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俊不禁:閱文自說自話地標註《西遊記》等古典名著獲作者授權

自說自話,漢語詞語,還不算是成語,意思是獨自決定,不理會別人意見,自己說了算。

最近閱文平臺因對作者開出霸權合同條款而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上。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網際網路上又出現了許多報道閱文集團標註《西遊記》獲吳承恩授權的訊息,再惹爭議。

忍俊不禁:閱文自說自話地標註《西遊記》等古典名著獲作者授權

閱文旗下起點中文網標註《西遊記》獲吳承恩授權。

5月8日,部分媒體報道指閱文旗下的起點中文網公開標註了我國四大古典名著之一《西遊記》的所有權,封面特別註明:“本作品由作家(明)吳承恩授權起點中文網製作發行”,並指出“版權所有,侵權必究”。此外,該書被指由起點中文網“首發”,並有“簽約”、“VIP”等標籤(作品中標有“VIP”指的是收費產品)。

初聽到“閱文標註《西遊記》獲吳承恩授權”的報道訊息,讓人忍俊不禁,驚訝“已故作者如何給你授權”。去網上瀏覽了一下資訊源,發現此事熱點很高,更有網友熱評:“麻煩閱文催更一下曹雪芹,我想看正經的後四十回。”

5月9日,閱文集團對“標註《西遊記》等古典名著獲作者授權”一事作出迴應。

閱文迴應稱,2017年作品上架時,產品首頁頁面顯示不完整,未將“某某出版社授權起點中文網電子版”全文展示。同時作品上架時後臺機器自動抓取了吳承恩的作家名,引發了誤解。2017年收到誤解反饋後,產品就立即做了最佳化,均增加了“第三方內容提供商授權”的字樣。

這麼說,是網民“翻舊賬”?不過將過錯推給機器自動抓取,這可真是一個天真完美的藉口,和“臨時工”、“志願者”一樣,可以成為平息輿論的“擋箭牌”、責任追究的“替罪羊”。須知,機器的工作也是人賦予的,況且機器的背後不還是有人,雖然機器無法將所有工作都做到細緻無誤,但諾大的平臺總有人在做稽核校驗的工作吧。

既然閱文迴應到已對產品做了最佳化,自己又特意去閱文旗下的幾個小說網站查看了一下,但是發現在這些網站中輸入“西遊記”等古典名著的書名進行搜尋時,目前並不出現相關的檢索結果。不知這是否就是閱文宣稱做了最佳化的結果。

忍俊不禁:閱文自說自話地標註《西遊記》等古典名著獲作者授權

搜尋西遊記,顯示沒有找到。

好吧,就當閱文是做了改正——遮蔽古典名著的檢索結果,如此一來,大家就都可以“眼不見”,心不煩了,這的確是省時省力的好辦法。

從閱文最近一系列的輿論事件中可以看出,版權無疑是閱文等網路文學平臺口中的肥肉。無論是從自家作者手裡搶奪作品的版權,還是瘋狂標註古典名著的版權或自說自話稱“已獲授權”,分明是像極了“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想著盆裡的,還惦記著缸裡的”情形。總之,版權這塊“肥肉”,它是一點也不想分與旁人的。

版權即著作權,按照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作品的著作權受法律保護的期限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內,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超過了這個時間,該作品便進入公共領域,不再受法律保護。而吳承恩身為明代的作家,自然也早已超越了這個期限。也就是說,吳承恩老先生的這部古典小說已進入公有領域,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不存在首發,也不存在“版權所有”。當然,任何出版社對《西遊記》的再出版,並不會觸及法律。

忍俊不禁:閱文自說自話地標註《西遊記》等古典名著獲作者授權

新華書店《西遊記》少兒讀本。

至於平臺是否可以對《西遊記》的內容採取收費的形式供人閱讀,作者不甚清楚。但我想,是否願意付費閱讀,其實全憑讀者自願,就像當你想讀《西遊記》時,決定去新華書店買一本《西遊記》的紙質書,也是需要付錢後才能買到。內容雖然共有了,但是出版社對文字進行了編輯、整理、出版發行等再加工的勞動,因此定價銷售是正常的商業行為,無可厚非。

和之前“視覺中國”也出現過把“國旗”、“國徽”以及“首個黑洞照片”聲明瞭版權,被廣大網友嘲諷、質疑和曝光後,視覺中國也是立即刪除了照片,並在隨後被約談、整改的故事一樣,閱文在自家小說網站上標註《西遊記》獲得了吳承恩老先生的授權,也是讓人忍不住想先笑一下,既然鬧出了笑話,大家權且把它當個笑話看看吧。

在笑完之後,編者想到了一個詞,叫“利令智昏”,意思是“因貪利而失去理智,不辨一切。”在資本逐利的時代,要防止“利令智昏”。一個人、一家企業,如果過分貪圖利益,甚至唯利是圖,往往會頭腦膨脹、喪失理智,做出些愚蠢的事情來。在如今的職場也好,商場也罷,諸如此類的事情更是不少見,總有一些人會讓這種故事輪番上演,且演得“活靈活現”。

(完)

TAG: 閱文西遊記吳承恩授權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