、觚銘中的“用遣母霝”之“霝”原篆作“□□□”形,此字的釋讀引起學者的爭論,因之也關涉到否叔七器的性質。

張光裕先生認為可讀作“霝終”之“霝”(令),訓作善,“用遣母霝”即是“母有善終,因以為遣”。

陳英傑先生將“霝”讀為“靈”,乃“神靈、靈魂”之意,“用遣母靈”就是遣送母親的神靈。

馮時先生將銘中“弔”讀為“惄”。銘述子為亡母作祭器,故謂之“惄獻彝”。釋“疾”為“痛”,“疾”即至親始喪而哀痛之意,“疾不已”意當器主否悲哀痛苦之情不絕。“為母宗彝則備”,意謂備具祭器。銘中“遣”為遣奠之意。釋□□□為“晶”,讀為“精”。“母晶”即“母精”,指母之魄體與其精魂。《祭義》屢言“側怛之心,痛疾之意”,又云“悲哀在中”,“痛疾在心”,“悲哀痛疾之至”,其義正合否尊、否卣銘之“疾不已”。而“送形而往,迎精而反”則又顯即銘文“用遣母精”之意。是銘文述否自作宗彝而用為遣事。

李學勤先生將□□□釋為“星”,“1997年有一組西周早期青銅器出現,銘中雲‘用遣母星’,末一字正是這樣的結構,應讀為‘眚’”。李春桃先生踵李學勤先生之武,作長文申論,他認為多數學者所信從的釋“霝”說不確,兩週金文中目前沒見到“霝”用作神靈的這種用法。舊說將該形釋為“霝”理解成神靈義,與金文用例不合。將其釋成“星”字初文才更合理,可讀為“眚”,訓作災。“用遣母眚”意即“以遣送亡母所作之災眚”。祖先作祟現象在出土文獻中比較常見,而當時人們對待這種情況的處理就是要移除祖先所做之眚祟,楚簡中對此便有直接記載,這可與否叔器銘文相類比。否叔所作青銅器既屬於銘文所說的“宗彝”,即祭祀器物,也有禳災之功用。另外,甲骨文也有此字,以往多誤釋成“雹”,也是眚,指雨水所帶來的眚災。據此,李春桃先生認為舊說將銘文與遣冊之“遣”相聯絡,並在此基礎上認為此組器物為遣器,都是不可信的。

陳說在諸說中最為穩妥。關於否叔器銘末一字,釋為霝而用為靈是可能的。□□□作三□平列的形式,可能是匆促製作的緣故。金文中霝字下所從三口雖以一上二下品字形佈列為常,但也有作平列者。《說文》:“霝,雨零也,從雨、□□□,象形。”史牆盤銘中有“靜幽高祖在微霝處”,是宜釋為“靈”的。2009年湖北隨州文峰塔曾國墓地出土的曾侯與鍾(M1:1)“復定楚王,曾侯之”,即是靈。

否叔器中,對否叔獻彝與為母宗彝的含義,學者也有分歧。李春桃先生說:“以往討論此銘的學者認為銘文首句中所獻之彝就是此套銅器。若仔細推敲,此說恐不確。依照此說理解銘文,‘否叔獻彝’與後文‘為母宗彝則備’語意重複,而且‘疾不已’一句插入中間顯得突兀,使得銘文語序混亂。本文認為‘否叔獻彝’當另有所指,可能在此之前否叔已經制作並享獻一套彝器。”“否叔獻彝”之“彝”與“為母宗彝”之“宗彝”確實應該是不同的兩物,但將“否叔獻彝”之“彝”解為之前享獻的一套彝器,則非。筆者以為,否叔獻彝,獻,即薦。所獻之彝,不是遣器之彝,或當以“彝”的本字會其意,即是進獻反縛雙翼的雞屬(也可能是犧牲)血祭其母,周原甲骨有:

癸巳,彝文武帝乙宗。貞:王其昭祭成唐,二母,其彝,血牡三、豚三,囟又正。(《周原》H11:1)

此中之“彝”與否叔獻彝意同。周初銅器我鼎(《整合》2763)有銘:

