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期刊外審:別讓稿件匿名外審成為遮羞布!

趙良曾對商鞅說過,“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史記·商君列傳》)。對於一篇稿件,同是贊成或反對,不同的審稿人,至少對我而言,分量可以很不一樣;但在程式面前,千人中的“一人”和“一士”則是等值的,因而也就成了等質的。於是“諤諤”之聲很可能淹沒在眾多“諾諾”之音中。

專家審稿制下堅持學術刊物的主體性

很高興專家審稿問題能有一個專門的討論機會,這個問題的確到必須探討的時候了。匿名專家審稿是一項外來的規則,我自己從1999年起,曾多次撰文呼籲學術刊物實行這樣的審稿制;但在各刊物廣泛推行匿名專家審稿制後,又深感我們的學術期刊和學者都還不很適應這一制度。

作為潛在的審稿人,我首先要做出“自我批評”——

我們可能還需要學習怎樣作為“專家”進行審稿。

在我有幸讀到的海峽兩岸的審稿意見中,不時看到對受審論文的批評是未曾對(審稿人認為必要的)某些部分展開討論。

不少是要求一篇探討具體問題的論文做出更加“系統全面”的論述,有時也要求對論文主題的歷史背景做出學界並未達成共識的長程綜合論述。孔夫子曾說,“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不以人之所不能者愧人”(《禮記·表記》)。我們這些可能接受審查任務的人,或當記取這一提醒。

不過我這次更多是為刊物進言,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以提高刊物的學術品質。

我的基本看法是,專家審稿的目的是幫助刊物處理來稿,而不是代表一種“正確”的學術程式,來控制甚或代替刊物決定是否採用來稿。

現在流行一句話,“發展是硬道理”。辦刊的目的,就是要使學問發揚光大,而不僅僅是守成。最重要的是,文章的優劣幾乎可以決定學術刊物的生命。在其他領域裡,很少有人願意把這樣生死攸關的大事委託他人。現在由於對所謂“程序正義”的強調,完全尊崇審查意見,實際等於刊物把用稿的決定權讓給審查人。

尤其我們的“學情”與外國不同,外國學刊通常只有一兩位學者擔任編輯,很多事不得不假手他人;但他們的主編在學力所及的範圍裡,卻也有時自己承擔責任,並不都依賴外在的審查。而我們的刊物,特別是專門的學刊,往往有一個職業編輯隊伍,這些人很多具有不低的學養,故至少在其學力所及的範圍裡,不必什麼都以外審專家意見為準。

在一個世風出了問題的時代,對於包括學術在內的腐敗是必須警惕的,確實應將防止“學術腐敗”落實到程式上。但我們一定不要忘了學問自有的目的和學術發展的需要,不能讓防弊的考慮壓倒了學術的建設。不論什麼樣的學術評審,不宜堅持了程式,卻疏忽了學問的目的本身。

竊以為刊物必須注重自己的主體性,讓專家審稿為我所用,而不是被程式綁架,使一些具有突破性的好文稿被僵化的“規則”所殺,卻接納一些看似面面俱到實則無多推進的文稿。

今日擔任各學刊審稿人的,多是有些成就和資歷的人。這些人可能更傾向於維持既存格式,不易接受新的思路(甚至不同的言說風格)。因此,

有突破性的研究,往往使維持既存思路者產生不舒服的感覺(中外學界類似的事例屢見不鮮,連愛因斯坦都有不為人所識的經歷)。這是學術評審與生俱來的困境,且通常越強調“規範”者,越難容忍和接受具有挑戰性的研究。

我接觸到的不少編輯,都說現在好稿不多。不排除一些有突破性的好稿,就是為守成的外審所斃。怎樣使有突破的優秀稿件不被眼光已固化的外審“專家”所扼殺,恐怕是辦刊者的一大難題。

另一方面,那些四平八穩的文章,往往最容易透過審稿關。我聽到不少編輯自己也抱怨學術論文的“低水平重複”,而那些品質較差的論文得以發表,恰是經過“外審”的。學術研究是一個發展的過程,最不需要的就是“標準化”的固定產品。

在一個提倡創新的時代,怎樣拒絕平庸,是對學術刊物的又一重大挑戰。越是好的刊物,越需要注意這一點。因為這不僅牽涉到刊物的聲譽,更直接影響到未入道或初入道者的學術發展路向——

好刊物上的文章,是年輕人學習的樣板。如果他們以平庸為鵠的,我們的學問就沒什麼希望了。

通常能引起爭議性看法的稿子,就意味著具有突破性。一位同行曾引國外某學刊編輯的話,說他們收到兩份都贊同使用的審查意見,並不怎樣興奮;反倒是收到兩份對立的審查意見時,可能意味著來稿觸及了敏感的前沿問題,常會在斟酌後優先使用。

