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讀】古代的寡婦求嫁,翁壯叔大,瓜田李下,當嫁不當嫁?

女子喪偶求嫁:翁尚壯叔已大,瓜田李下,當嫁不當嫁?知縣:嫁!寡婦求嫁:“翁壯叔大,瓜田李下,當嫁不當嫁?”知縣:“嫁!”蘇東坡的判詞,是那麼的“不正經”,為何還被人爭相傳誦?

引語

【薦讀】古代的寡婦求嫁,翁壯叔大,瓜田李下,當嫁不當嫁?

古代的讀書人入仕為官,尤其是做地方官的,除了治民理政,還要負責審案。因為,那時的法治不健全,沒有專門的審判機構,做個地方官,就得是多面手。案子如何判,考驗的是為官者的公正良心,而判詞如何寫,彰顯的則是一個人的才華。許多名賢大儒,都在其為官任上,留下了不少膾炙人口的優美判詞。

比如,北宋文學家、“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蘇東坡,因為才高遭妒,曾長期輾轉各地為官,飽受顛沛流離之苦。蘇東坡原名蘇軾,字子瞻,眉州眉山人,嘉祐二年(1057年)進士及第,其後在鳳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職。元豐三年(1080年),因“烏臺詩案”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宋哲宗即位後任翰林學士、侍讀學士、禮部尚書等職,並出知杭州、潁州、揚州、定州等地,晚年因新黨執政被貶惠州、儋州。作為地方官的蘇東坡,一生辦案無數,因而也給後世留下了許多經典判例與優美判詞。

以詩詞為判

【薦讀】古代的寡婦求嫁,翁壯叔大,瓜田李下,當嫁不當嫁?

蘇東坡任杭州通判時,遇到一件歲月案子,案子的主角是位在靈隱寺出家修行卻又不守清規的和尚——瞭然。

瞭然和尚雖然出家為僧,但是凡心不死,常常溜出寺院,跑到青樓尋花問柳。時間一久,瞭然迷戀上了一個花名秀奴的風塵女子。為了與秀奴歡聚,瞭然沒少出血。一個出家人,是不可能有花不完的銀子的,當他的錢財散盡時,秀奴就對他冷眼相看、待理不理了。一次瞭然喝得爛醉,又去找秀奴,結果卻吃了閉門羹。這下了然和尚卻控制不了自己的激情了,一怒之下破門而入,殺死了曾經的最愛。

出了人命案,瞭然當然是難以逃脫的。瞭然歸案後,被押到杭州府,是蘇東坡接管的這個案子。案情很明瞭,瞭然犯的故意殺人罪,按律當斬。判詞怎麼寫呢?這時,蘇東坡突然發現和尚的胳膊上還刺了一副“但願同生極樂園,免如今世苦相思”的對聯,這下就“筆下有數”了。問明案情後,蘇東坡提筆判案,立成《踏莎行》一首:

這個禿奴,修行忒煞,雲山霧頂空持戒。只因迷戀玉樓人,鶉衣百結渾無奈。

毒手傷心,花容粉碎。色空空色今安在,臂間刺道苦相思,這回了卻相思債!

好一句“這回了卻相思債”,蘇東坡將筆一丟,當場判處瞭然和尚個斬立決,花和尚終於魂歸有處了,令人無不拍手稱快。

以歇後語為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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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在徐州任太守時,又接到一個有關和尚的案子,這個和尚法號懷遠,狀告鄉民無端毆打出家人。蘇東坡接案後,並沒有聽信和尚的一面之詞,而是進行了深入調查,結果發現,這個名叫懷遠的和尚同瞭然僧一樣,也是位花和尚,雖然身在佛門,卻心戀紅塵,該叫“懷春”才更貼切。

那一日,懷遠和尚又偷偷下山買醉,結果喝得酩酊大醉,回寺途中,偶遇一獨自行走的少婦,見其貌美如花,酒助色膽的懷遠和尚,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動手調戲猥褻。少婦受辱,大聲呼救,驚動了村民。結果,懷遠這個花和尚被暴怒的眾鄉民痛打了一頓,滿頭滿臉的傷痕。懷遠為免遭寺規懲處,謊稱“鄉民欺負出家人”,告到徐州府。

蘇東坡悉情後在原訴狀上寫下14個字的判語:“幷州剪子蘇州絛,揚州草鞋蕪湖刀。”讓懷遠回去自悟。

懷遠回寺後想了幾日,仍不明判詞其義。後請教塾館先生,那先生說:“這兩句話是個歇後語,謎底是——‘打得好’。”懷遠和尚聽完,臉一紅,這下再也不到處張揚了。

以藏頭詩為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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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一次途經鎮江,因為鎮江太守林希一直仰慕東坡的為人與才華,所以在府中替東坡接風洗塵喝花酒。席上,林太守召官妓鄭容、高瑩等人歌舞助興。鄭容與高瑩一聽說眼前的遺容竟然是名滿天下的蘇學士時,便跪倒在蘇東坡面前,請求他恩准脫籍,也就是從良之意。蘇東坡回頭看看林希,當即揮毫潑墨,即席寫下一首《減字木蘭花》:

鄭莊好客,

容我尊前先墮幘。

落筆生風,

籍籍聲名不負公。

高山白早,

瑩骨冰膚那堪老。

從此南徐,

良夜清風月滿湖。

蘇東坡的這首詞,表面上看,是為答謝林希的盛情招待而作,其實,蘇東坡是憐香惜玉之人,他的這首《減字木蘭花》是首“藏頭詩(詞)”,把每句開頭的一個字連起來讀,就是“鄭容落籍,高瑩從良”。林希見蘇東坡有求,便落得做個順水人情,讓鄭容與高瑩二人如願從良。這在當時的文壇,是段傳誦一時的佳話。

一個字的判詞

【薦讀】古代的寡婦求嫁,翁壯叔大,瓜田李下,當嫁不當嫁?

判詞好看,只是其可傳世的原因之一,最重要的,是要精準得當,有時,那怕只有簡單的一個字,也足以流傳後世。清朝乾隆年間,就有件寡婦思嫁的案子,主審的知縣,下筆一個字就判了個明明白白。

說的是有個新媳婦,過門不久,丈夫就暴病身亡。丈夫一死,新媳婦在家的日子就過得非常尷尬了,因為,婆母早已去世,家中只剩下她與一個已經成年的小叔子,以及身值壯年的公公。

這樣的日子實在沒法過下去了,新媳婦就想早點改嫁,但是,她的這一正當要求,卻遭到家人與鄰居的阻撓,說是喪夫屍骨未寒,她就急急求嫁,是太寡情了。

為了急於脫離苦海,新寡的女子想借助官府的力量來為自己做主,但是,找人跑了幾次縣衙,事也沒能辦成。有一天,她碰到了箇中年書生,就求人家給幫忙寫個狀子。讀書人聽完她的情況介紹與訴求後,就替她寫了件狀子:

“豆蔻年華,失偶孀寡。翁尚壯,叔已大,正瓜田李下,當嫁不當嫁?”

小婦人看著這封只有22個字的狀子,心中有些失望,因為,此前求人寫的狀子那麼多字,縣太爺都不屑理會,這短短的一行字能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這次的狀子一遞上去,知縣看完,就揮筆判了一個字:“嫁!”

據說,那個替她寫狀子的中年人,正是大名鼎鼎的紀曉嵐。這個一個字的判詞之所以能流傳,主要還是得益於那封狀子之功。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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