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到底應不應該索要“天價分手費”?不知道這幾點你就徹底輸了!

最近一段時間,娛樂圈的分手事件逐漸有向各種“案件”方向轉移的趨勢。原來在各位吃瓜群眾看來,離婚也不過是司空見慣的娛樂圈,最近卻因為一系列的分手事件,讓幾大頂流小鮮肉明星頃刻之間成為眾矢之的甚至鋃鐺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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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段時間的“吳籤分手事件中”,分手的女生原本只是一個剛上專科的00後,在遭遇了分手之後,竟然與第三人發生聯絡,進而導致事態擴大,最終讓吳籤從坐擁幾千萬粉絲的頂流明星,幾天之後就淪為了犯罪嫌疑人。其中吳母的操作無疑是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因為幾十萬的分手費用,最後喪失數十億的代言、合作以及明星前途。不過這次事件爆出只是早晚問題,因為以吳籤的行為而言,成為階下囚是必然的情況,更不會因為國籍就免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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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較之吳籤成為眾矢之的,此次霍尊分手事件之後,許多人卻聚焦在女方分手後突然索要900萬的天價分手費是不是有些太過分,一部分網友們認為畢竟女生陪伴了男生八年,人生有幾個八年,即便是九百萬也不能抵償。但是這裡有網友表示了不同看法,認為女方之所以選擇魚死網破,不過是沒有拿到自己想要的分手費,吃相太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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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對於分手而言,首先我們要明確,在戀愛關係中,雙方是平等的地位;其次女方在陪伴男方,男方也在陪伴著女方,雙方在戀愛關係存在期間肯定是都有付出的;再者戀愛分手後,雙方並不存在法定的補償關係,只有婚姻關係才會涉及到財產的分割或補償問題;再者,被分手的一方不一定就是受害者,不能按照按入為主的思維去確定並以此索要經濟補償;最後,分手之後是否獲得經濟補償全憑雙方私下協商,但是不能透過要挾或者威脅等手段進行索取,這可能涉嫌違法行為。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在雙方沒有達成共識的情況下直接公開聊天記錄等資訊,其實是涉嫌侵犯個人隱私的行為,不能因為聊天內容是否違反公序良俗而忽略取證和公開的過程是否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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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分手發生後,還是要注意保全個人的資訊和財產安全,雖然在戀愛中雙方經常將對方看作家人而毫無保留,但是每個人依舊是獨立的個體,在法律上還是受到同等的保護,這點小盆友們要尤其注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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