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臨帖過程中,只要多加註意,類似這種倒文現象還是很多的。
各種字帖
倒文現象
小明最近一直在堅持臨寫古代各種法帖。
在臨寫過程中,小明發現了另一個比較有意思的現象:
一些法帖中,尤其是宋代以來的一些手札,其中個別字詞先後順序弄反了。
這也就是所謂的“倒文”。
小明比較困惑的問題是:
對於這種倒文,古人一般都如何處理?是否有通行的原則?
而我們在臨寫時,又該如何處理這些倒文?
古代法帖中,某個字旁邊加三個點,表示這個字屬於誤寫,不要了。
倒文符號
應該說,小明注意到的這種法帖倒文現象呢,其實挺常見的。
小明注意到了這種現象,說明小明平常臨帖還是很細心的。
在手寫佔據主流的時代,偶爾出現字詞先後順序弄反了,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倒文”。
除非是極其正式的內容,絕大多數情況下,一般是不會重寫一次的。
如果在書寫過程中,發現字詞順序弄反了,古人通行的標記辦法是:
在兩個字之間的右側,打上一個“乙”字形狀的符號。
這符號表示這兩個字的前後(其實就是上下)順序弄反了,需要調換一下來唸才行。
我們下面不妨來看幾個例子。
古代法帖中,某個字旁邊加三個點,表示這個字屬於誤寫,不要了。
《古詩四帖》例子
首先是草書法帖《古詩四帖》的例子。
其中的第四首《巖下一老公,四五少年贊》中的一句:
“一老四五少,仙隱不別可。”
這個“仙隱不別可”中的“別可”就是倒文,
正確的字序應該是“仙隱不可別”。
全詩應為:
“衡山採藥人,路迷糧亦絕。
過息巖下坐,正見相對說。
一老四五少,仙隱不可別。
其書非世教,其人必賢哲。”
除透過查詢原文可知上面“不別可”為“不可別”外,
受過古詩詞訓練的人也都知道,
絕、說、別、哲這些字都為入聲字,屬韻腳。
“可”則與其他三字不押韻,據此也可判定“不別可”是有問題的。
再回到《古詩四帖》本身,“可”是另起一行。
如果我們仔細觀察,“可”字的旁邊是有一個小勾記號,其意思是:
這個字應該與上面一個字(具體到本帖,是上一行的最後一個字)調換一下念才行。
即念為“仙隱不可別”,而不是“仙隱不別可”。具體見下圖(倒文記號已用加重顏色標出):
《次辯才韻詩帖》例子
再來看一個例子,就是蘇軾的《次辯才韻詩帖》。
其釋文是(釋文已經本人加以簡單校定):
辯才老師,退居龍井,不復出入。軾往見之,常出至風篁嶺。左右驚曰:“遠公復過虎溪矣。”辯才笑曰:“杜子美不云乎:‘與子成二老,來往亦風流。’”因作亭嶺上,名曰“過溪”,亦曰“二老”。謹次辯才韻賦詩一首。眉山蘇軾上。
日月轉雙轂,古今同一丘。
惟此鶴骨老,凜然不知秋。
去住兩無礙,天人爭挽留。
去如龍出山,雷雨卷潭湫。
來如珠還浦,魚鱉爭駢頭。
此生暫寄寓,常恐名實浮。
我比陶令愧,師為遠公優。
送我還過溪,溪水當逆流。
聊使此山人,永記二老遊。
大千在掌握,寧有離別憂?
元祐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該法帖中倒文現象出現在“聊使此山人”最後兩個字,原帖寫為“聊使此人山”。
東坡寫完這兩個字後,發現順序弄反了,
於是在“人”和“山”之間加了個“乙”形標記,表明其正常順序應該是“山人”。
如下圖所示(倒文記號已用加重顏色標出):
《松風閣詩帖》例子
黃庭堅的《松風閣詩帖》非常有名。
這首詩的體裁,其實是一首柏梁體,即一韻到底。
依山築閣見平川,夜闌箕斗插屋椽。
我來名之意適然。
老松魁梧數百年,斧斤所赦今參天。
風鳴媧皇五十弦,洗耳不須菩薩泉。
嘉二三子甚好賢,力貧買酒醉此筵。
夜雨鳴廊到曉懸,相看不歸臥僧氈。
泉枯石燥復潺湲,山川光輝為我妍。
野僧旱飢不能饘,曉見寒溪有炊煙。
東坡道人已沉泉,張侯何時到眼前。
釣臺驚濤可晝眠,怡亭看篆蛟龍纏。
安得此身脫拘攣,舟載諸友長周旋。
我們看原帖,黃山谷在抄寫自己的這首詩時,
將“嘉二三子甚好賢“寫成了”嘉三二子甚好賢”。
於是他在“三”和“二”之間加了一個“乙”的符號。
具體見下圖(倒文記號已用加重顏色標出):
處理方法
上面的三個例子已經很能說明問題。
我們在臨帖過程中,只要多加註意,類似這種倒文現象還是很多的。
那我們在臨寫過程中,是否也要故意重複這種倒文,
然後亦步亦趨地再加上個“乙”形倒文標記?
答案是完全沒有必要。
既然原帖作者都標明此處為失誤,順序搞錯了,
我們在臨寫時,將其變為正常的字序就可以了。
但現在更多的實際情況是:
不少臨帖者,根本不知道這些地方是倒文,也不清楚什麼是倒文標記。
或者說這些臨帖者從來就沒有將原帖內容好好讀一下,
只是臨寫這些單字,至於這些法帖講了什麼內容,根本不管。
這是要不得的,還是應該先大致搞明白了原帖內容才行。
今天我們既然已經講到了這個問題,那麼我們今後再碰到此類現象時,
就應該按照我們所講的方式去處理一下。
2019年12月22日冬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