我作,祖乙妣乙、祖己妣癸。

其與二母,其彝,血牡三、豚三的儀節近同。否叔獻彝表明,此獻彝是為其亡母設薦血之禮,當屬喪禮之大遣奠之前行朝廟奠時所行祭的儀程。

學者否定否叔器屬於為死者致送的隨葬器物性質的遣器,實際上可能是受了否叔器銘中的“宗彝”一詞的影響。《周禮·秋官·司約》:“凡大約劑,書於宗彝。小約劑,書于丹圖。”《史記·周本紀》:“封諸侯,班賜宗彝,作《分殷之器物》。”裴胭《集解》引鄭玄雲:“宗彝,宗廟樽也。”宗彝指在宗廟用來祭祀的彝器。但在喪禮中,行遣奠禮,需陳器於門外。《儀禮·既夕禮》雲:“厥明,陳鼎五於門外如初。”賈公彥《疏》:“論葬日之明陳大遣奠於廟門外之事。”《周禮·春官·司尊彝》:“大喪,存奠彝。”賈公彥《疏》:“大喪之奠有彝尊盛鬱鬯,唯謂祖廟厥明將向壙。”可知所陳之器,即是其後所遣之器。

學者或以為宗彝就是盛酒器,核校銅器諸銘,自名為宗彝的有鼎、簋、盨、爵、觶、尊、壺、卣、罍、方彝、觥、盉、盤、鍾、鎛,基本已經包括了青銅容器、樂器的所有種類。而上舉這些器類,也是周墓隨葬銅器的慣常種類。而且除去部分傳世品,出土的銅器除了少量由窖藏出土外,多數銅器的出土背景皆是墓葬,也就是說,這些自名為“宗彝”的銅器,多是作為隨葬品而被用於葬禮中的,如:

1964年河南洛陽市北窯村龐家溝西周中期墓出土的異卣蓋(《整合》05372),其銘曰:“異作厥考伯效父寶宗彝,用旅。”

1978年湖北隨縣擂鼓墩曾侯乙墓的酓章鎛(《整合》00085),其銘曰:“唯王五十又六祀,自西,楚王酓章作曾侯乙宗彝,之於西,其永持用亯。”

1981年陝西西安市斗門鎮花園村15號西周早期墓出土的麃父尊(M15:20)、麃父卣(M15:18),其銘曰:“麃父作是從宗彝肆。”同墓還有(M15:17)戎卣,銘:“戎作厥父宗彝肆。”

2009年湖北隨州市曾都區文峰塔曾國墓地的曾侯 鍾(M1:1),其銘曰:“……餘申固楚成,整復曾疆。擇辝吉金,自作宗彝,龢鐘鳴皇,用孝[以]亯於昭皇祖,以祈眉壽,大命之長,其純德降餘,萬世是尚。”

2019年湖北隨州市曾都區棗樹林曾國墓地出土的嬭加鍾(M169:12),其銘曰:“……餘擇辝吉金,玄鏐黃鎛,用自作宗彝龢鍾,以樂好賓、嘉客。”

這些出現在墓中的“宗彝”,無疑就是遣器。器銘中,“宗彝”常以“肆”、“一肆”為單位,如:

簋(《整合》04159):公賜宗彝一(肆)。

伐簋(銘圖05321):唯七年正月初吉甲申,王命伐遺魯侯,伯蔑厥老父伐歷,賜圭瓚、彝一(肆)、尊,以厥備。

卯簋蓋(《整合》04327):賜汝瓚四、璋瑴、宗彝一(肆)寶。

緐卣(《整合》05430):唯九月初吉癸丑,公祀,越旬又一日辛亥,公禘辛公祀,卒事亡尤,公蔑緐歷,賜宗彝一(肆),車馬兩,緐拜手稽首,對揚公休,用作文考辛公寶尊彝,其萬年寶。或。

劉雨先生以為一肆相當於一組、一套。否叔七器都是酒器,特別是二觚二爵的組合,尤其說明此套宗彝為兩套觚爵的配置,實有商墓銅器配伍的緒餘。如大司空M53的隨葬品為觚2、爵2、觶1。否叔七器很可能是同墓所出之器,並且可能不是全部從葬之器,估計還有鼎、簋之類。山西黎城西關M7所從葬的遣器鼎1、簋2、壺2、盤1、匜1共七器應是完整的一套,也屬於宗彝一肆。

銅器鑄銘因空間所限,往往使用略辭。前述否叔七器銘中,觚、爵、觶上的銘文皆是銅尊、卣銘的略辭。但正因是略辭,所保留的文字反而是最關鍵的內容。遣器多為臨事所鑄,製作常較草率。由爵、觶銘文可知,這七件銅器上銘文的關鍵內容在於“遣”字,由此看來,稱呼其為“遣器”,還是符合器用之實際的。黎城西關M7七器,唯銅盤具銘,餘皆無銘,也是略辭的一種。

