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比演算法更懂價格歧視

5月18日,“餓了麼”運營公司——上海拉扎斯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因利用虛假的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被上海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金額50萬元。

起先,一個使用者在餓了麼APP首頁上看到了“1折囤券”的宣傳活動後,卻發現代金券抵用或“折扣”後的價格,並非全部符合真實的1折優惠,於是舉報了它。

現實生活中,我們常遇到這樣的算計:說好的雙十一促銷,卻是先漲價再打折;說好的老闆帶著小姨子跑了只血虧最後一天,卻連續賣了一個月……

這就是典型的“價格歧視”,或叫“價格陷阱”。

2011年4月的一天,在全球最大的電商網站亞馬遜上,突然出現了一本標價

2369萬

美元的紙質書,這本書名為《蒼蠅的成長》,由一個名為彼得·勞倫斯(Peter Lawrence)的博士撰寫。

想購買這本書的一位生物學家找到了亞馬遜。亞馬遜調查後發現,原來是一家第三方賣家使用了電腦演算法程式,自動根據市場供需關係調整了售價,而一週前這本書的標價還是

170萬

美元。

在這裡,演算法程式並不會估算市場合理的價格,而是根據需求大於供給無限放大追求利潤的價格。它像極了那些囤積居奇的貪婪商人。

這一年,亞馬遜銷售額達到了480億美元。儘管全球最大零售商沃爾瑪這一財年的銷售額達4190億美元,但股價卻比亞馬遜少了700億美元。

資本市場不看好沃爾瑪的一個鮮明的例子是,此時的亞馬遜開發了商品“價格動態最佳化軟體”,它的絕大多數商品,可以做到15分鐘調整一次價格。而當時像沃爾瑪這樣的零售商,調一次價格的週期通常要1-3個月。

要知道,

電商時代開始,網上衝浪早已不再像父輩逛百貨市場那樣了。

這一切以亞馬遜2000年成立為分界點,劃出了兩個時代。電商平臺成立後,使用者資訊,瀏覽資料在電商網站上成指數級增長,使用者瀏覽、存留時間、加入購物車等等資料,成為平臺競相挖掘的“石油”。

這些資料在電腦演算法中分析、識別、分組、營銷,再區別定價,實現平臺利益最大化。平臺對不同的使用者實行靈活的價格策略,給了電商平臺應對行情、吸引使用者的十足的優勢。讓電商在使用者營銷、迎合市場上甩出傳統零售百貨幾條街。

有了海量資料後,營銷對平臺來說,成了第一要務。用大白話說,就是怎麼讓使用者掏出更多的錢來。這也是電商不讓自己在各平臺之間營銷競賽中敗下陣來的辦法,實時的、具有競爭力的價格調整十分重要。

2012年,從亞馬遜辭職出來的資深員工Guru Hariharan 創辦了一家商品“動態定價最佳化軟體”公司Boomerang Commerce,後來他們又打入亞馬遜,為亞馬遜提供價格最佳化服務。

同時期,國內電商平臺崛起,價格最佳化策略和Boomerang大約一致,手法就是在最受歡迎的產品上狠狠地打折,和對手競爭,而在需求量不高的產品上,定價正常或高於其競爭對手來獲取利潤。

電子商務崛起後,賣家市場的托拉斯壟斷組織不大可能再出現,因為極高的線上資訊流動、價格競爭和市場透明度,降低了市場門檻,讓競爭進一步激烈。

這卻帶來了另一個問題,即賣家力量越來越消弱。

因為電商充分的競爭,讓商品價格越來越接近邊際成本,只有規模效應才能掙錢,這時,基於資料的營銷競爭變得極其重要。

但現在,營銷競爭的主角不再是賣家,而是平臺。

另一個局面出現了。之前深受託拉斯壟斷之苦的商家們,被電商的崛起所拯救,沒過多久,接著又開始被平臺所把持的資料壟斷所壓迫。

這種關係,在阿里巴巴被罰182億元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調查報告表達的已經很清楚。

