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一種犧牲應該被歌頌

每逢災難,都會有歌頌犧牲的聲音,這一次也不例外。各種讚詞把他人生命的消失嵌入宏大的背景,成為對悲劇的戲仿,給觀眾製造出強烈的崇高感。

我刻意使用了

“觀眾”

“製造”

兩個在當下語境中格格不入的詞。其中“觀眾”顯然是指除了犧牲者及其親朋以外的所有人,“製造”則是指人們胸口熾熱的感情或許更接近戲劇體驗。尼爾波茲曼說,這是一個娛樂至死的時代,也就是人人都當觀眾的時代。在戲劇中,觀眾的反應時常都出自編劇的設計,就像一臺被動的感測器。而我希望

生疏的詞語能夠拉開人和人所處的時代語境的距離

,甚至引起他們反感。孔子說,“不憤不啟,不悱不發”,此時我們才適合談下面的話題。

我的名著導讀課程中,有一個專題是探討“語境下的寫作”。我們依靠語言思考的同時語言也在構建我們的思維,而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獨特的言語體系。比如“捨生取義”按照《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是“為正義而犧牲生命”。此處“義”字被解釋為正義,而在孟子處所的語境中,義的含義極為複雜,更多時候指合宜的道德或行為。正義是某個社會普遍認同的道德或行為;合宜則需要當事者判斷,每個人的合宜或不相同。當思維被社會賦予“正義”的內涵所裹挾時,捨生取義便只以唯一的方向替代了千萬種可能。所以,

我們只有跳出特定的語境,以截然不同的思維方式來看待時,才能夠意識到言語背後完全不同的心理。

沒有一種犧牲應該被歌頌

戲仿祭祀典禮

犧牲原本並不是一個動詞。它特指古代祭祀時所使用的動物,十三經之一《周禮》就有記載:“凡祭祀,共其犧牲。”供品一般為牛、羊和豬,所以這兩個字偏旁為“牛”。其中純色的是“犧”,身體完整的是“牲”。清代以後,直至民國,我們今天所使用的含義才開始成為主流。它有兩個常用的意思,其一是為正義事業捨棄生命,如光榮犧牲。其二是捨棄,如犧牲休息,犧牲他人利益。古今意義看似不同,實質沒有本質區別,核心同樣是透過捨棄換取某些東西。

祭祀本義是用手持肉,向祖先、上天、神祗請求庇護,可以視為一種交換,但作為儀式其中卻蘊藏著更深刻的社會功能。

具有祭祀資格的統治者代表人與神溝通,確立了統治的唯一與合法

,因為如不票選,則需要神授君權。

以人或者動物的生命來祭祀,則彰顯了統治者的權力和社會的等級

,上帝便曾要求亞伯拉罕獻出自己的兒子。

使廣大群眾觀看儀式,就掌控了百姓的思維方式

。作為供品,

“犧牲”不過只是讓這一切能夠被人看見而已

犧牲與奉獻出生命不同。

儘管兩者本義都與祭祀相關,但前者強調的是用於交換的物件,而後者強調的是交換時的態度。奉獻是自發、主動而且充滿感情的,它屬於交換行為的一部分,卻更在意態度而非結果。現代意義下的犧牲則既可能是自發的,也可能是被動的,比如完成任務,因此犧牲這種行為便在一些時候帶有功利性,更符合祭祀的本來目的。只不過在日常使用中,沒有人刻意思考犧牲是否功利,便產生了一種犧牲與奉獻出生命相似的感受。

沒有一種犧牲應該被歌頌

卡拉瓦喬《燔祭以撒》

現代社會的法律容納不了作為祭祀的犧牲,這並不代表祭祀不存在。歌頌便把犧牲行為轉化成為了現代的祭祀。

要實現犧牲的社會功能,首先需要被圍觀。當儀式不存在的時候,圍觀也就不再可能,圍觀不存在,神就沒有了

。可以看見,所有宗教都會把人聚集在一起進行佈道。而跨越時空的鴻溝,使圍觀再次產生的就是歌頌。

歌作為動詞是唱出來的意思,正如《尚書》所寫:“詩言志,歌詠言。”古代人們識字率不高,文化水平較低,很多知識的傳遞只能依靠有韻律與節奏的詩歌。我國現存的幾部史詩都是口口相傳,而給兒童啟蒙的《三字經》《弟子規》等也近乎詩歌。一片歌詞流傳的範圍始終有限,譜上曲就能唱遍大江南北。歌的存在起初便是為了讓詩得到更好傳播。要實現這個目的,詩必須經過符合歌的規律的修飾。

歌,便是要修飾,要傳播。

古代社會需要把人聚集起來才能實現大範圍傳播,而

當今社會的技術手段讓傳播沒有任何障礙,客觀上就促進了圍觀的產生,而且是在前所未有的範圍內

沒有一種犧牲應該被歌頌

《詩經·周頌·昊天有成命》

祭祀還需要一個聲音來表達價值取向,過去統治者與神溝通時,會百樂齊響,歌聲連綿。其內容大致是“美盛德之形容”,這便是“頌”。頌是向神明報告統治者功績,《詩經》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這樣的詩篇。它體現了當時的社會價值取向與判斷。頌是讚揚,不過讚揚什麼也就意味著貶斥與之相反的。

頌與歌結合在一起,便表達為經過修飾,傳播值得讚揚的內容。再結合“犧牲”,就具備了祭祀的所有要素,成為一種隱蔽的儀式。在現代社會中,沒有古代那種物質上的供品,

原始意義的“犧牲”於是轉變成更具普遍意義的生命。只不過“犧牲”不再是統治者或者大義與圍觀者以外事物,而是圍觀者本身——特定的圍觀者將在特定的是時刻成為“犧牲品”。歌頌犧牲無疑在肯定和鼓勵由圍觀者轉變為“犧牲品”的過程,它暗示著每個人都具備犧牲的能力,並構建出這樣一種社會認知——我們每個人都只是一部宏大機器的一部分,少數人有義務為多數人服務。圍觀者從中獲得的崇高感一方面確實來源於他人付出的生命,另一方面則來源於對自己以生命為代價實現“大義”的想象。在這種語境中,當人成為了圍觀者時,就離“犧牲品”只有一步之遙了。

歌頌犧牲,其實是以宏大敘事的方式,建立起復雜的語義迷宮,消解了人作為獨立個體的價值。如果康德尚在,他一定會憤怒地說:“人不是目的,卻成為了手段。”

沒有一種犧牲應該被歌頌

漢娜·阿倫特《艾希曼在耶路撒冷》

就個體而言,犧牲崇高而且偉大,但是每一名犧牲者都甘願赴死嗎?或者他們在還不知道結果以前,就已經視自己為死人,不再掙扎嗎?有沒有既能實現目的,又儘可能避免死亡的辦法?

有“網友”讚美醫務工作者:“若一去不回,便一去不回。”這種表述建立起巨大的崇高的同時,卻規避了為醫務人員儘可能提供保障的責任。它的邏輯是,你那麼崇高,怎麼會在意這些蠅頭小事呢?它把災難變成了壯舉,它把人捆綁起來,然後送上了祭壇。進行如此歌頌的人,必然“祭”得利益。

我們對犧牲者充滿敬意,那是作為人必須的情感。我們感激,我們懷念,我們更要反思如何才能避免犧牲。但

我們最不需要的是歌頌,歌頌犧牲,便把生命視為了交換品;歌頌犧牲,眼中便只有“大義”沒有人;歌頌犧牲,便會刻意創造犧牲;歌頌犧牲,便會有更多犧牲。

沒有一種犧牲值得歌頌。

現代社會不需要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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