社會學家的絮言絮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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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中外“學情”有些不同,這類建設性的做法仍可為我們的刊物參考。

不論採用什麼樣的審稿方式,當儘可能為具有突破性的文稿和學人提供發表和發展的空間,特別需要鼓勵而不是遏抑後來者創立新說(沿用一句套話,即用稿向年輕人傾斜)。

實際上,不僅是用與不用的意見對立值得注意,就是兩篇主張退稿的審查意見,如果退稿的原因對立,編輯部也不妨加以關注。某重要刊物的主編就告訴我,曾有一文,兩審查意見皆主張退稿,但一說其過於標新立異,一說其全是陳詞濫調,兩者明顯對立。依我的陋見,這很可能就是具有突破性的稿子。該刊為尊重程式,只能退稿。然若能予以進一步的斟酌,或許一篇以後產生較大影響的文章就出現在這刊物上了。

尤其今日學術觀念多元,學術標準也多歧。即使在不寬的同一專業範圍裡,不同的人對具體問題的認知可能大相徑庭。一兩位“專家”對具體論文意見的相近,可以決定一篇論文的命運,卻不一定準確反映出“學界”的看法,也不必就是“正確”的意見。

趙良曾對商鞅說過,“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史記·商君列傳》)。對於一篇稿件,同是贊成或反對,不同的審稿人,至少對我而言,分量可以很不一樣;但在程式面前,千人中的“一人”和“一士”則是等值的,因而也就成了等質的。於是“諤諤”之聲很可能淹沒在眾多“諾諾”之音中。

我猜很多編輯原來心裡其實有桿秤,只是在程式性的規則面前,將這桿秤暫時束之高閣。不過,放置的時間久了,那桿秤可能離編輯越來越遠,終因生疏而淡出編輯之心。

中國古訓早就說,“人生而靜”是天性,但“感於物而動”,遂在外來影響下產生各種反應,形成“好惡”。由於“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倘若“好惡無節於內,知誘於外,不能反躬”,則“天理滅”,終因“物至而人化物”(《禮記·樂記》)。在一個因注重效益而使生產機械化的社會,物對人的影響更甚。所以馬克思一直關注資本主義怎樣使人物化,亦即擔心人可能變得近於機器。

如果我們的編輯把用稿的責任讓給審稿人,自己只“坐收”審查鑑定的結論,則心中有秤的自主編輯“人”,也可能物化為心中無秤的機械編輯“者”。

其實專家也可能犯錯誤,所以我們不必過分迷信匿名專家的審稿意見。希望我們的刊物編輯特別是主編,有足夠的自信和承擔。在學力所及的範圍裡,遇到自己感覺好的文章(或有值得信任的學人力薦),似不必非尊重外審意見不可,甚至可以不送外審。一篇論文字身是否立得住,大體略經時日即可知悉。有專業能力的編輯若確信能直面時間的考驗,正不必擔心在程式上是否“學術正確”。否則,即使處處謹守規範,也不過做到“程式正確”而已。

一位重要刊物的主編私下說過,現在最重要的,是學術共同體意識的養成。

學術是天下的公器,這公器要大家維護,包括作者、編輯和審稿人。而在維護共同體之時,永遠不能忘記學問本身。

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分工,但人人都有自己必須承擔的責任。有些人在自謙時會說自己不過是在多種任務中擔任傳遞的“二傳手”,其實排球的二傳手不僅是球的傳遞者,更是整體球隊的組織人。學術刊物的編輯,在學術共同體中或正起著組織人的作用,對學術發展負有重要的責任。如果這個共同體變成了一個大家競相推諉、提倡不負責任的社群,絕不是一件好事。

我們千萬不要忘了學術刊物的主體性,讓學術變成被程式控制的儀式和表演——大家堅持了程式的正義,卻忘記了設定程式的目的。學術不能沒有規則,然或以疏而不漏為宜。若程式性的“文網”太密,可能危及學術生態,出現水至清而無魚的現象。雖然看起來透亮,卻不支援學術生命的成長。

當然,任何規則,都不可能有百利而無一弊。儘管匿名專家審稿制的推行出現了這樣那樣的弊端,我也並不因此就主張不實行此制度。恐怕還需要作者、編輯和審稿人繼續努力,一方面充分認識到專家審稿制本身的侷限性,同時也可在游泳中學會游泳,使這一規則在實踐中逐漸完善。

我對一流學術刊物的期望是:儘量讓更多優異論文出現在自己刊物上,而不是讓金子在別處閃光。

End

作者 | 羅志田

編輯 | Jess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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