否叔七器與黎城西關M7七器皆為遣器。揆諸以前刊佈的銅器銘文,還有一些銅器的性質也當是遣器之屬。

遣盉(《整合》09433),蓋內鑄銘曰:“作遣盉,用追孝,匃萬年壽,終。”〔圖四〕為西周中期器。“遣”非器主名,器主在此銘中不顯。此遣盉自然應屬於遣器。器體簡素,也表明其非實用器。

遣器與遣策源起

河南固始縣城關鎮東關侯古堆1號春秋晚期墓出土的8件青銅鎛,形制、紋飾相同,大小相次,其中的M1P:1鎛(《新收》276),鉦間和鼓部鑄銘文48字:“唯正月初吉丁亥,□□擇其吉金,自作龢鍾,慼慼倉倉,嘉平方奏,子(孔)樂父兄,萬年無期,□□參壽,其永鼓之。百歲外,述(遂)以之。”銘中的“”,原篆為,當是“遣”之的省形。而銘中的“百歲外”,另鎛作“百歲之外”,是死亡的隱語。“百歲之外,遂以之遣”,即死後以之(8件編鎛,也是一肆)為遣器從葬,這是很明確的。

與侯古堆鎛的此類表達類似的,還有春秋晚期的皇鼎(《銘圖續》0192),蓋、器對銘,各22字,銘曰:“公子皇擇其吉金,自作飤。千歲之外,我是以遣。”〔圖五〕也是皇在世時自作身後從葬的遣器。

遣器與遣策源起

還有一些銅器,據器銘可知也是用於隨葬的。

1988年湖北襄樊市襄陽餘崗村團山春秋晚期墓的M1,出土青銅容器9件,其中2件鼎與2件缶上有銘文。鄭莊公之孫鼎(M1:1),蓋、器同銘:“唯正六月吉日唯己,餘鄭臧(莊)公之孫,餘剌之子,作鑄彝,以為父母其徙於下都。曰:於虖哀哉,剌叔剌夫人,萬世用之。”鄭莊公之孫缶(M1:7),銘:“餘鄭臧(莊)公之孫,餘剌之子,擇鑄彝,以為父母。其正仲月己亥,升剌之尊器,為之若缶。其獻下都,曰:於虖哀哉,剌……永寶用亯。”銘中有“其徙於下都”、“其獻下都”,意義相同。其中的“下都”,李學勤先生指出是時人對地下世界(即“冥間”)的稱呼。徙於下都與獻下都的彝、尊缶,即是所銘的銅鼎、銅缶,也包括隨葬的其他銅器。團山M1是夫婦同穴合葬墓,這些隨葬的銅器分兩組安放在兩位逝者的頭端:一為鼎1、簠1、尊缶2、勺1,一為鼎1、簠1、盤1、匜1。它們構成了各自獨立又相互間有聯絡的葬器組合。鼎銘“彝”,也是肆器的意思。

下都又稱下土。還有哀成叔鼎,銘文中曰:“正月庚午,嘉曰:餘鄭邦之產,少去母父,作鑄飼器黃鑊。君既安專,亦弗其黍蒦。’嘉宴惟哀成叔。哀成叔之鼎,永用禋祀。屍於下土,以事康公,勿或罷怠。”張政烺先生指出,“下土”指兆域,即地下宮殿。“哀成叔生事康公,死後也還可以主管康公冥府的事,故言屍於下土”。“屍於下土”當指陳屍於地下。“哀成叔”是諡號,作器者不是哀成叔本人而是他的家人,故銘文使用了“嘉曰”的美稱。可知哀成叔之鼎是專用於隨葬的青銅器。

曾侯丙缶,2013年出土於湖北隨州市曾都區文峰塔曾國墓地(M18:2),戰國中期器,直口方唇,溜肩平底,矮方圈足,肩上有一對龍首銜環耳,蓋上有四個圓環鈕。通體飾菱形紋。兩龍耳上皆有銘文,為“曾侯缶,以為”。蓋內10字,蓋銘“曾侯丙之缶,以為長事(使)”〔圖六〕。銘中的“”,原報告隸為“硤”,王子楊先生改隸為“”。馮勝君先生釋作“瘞”,訓“埋”,並推測曾侯丙方缶可能是隨葬的明器。王金平先生也分析其當為從“廠”(石)、“土”,“夾”聲,可隸作“”,即“瘞”字。《說文》:“瘞,幽薶也。”“瘞以為長使”,就是埋葬之並長久使用之。

