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復戡(1902-1989),
原名義方,字百行,號靜龕,
40歲後更名起,號復戡(kān)。
他在少年時有“神童”之譽。
民國初年,
吳昌碩先生曾在義春堂見到
朱復戡7歲那年寫的《石鼓文》大字楹聯,
驚奇地大加讚揚,視為“小畏友”。
朱復戡比吳昌碩小52歲,
當年滬上書畫界雅集時,
常見這一老一少形影相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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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復戡
有一天,
朱復戡來到吳昌碩家請益藝事,
當時,吳昌碩剛寫完別人定購的字,
看到他來了,就放下手中的活兒,
讓兒子吳邁代他蓋上印章印。
過了一會,取字的人來了,
吳昌碩拿過蓋好印的書法,準備交付來人,
他看了一眼作品,停了下來,
開口問兒子吳邁:“這是你蓋的章?”
吳邁應承道:“是。”
吳昌碩說:“你過來看看。”
吳邁俯耳過來,
剛到父親伸手可及處,便“啪”地捱了一記耳光。
老缶怒斥:“一張字叫你蓋壞了!”
隨後出去對買字者解釋,並約好再來取件的日期。
這一切,就當著朱復戡的面發生了。
吳邁長朱復戡15歲,
大哥在小弟面前捱罵捱揍,這讓朱復戡頗覺難堪,
就覺得該做點什麼,緩和下局面。
他拿過那張被“蓋壞了”的字看,
勸缶翁不必大動肝火,因為“不過只差一點兒”。
想不到的是,他這一說和,吳昌碩更加惱怒了:
“朱義方小小年紀都能看出差一點兒,
你卻看不出!”
伸手還要再打,朱復戡捨身趕緊攔住……
透過這件事,
讓朱復戡對藝術產生了一個一信念
——
差一點都不行!
其實,
真正做藝術的人都和缶翁一樣,
有著一顆虔敬的心。
吳冠中生前有保持多年的“毀畫”習慣。
作品如稍有一點令自己不滿意,
哪怕已畫好,也要親手毀掉。
因為“不滿意的畫絕不能讓它流傳出去”,
要讓“明天的行家挑不出毛病”。
因其畫作市場價格高,
每毀一幅等於“燒掉一座豪宅”。
吳先生和缶翁時代不同,畫風迥異,
然在藝術上追求完滿則一。
胡適有一篇寓言《差不多先生傳》,
諷刺“凡事只要差不多”的中國人,
那是對國民性的批判。
而“差一點都不行”,是藝術大師的標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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