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狗”上法庭:官司能判,傷口咋癒合?

“狗咬狗”上法庭:官司能判,傷口咋癒合?

“狗咬狗”在狗主人間引發了一場軒然大波,兩個狗主人為了狗的醫療費問題對簿公堂:市價不到2000元的狗究竟值不值得花1。5萬元醫療費,成了開庭前調解的爭論焦點。近日,某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案件。

夏某牽著自家的比熊犬到小區裡散步,突然一隻沒拴繩的金毛犬衝過來,把比熊犬咬傷了。金毛犬主人趕到現場後,拉開了金毛犬,但未表示歉意。夏某很是心疼自家的小狗,趕緊將狗送到了寵物醫院治療,現場向寵物醫院支付了1。5萬元。夏某的比熊犬接受手術治療並住院一週。狗出院後,夏某一紙訴狀將金毛犬主人徐某訴至鄞州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1。5萬元、交通費50元、精神損失費1000元,並要求徐某在法庭上賠禮道歉。

這起案件,原告與被告爭吵的焦點是“值不值”:市場價2000元的比熊犬到底值不值1。5萬元醫療費?被告徐某稱:“小狗的傷勢並不嚴重,實際醫療費應該只有5000元,不可能有1。5萬元,屬於過度醫治了。”夏某則堅持認為:“生命無價,不能以購買價格衡量寵物的醫療費用高低。”

對於這起“狗咬狗”的案件糾紛,筆者已經沒有心情顧及“值不值”的問題了,而是想說說這起“狗咬狗”案件背後的一些問題。“狗咬狗”官司的“值不值”自然有法院的判決,可是真正被“狗咬狗”咬傷的不是“狗”而是“人”。

如今養殖寵物犬已經成為普遍的現象,而關於“遛狗必須栓繩”的規定早就實施了。可是,我們的生活中,依然有人就是任性而為,攜帶犬隻出門的時候,就是不願意拴上一根繩索。這種因為“遛狗不拴繩”引發的傷人事故比比皆是,每一次都是一場驚心動魄的糾紛和戰鬥,是你不讓我我不讓你。出門遛狗必須栓繩是最基本的文明規範,為何到了如今這種文明規範還是成了耳旁風?

愛犬人士確實是具有愛心的。而愛心不能氾濫,愛心不能無度。生命不分貴賤,生命不分物種。這也沒有什麼,可是有的人愛惜動物已經超越了愛惜自己的生命。“狗命”並不低賤,“人命”也不高貴。不過,也不應該是“狗命比人命還貴”。眼下寵物醫院的過度醫療也確實是值得關注的。比如,花了1。5萬元的治療費這個事情,這裡的“值不值”如何探究?裡面有沒有寵物醫院的過度醫療情況?

筆者從不反對“寵物醫療”,但是“寵物醫療”也需要有理智的態度。我們能不能拿出“對狗的深情”實現“對人的深情”?這才是最該關注的事情。“狗咬狗”上法庭,不能說是浪費了珍貴的司法資源,但是最起碼這樣的事情還是少麻煩法官的好。人家法官也是忙碌的!

“狗咬狗”上法庭:官司能判,那些暴露出的“社會傷口”咋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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