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天價片酬洗錢屢禁不絕,應該動用法律武器懲治!

近日,新華社解密明星天價片酬四大洗錢招數的資訊,引發了大眾關注。從揭露的洗錢招數來看,①“明星證券化”;②標的公司“空殼”化;③保底發行、票房造假哄抬股價;④自買自賣、減持質押瘋狂套現。

明星天價片酬洗錢屢禁不絕,應該動用法律武器懲治!

明星天價片酬洗錢屢禁不絕,應該動用法律武器懲治!

明星天價片酬洗錢屢禁不絕,應該動用法律武器懲治!

細看了這些洗錢招數的資訊,作為老百姓的我用樸素的思想理解,就是利用成立公司、透過股市、地產等高現金流的行業進行資本運作,把錢裝進自己腰包。

這其中,我有一個困惑總是無法得到解答。這些洗錢招數,一些環節是明顯違反“公司法“、“證券法“、”稅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為什麼我沒有看到明星及其背後的資方人員因為違法犯罪坐牢呢?最簡單說,影視類上市公司虛假陳述、欺詐發行就違法了吧。

可喜的是,國家對此開始嚴管了。期待著有關部門對於這類現象中涉及違法犯罪的,運用法律進行懲治,讓老百姓滿意,真正促進影視行業健康快速發展。其一是要儘快出臺對影視行業“陰陽合同”等亂象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有法可依;其二是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對影視行業進行聯合審計監督;對發現的違法犯罪問題要追究法律責任;其三是證券監管部門也要透過證券監管及時發現影視行業公司及關聯公司違法犯罪問題並追究法律責任。

同時,不僅僅關注明星,還要關注明星背後的資方,一些時候明星只是一個洗錢工具,其背後的資本方也要被追究法律責任,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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