在報告中,阿里巴巴被認定具有控制服務價格的能力。它在與平臺內經營者(也就是賣家)的商業談判中,通常以格式合同方式,直接規定交易佣金費率和年度營銷推廣費支出水平,平臺內經營者談判能力較弱。並且像阿里巴巴具有控制平臺內經營者獲得流量的能力,它透過制定平臺規則、設定演算法等方式,決定平臺內經營者和商品的搜尋排名及其平臺展示位置,從而控制平臺內經營者可獲得的流量,對其經營具有決定性影響。

再舉個例子。

2012年雙十一期間,一家賣精油的賣家自曝在京東商城上的產品售價無法更改。京東則曝出賣家已答應參與促銷活動,所以禁止賣家答應參與促銷的情況下再修改商品售價,是為了維護使用者正常購物權益。

在《演算法的陷阱》一書裡,作者扎拉奇和斯圖克將類似的價格共謀稱為“中心輻射式場景”,在這種形式的共謀下,市場中無數的參與者使用一個定價演算法,共謀透過締結多個縱向協議完成營銷或定價——雖然這種共謀不怎麼愉快,甚至是不情願的。

但這些不過是低階的共謀。真正高階的共謀,是基於機器學習的演算法共謀。

它的要點在於,演算法程式會在定價策略的不斷迭代升級中實現利益最大化。

高階的演算法共謀,從消費者行為資料追蹤開始,先進行使用者管理、分組,識別使用者需求,再用種種手段誘導使用者步入陷阱,這些手段包括降低市場透明度、抬高使用者搜尋成本等等。

這些步驟與手段,都是使用者完全無知覺的狀態下完成的。

作為一個陷阱,它能讓使用者不知,不痛,無法察覺。

所有大資料演算法定價和共謀定價,衍生出一種東西,就是“價格陷阱”。

今天我們買的任何一家商品,都是演算法定價、平臺和商家共謀的結果,也就是價格歧視的結果,這種結果有讓利,也有剝削,但最終獲利的是平臺。

所有的促銷,都是為了最大化獲利。所有商家饋贈的折扣,早已暗中挖好價格陷阱。

1936年,美國透過《魯濱遜-帕特曼法》,其中最基本的原則就是:

如果商家實施價格歧視的結果會導致市場競爭受到損害或形成壟斷,那麼這種價格歧視行為就是違法的。

今天最可怕的地方在於,大資料時代,演算法定價和營銷,甚至比你更懂你。

《紐約時報》報道過一個新聞,一個父親因為還在上高中、尚未嫁娶的女兒收到嬰幼兒廣告推銷信件,憤而找到那家廠商,指責了門店經理。當他再回家和女兒問詢後,卻發現女兒早已偷偷的生了一個孩子。

商家是怎麼知道的呢?因為消費行為資料。因為偷窺、算計和預測無處不在,大資料演算法比你更懂你,和你的家人。

沒有人比演算法更懂價格歧視

有的網民,就像嬰幼兒

沒有人比演算法更懂價格歧視

真實的謊言——我們是如何被事實和數字欺騙的?

沒有人比演算法更懂價格歧視

中國智商稅簡史

沒有人比演算法更懂價格歧視

“韭菜”簡史

沒有人比演算法更懂價格歧視

你的深度思考能力,是如何一步步被毀掉的?

沒有人比演算法更懂價格歧視

怎樣才能提高自己的深度思考能力?

沒有人比演算法更懂價格歧視

長期接收碎片化的知識有什麼弊端?

沒有人比演算法更懂價格歧視

是什麼讓人們丟掉了思考

沒有人比演算法更懂價格歧視

比玩手機上癮更可怕的,是我們在不知不覺中變傻

沒有人比演算法更懂價格歧視

關彈幕,保智商

TAG: 電商平臺演算法亞馬遜共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