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喪棒”多長為宜?你們家鄉是怎樣的要求?

“哭喪棒”多長為宜?你們家鄉是怎樣的要求?

現實城鄉喪事活動,“哭喪棒”的使用較為流行,算是普遍操作的一般禮俗。但對於“哭喪棒”的長短規格,各地都有不同。有短的,幾公分到十幾公分;有長的,幾十公分到一米以上。“哭喪棒”就是古法喪禮中的“杖”,即木質的棍棒。我們對照古法喪禮規範文字的規定,討論一下“哭喪棒”的長度要求,供大家參酌和評述。

1、在規範的喪禮文字中,“哭喪棒”的規格是很長的,應該在一米以上甚至更長

《禮記——問喪》有:“杖者以何為也?曰:孝子喪親,哭泣無數,服勤三年,身病體羸,以杖扶病也。”《禮記—喪服四制》雲:“杖者何也,爵也。或曰擔主,或曰輔病。”按《禮記》的詮釋,由於孝子在喪期身體羸弱,“哭喪棒”是孝子拄著用的,相當於柺棍或柺杖。

在古法喪禮規範文字《儀禮》《禮記》中,沒有對“杖”的長度做出規定,但從其作為“柺杖”的功用來說,至少是在平胸以上才起作用,按一般常人的身高,“杖”即“哭喪棒”應該在一米以上。

“哭喪棒”多長為宜?你們家鄉是怎樣的要求?

2、在喪禮的發展傳承過程中,“哭喪棒”的“扶病”功能逐步嬗變演進為“喪儀”功能,於是由長變短了

嚴格按喪禮的規定,居喪是很折磨人的。大體上講,一開始要“三日不食”,就是從人嚥氣到入殮期間不吃東西;之後食粥,即喝稀飯;喪儀期間,孝子要“袒”要“跣”,就是要袒露上身和打赤腳;晚上睡覺要“籍草枕塊”,即睡在草上,枕著土塊;居喪期間,孝子哭要“踴”,就是跳起來哭,捶胸頓足,呼天搶地;不能坐、臥、躺,不能理髮剃鬚,不能洗澡換衣裳;等等,好好人就玩壞了。所以,喪杖是“扶病”的,即扶持孝子羸弱的身體的。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禮儀習俗也在不斷髮展完善,一些折磨人的要求逐步被改良或權變。禮儀可以講,但不能把人搞壞了。所以,“杖”逐步發展成為禮儀性質的標識,即喪儀標誌,也就是用“持杖”標識孝子孝孫,於是有了“哭喪棒”。

3、“哭喪棒”本來就是“喪服”的組成部分

《儀禮——-喪服》有:“喪服,斬衰裳,苴絰(jū dié)、杖、絞帶,冠繩纓,菅屨。”這就是喪禮最重的一等斬衰三年男款孝子喪服全套的基本款式和套式。

苴是麻,絰即帶子,苴絰就是用粗麻做的帶子。苴絰有兩條,一為腰絰,用作腰帶;一為首絰,用以圍發固冠,有繩纓下垂。絞帶,是以絞麻為繩作帶,與腰絰相似。冠繩纓,指以麻繩為纓的喪冠,冠身也是用粗麻布製作。菅屨,是用菅草編成的草鞋,粗陋而不作修飾。這裡的“杖”,就是後世的“哭喪棒”。

就是說,“杖”本來就是孝子的喪儀標識。現在“哭喪棒”的喪事意義,與古法喪禮是一脈相承的。

既然是一種喪儀標識,長一點短一點都無關大體。所以,在喪事發展傳承過程中,各地區、各地域、各民族、各人群、各組織、各系統等等,“哭喪棒”的規格長短的使用沒有定數,長的、短的、不長不短的,都有。

所以,“哭喪棒”的使用遵守特定地域習俗,長短不限。

“哭喪棒”多長為宜?你們家鄉是怎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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