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艾青詩歌獎”作品徵集啟事

第一屆“艾青詩歌獎”作品徵集啟事

第一屆“艾青詩歌獎”作品徵集啟事

“艾青詩歌獎”是中國詩歌學會唯一的年度獎,是中國詩人的最高榮譽之一。

“艾青詩歌獎”的設立,發現和獎掖長期以來堅持不懈地以獨特的想象和創造性的文字,表達、傳承、演進詩歌與時代、與土地、與人民的緊密關係,每一首詩、每一行詩、每一個字之間,鍾情、深信於這個世界真、善、美的中外詩人。

所選作品應堅持思想性與藝術性完美統一的原則,應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利於推動促進世界和平和人類的進步事業,要兼顧題材、主題、風格的多樣化。現依據《“艾青詩歌獎”章程》,向國內外公開徵集第一屆“艾青詩歌獎”參評作品。

一、榮譽設定及獎勵物件

“艾青詩歌獎”共設三個獎項的榮譽,每屆授予6名中外詩人。

獎項如下:

1.艾青詩歌獎

每屆授予三名中國籍詩人。

用於獎勵取得豐贍成果並在國內外具有一定影響力、在詩歌創作上已形成獨有風格和文字感染力的中國籍詩人,不分年齡、性別和民族。其參評詩集在思想性和藝術性上均達到較高水準。

2.艾青詩歌獎——青年詩人獎

每屆授予二名參評時年齡在18至45週歲之間的中國籍詩人。

用於獎勵取得一定創作成果,具有鮮明創作個性和單純、樸素、集中、明快的文字表現力、在國內具有一定影響的,參評時年齡在18至45週歲之間的中國籍詩人,不分性別和民族。其參評作品在思想性和藝術性上均達到一定水準。

3.艾青詩歌獎——金佛手(國際)獎

每屆授予一名非華裔外籍詩人。

用於獎勵在詩歌創作上取得較大成就、作品已在中國受到廣泛關注、受到中國讀者熱愛和熱愛中國的在世的非華裔外籍詩人,不分國家、年齡、性別、民族。

以上獎項統稱為“艾青詩歌獎”。評委會有權根據評審當年的實際情形,減少各獎項數量,直至空缺。

二、獎金設定

本獎金設定是對獲得“艾青詩歌獎”殊榮的詩人長期創作所付出的時間和思想的重要資助。下列獎金為獲獎詩人實際收到的稅後金額。

1.艾青詩歌獎:人民幣伍萬元/名;

2.艾青詩歌獎——青年詩人獎:人民幣叄萬元/名;

3.艾青詩歌獎——金佛手(國際)獎:人民幣伍萬元/名。

三、作品徵集期限

2021年5月25日起至2021年11月24日止(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

四、作品要求

參評“艾青詩歌獎”的作品,是指參評“艾青詩歌獎”中外詩人獨立署名(即獨立著作人)的詩集。

參評“艾青詩歌獎”的中國詩人,其詩集必須是由中國境內出版社(公司)正式出版(不含港、澳、臺及境外出版機構);自薦或推薦時,除須提供有效的ISBN資料(號)外,還須提供中國版本圖書館CIP資料(號)。

參評“艾青詩歌獎”的外國詩人,原則上須提供在中國境內出版社(公司)正式出版的中文版詩集,要求同中國詩人。經評委會同意,可以以所在國家的語種出版的詩集參評。

每單年徵集的作品(著作)為徵集年前兩年內出版的詩集。如2021年徵集的作品(著作),應為2019年至2020年出版的詩集;以此類推。

五、參評辦法

1。單位推薦。國內各出版社(公司)為法定推薦單位,提名“艾青詩歌獎”候選作品、候選詩人。

被提名人須自接到推薦單位通知後的15日內,將被提名詩集一式八冊連同推薦單位蓋章的單位推薦(提名)表一同寄至中國詩歌學會“艾青詩歌獎”評選辦公室。

2。個人自薦。由詩集著作人自行向評委會推薦“艾青詩歌獎”被提名候選人和被提名候選作品。詩集著作人須於作品徵集期限內,自行將詩集一式八冊以掛號信或快遞寄至中國詩歌學會“艾青詩歌獎”評選辦公室。郵寄時請附自薦表。

3。非華裔外籍詩人由評委會聘請的外國文學翻譯家、學者負責候選人的推薦提名。

4。“艾青詩歌獎”評選辦公室地址:

聯絡人:王老師、馬老師。

5。單位推薦表和個人自薦表附後。

六、評選公示期限

第一屆“艾青詩歌獎”將於2022年1月依據“艾青詩歌獎”章程、評選流程和實施細則啟動評選程式,2022年3月向國內外公示,2022年4月公告最終獲獎詩人和作品。

七、附件下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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