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島華庭業委會的神操作

買房五六年了,小區的房產證一直沒辦,當初開發商和一個業主搞鬼,阻礙我們成立業委會,那時候我是力挺業委會的。業委會成立了,小區就有了一個對話的機構,房產證也就有了希望。去年我們一起找律師,發起仲裁,拍賣了開發商的房子和車位,據說,過幾天賠償就下來了,除去費用,還有一兩萬的結餘。按說,我們的業委會還是不錯的。

前天,業委會在群裡提了個方案,說開發商要配合第三方辦證了,但條件是每戶人家出一萬五。說起來,如果讓我一手交錢,一手交證,兩萬我也認了。但是現在不是,業委會說,交了一萬五,還要再等六到十個月。

我一想,這筆錢還不少,如果真的都交了,大概有四五百萬呢。如果隔了個十個月八個月,利息也是很多的。就在物業群裡輕輕問了一句,這錢是交給業委會成員還是共管賬戶?共管賬戶是誰跟誰共管呢?我的擔心是,萬一有人卷錢跑了咋辦?再或者共管的人當中有第三方,他們協商挪錢辦證,結果失敗了,咋辦?

天知道業委會怎麼想的,把我從業主群裡移出去了,這一移,我就打電話諮詢了一下律師。

律師說,這個錢,如果要收,得有個標準,第三方辦證,也可以詢價招標,這麼匆匆忙忙交錢卻又等待時間很長,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合法的,拿錢去起訴,正常辦手續,現在正在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可能會非常簡單;一種就是拿去行賄了,確實存在花掉錢辦不成事兒的可能。但是把我移出群是一件好事兒,因為我沒機會參加這次集資辦證了。

為什麼說這是一件好事兒呢?做房地產中介的朋友告訴我說,只要到時候我們這一棟樓但凡有一戶人家交了一萬五,辦下了房產證,就說明整棟樓的大證下來了,我離小證,只有一步之遙。不在群裡,少了煩惱還省錢了。

先把業委會的這件事兒給他留這兒,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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