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 到 幾 時

爭 到 幾 時

曾帶著朋友重走故地,邊走邊聊,漸漸聊出些感觸。

我曾住過的老宅,現在還在,不過四十平方,三哥和我,都曾在那個小小的空間結婚,和爹媽同住。

三哥後來蓋了自己的三間瓦房,有了自己真正意義上的家。而我,則一直租住,沒有能力建設——實則是根本沒有心思蓋房子。

心思在哪兒,自己清楚,卻和誰都講不明白,包括自己的家人,索性就不講。

我是那種視“求田問舍元無大志”的人,但卻沒有“掀天揭地”的奇才之舉。故一直被鄙薄,以至於自己習慣了鄙薄,覺得與自己毫無關係。

後來,在局機關工作,替好多同事撰寫刊發論文,幫他們作假評職稱,但直到自己裸辭了,工資也是最低的,啥職稱沒有——是真沒想過這東西有啥用。

因不善經營生活,所以五十年來,即無田產,也不曾有過點滴積蓄,也就是存款,欠債是常事。

我心裡真的對名利沒有概念,故於此無爭。

以無爭故,就特立獨行,一不小心,“行腳”到了北京,乾點兒自己想幹、也能幹的事兒。

如果說當初的“無爭”而致捉襟見肘、篳路藍縷,現在的“無爭”,則終有了自己的天地——終於可以說說自己的心聲和感悟,也終於有人肯聽、願意聽,最主要的,是認同我所說,並和我一同前行……

再回到過去生活過的空間,草木依舊,風物宛然。而生活在此間的人們,多還在——還在這裡“爭”相老去。

所爭者,多是生存資源。之所以會“爭”,是單位空間生存資源的有限。

這空間,是心量、胸懷,與所處環境無關,肯定有萬貫家私卻和小商小販錙銖必較的。

爭,故窮;窮,故爭。於茲,煩惱叢生,何苦來哉!

其實,想活得舒坦些,很簡單,不爭就是了。

問問自己,

“我”

爭嗎?

爭知我,倚闌干處,正恁凝愁……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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