遣器與遣策源起

曾侯丙缶自銘為“缶”,關於“”字,廣瀨燻雄先生釋為“沐”,此字常與缶共出,缶的器形為楚式的水器,且在出土文獻中多與“湯鼎”相對。沐缶說遂為學界所接受。但據曾侯丙缶銘文,此器是從葬之用的。或可作它解。楊華先生認為“赴”有時也寫作“”,是很好的意見。春秋時期銅器有自名“赴缶”者,見中子鬢缶(《整合》9995)銘:“中子鬢之赴缶。”赴,急走報喪也,後作“訃”。《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凡諸侯同盟,死則赴以名,禮也。”《禮記·檀弓上》:“伯高死於衛,赴於孔子。”《玉篇·走部》:“赴,告也。或作訃。”是赴與訃同。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走部》:“古文訃告字只作赴字者,取急疾之意。今文從言,急疾之意轉隱矣。故《言部》不收訃字者,從古文不從今文也。”“赴器”是赴告之器,也是為下葬準備的遣器。

“訃”又作“”形,見於上官豆(《整合》04688),銘為:“富子之上官獲之畫銅十,以為大之從,莫其居。”此豆通體光素,子母口,圜底有柄,下有餅形圈足。如果認為缶是水器而用為“沐”器,此豆則斷不會是沐器一類的水器。“大”即“大赴”,是“大行”之意。“以為大赴之從”,即以之從葬。酓章鎛(《整合》00085)有銘:“唯王五十又六祀,自西(陽),楚王酓章作曾侯乙宗彝,之於西(陽),其永持用亯。”銘中“自西陽”,即從西陽得到曾侯乙去世的訃告。,奠也,《說文·丌部》“奠,置祭也。”此鎛乃楚惠王熊章賵贈曾侯乙的助葬之物。銘中釋為赴(訃),文通字順。

除了曾侯丙缶自銘為“缶”,還有湖北隨州市曾都區文峰塔曾國墓地出土春秋早期的曾工尹喬缶(M61:11),亦之名為“缶”。另外“鼎”,河南淅川縣倉房鎮徐家嶺11號墓出土戰國早期的夫人鼎,直口圓肩,三蹄足,肩上有一對附耳,耳上套接提鏈,平頂沿下折,上有四個環鈕。肩部飾寬頻蟠螭紋,間六個浮雕圓渦紋,上腹飾一週寬頻蟠螭紋,下腹光素,足上部飾浮雕獸面。肩部鑄銘文:“唯正月初吉,歲在涒臡,孟春在奎之際,夫人擇其吉金,作鼎,以和御湯,長萬其吉,永壽無疆。大尹嬴作之,後民勿忘。”此器形如鼎,但其風格實與缶同。此銘中言明器之用途之一是為“以和御湯”,釋作“沐”,確實是合宜的。但從銘文整體語境來看,釋為赴,似乎也不是不可能。從作器者來看,夫人並不是作器者,真正的作器者應該是之大尹名嬴者。大尹,《左傳·哀公二十六年》:“六卿三族降聽政,因大尹以達。”杜預注:“大尹,近官有寵者。”可知是其內侍之臣。從銘辭內容看,“大尹嬴作之,後民勿忘”與前文不是一體,頗疑是後加的。由內臣作器,並表明要“後民勿忘”,筆者懷疑作器時夫人已經去世。大尹作此赴鼎,所和“御湯”也可能是高階貴族死後用香草煮水以浴屍。《周禮·春官·小宗伯》:“王崩,大肆,以秬鬯渳。”《肆師》:“大喪,大渳以鬯。”《大祝》:“大喪,始崩,以肆鬯渳屍。”缶、斗的功用可能即是如此用途。

銅器銘文所見還有一類“行器”。關於金文中的“行器”,楊華先生總結出兩種情況:“一是直接自銘為‘行器’、‘行具’或‘行彝’,後而不加器名;二是‘行+器名’,如行鼎、行盨、行壺、行匜、行戈、行鍾、行盞、行瓶、行簠、行盆、行鬲、行戟、行缶等等。既有自作之器,也有他作之器。”檢核金文,通名者還有“行尊”(《銘圖續》0832)。另外還有僅稱“行”的,如:申伯諺多壺(《新收》379):“申伯諺多之行。”“行+器名”者還有行甾(《整合》02285)、行(《整合》10335)、行盤(曾銅361頁)、行甗(《考古》2014年第7期28頁,[圖31:1])、行簋(《銘圖續》0375)、行盥(《銘圖》14409)、行鉦(《銘圖續》0530)、行鎛(《銘圖續》1041)。

對這類銅器,以往大部分學者傾向於理解為出行、巡行、征戰之用。陳英傑先生透過曾國青銅器觀察到這些“行器”,大多存在著製作不夠精細、範縫未經打磨、芯範未清理、出土時鼎腹內殘存有獸骨和果核等現象。他據之判斷:有一部分行器應該是專門製作的隨葬器,其銘文體式一般為“某之行器”,器主的後人當是把先人的逝世當作一次遠行。這些行器一般不對範縫進行打磨,器耳或足部留有未清理的範土,花紋、文字製作不夠精細。“某作+作器物件”的文例有一部分也是為隨葬而作,比如黃君孟為黃夫人所作行器。張聞捷先生也提出“行器專為喪葬活動而備,用以大行,故不再祈求用器者長壽難老;其鑄造於喪葬活動之前不久,故沒有使用痕跡”。這是明確肯定了行器為隨葬品的意見,是很有見地的。

出土文獻資料中的“行”和“大行”有與喪禮有關者,表示死者遠行不返,是為死亡的諱稱。前文所引曾亙嫚鼎銘文“曾亙嫚非錄,為爾行器”。指曾亙嫚不祿,故而為其作“行器”。行器是為從葬之器可明。河南淅川縣倉房鎮下寺春秋晚期墓出土的敬事天王鍾(《整合》00073-00081)銘曰:“唯王正月,初吉庚申,自作永命,其眉壽無疆。敬事天王,至於父兄,以樂君子。江漢之陰陽,百歲之外,以之大行。”“百歲之外”與“大行”連言,可確知此套敬事天王編鐘為行喪之器。卲王之即鼎(《銘圖續》0224)為春秋晚期楚器,其銘曰:“唯正孟春吉日唯庚,卲王之即擇厥吉金,作鑄俈鼎,春秋恭嘗,霝福之既亟,眉壽無疆,世期之既卒,子孫勿敓(奪),俈鼎共行。”“俈”,告也,訃也。“俈鼎”相當於上文所舉之赴鼎。“霝福之既亟、世期之既卒,俈鼎共行”,一如敬事天王鍾之“百歲之外,以之大行”。2013年湖北隨州市曾都區文峰塔曾國墓地出土春秋晚期的M21:3曾孫卲壺,除頸兩側有一對卷尾回首龍形耳外,通體光素。壺頸外鑄銘曰:“曾孫卲之大行之壺。”〔圖七〕由此壺銘可知,金文中之“行器”即“大行之器”之意。

遣器與遣策源起

銅器中的行器,具有明顯的時代性。目前所見最早出現的行器銘,年代在西周晚期,如虢叔鑄行盨(《整合》04389)。多數銘行器之銅器的年代在春秋時期。

銅器中的行器,也具有地域性。目前所見,主要出土於湖北隨州、棗陽;河南羅山、潢川、濬縣、南陽、信陽、淅川、光山、洛陽;安徽壽縣、蚌埠;江蘇六合以及山東滕州。以湖北出土最多。從國別而論,以曾國最多,另外還有如下諸國:申(申伯諺多壺,《新收》379)、楚(昭王之即鼎,《銘圖續》0224)、鄂(鄂侯鼎,《銘圖三》0230)、(子宿車盆,《整合》10337)、邛(叔師父壺,《整合》09706)、黃(黃君孟鼎,《整合》02497)、鄀(鄀□孟城瓶,《整合》09980)、樊(樊夫人龍嬴鼎,《新收》296)、蔡(鍾侯申行鍾,《整合》00212)、鍾離(鍾離君柏鍾,《銘圖》15186)、蘇(兒缶,《銘圖》14091)、吳(句吳大叔盤,《近出》1004)、(子匜,《整合》10245)、(唐)(侯鼎,《銘圖三》0219)、薛(薛侯壺,《近出》951)、郳(郳大司馬鈚,《銘圖三》1177)、衛(衛夫人鬲,《新收》1700)。從考古學文化區系來說,曾、申、鄂、、邛、黃、鄀、蔡、鍾離、蘇都可歸屬於楚文化範疇,應該說“行器”可能是江漢楚地的特色稱名習慣。

另外還有“旅器”“從器”“走器”者,楊華先生曾推論可能也是葬器,是值得注意的意見。但目前證據還稍顯不足,留待後論。

如此,青銅器中自銘為“遣器”“赴器”“行器”者,都可認為是從葬的隨葬品。金文中的遣器,始見於西周早期,晚至春秋晚期,較“赴器”“行器”延續更長時間,可以“遣器”一名來統稱赴器、行器。遣器的確認,有益於對銅器性質的區分與認定。考古墓葬出土銅器,泛而言之,都是隨葬品。但隨葬銅器中,有墓主生前自作(用)之器,也有喪主為逝者所作從葬之器,還有他者賵贈之器。青銅器研究注重器物組合與器群的研究,因之也往往將一墓所出銅器天然地視為固定的器物組合,並以此來討論組合所傳達的社會學含義,如等級制度。這種分析自然也並無不可,但筆者認為,經過對器類、器型、紋飾與銘文諸方面進行綜合分析後所作的組合研究,也許才能更大程度地解析銅器群的社會學意義。例如賵贈遣器的數量是否納入等級制考察,便是個問題。湖北隨州市曾都區棗樹林曾國墓地曾夫人墓(M191)(《銘圖三》0220、0306、0468、1050)出土侯鼎共3件,形制、紋飾、銘文相同,大小有等差,銘曰“侯制隨夫人行鼎,其永祜福”。同銘侯壺1件。侯簋4件,形制、紋飾、大小基本相同,每件腹內放置1件銅鬲。簋內銘曰:“侯制隨侯行簋,隨侯其永祜福侯。”曾夫人鬲5件,形制、銘文相同,4件大小相同,1件較大,銘曰“曾夫人之列鬲”。M191在曾國墓地,墓主為曾夫人,如此,3件侯鼎、4件侯簋、1件侯壺據銘文內容可知必是侯賵贈的遣器,5件曾夫人鬲是曾夫人自作之用器。從自用器,他作器及賵贈器來分別看一墓內銅器的組合,無疑會豐富我們的認識。

以上所列是由銘文可知的文字所載遣器之例,我們可以之推測遣策的源起。

《儀禮·既夕禮》載:“兄弟賵奠可也,所知則賵而不奠。知死者贈,知生者賻。書帽於方,若九、若七、若五。書遣於策。”葉恭綽先生在研究長沙仰天湖25號墓所出竹簡後最早提出“遣策”一詞,他說“策中所書名物,大抵皆金屬、絲屬,其為賵贈遣送之物,無可疑者,因斷此項竹簡,當即儀禮中之遣策”。得到學界認同。其後學界雖然還有“賵方”與“遣策”之別的討論,或者還有據漢簡而用“物疏”“從器志”兩稱,但把這種記載隨葬品的竹木簡稱為一般意義上“遣策”,作為墓葬中記錄隨葬物品的清單,還是為多數學人所接受。

遣策的簡文大多寫在竹黃上,每簡或記一物,或記數物。內容多是隨葬的車馬、禮器、絲綢衣物和日用器物等。記禮器的可舉例如下:

長沙戰國墓M406出土簡19:鼎八。簡26:也(匜)一禺(偶)。

信陽一號楚墓出土簡2-01,口口口器:二莘匕、二圓缶、二青鍅、二方鑑、四團匕、二圓鑑、純青黃之緣、一、一口、一口、一罍、其木器二。

包山M2所出的遣策中,簡259有“相徙之器所以行”,此句表達近於鄭莊公之孫鼎銘之“作鑄彝,以為父母其徙於下都”。兩相比較,上舉遣策的內容與表達的形式與山西黎城西關墓地春秋早期的M7銅盤銘“盤、匜、壺兩、簋兩、鼎一”完全一致。書遣於策稱為遣策,銘遣於器,可稱為遣器。銅器與簡冊只是載體不同,內容與性質還是互通的。在記錄葬器的品類數量這一作用上,仲考父盤實質上就相當於遣策,然其時代要較戰國時期出現的竹木質遣策為早。西周早期的否叔七器,可視為遣器的源頭。而春秋早期的仲考父盤銘文,或可視為戰國之後流行的遣策的早期形態。在這個意義上來說,山西黎城西關的仲考父盤在認識遣策的起源與形成過程中起著關鍵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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