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二兄弟因贍養八旬老母親問題產生了矛盾,民警上門調解終化解

“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法定義務。然而近日,巢湖的李某(化姓)二兄弟卻因贍養八旬老母親問題產生了矛盾,經過巢湖市公安局散兵派出所民警的耐心調解,老人的贍養問題得到圓滿解決,二兄弟也重歸和睦。

巢湖二兄弟因贍養八旬老母親問題產生了矛盾,民警上門調解終化解

日前,散兵派出所接轄區一村民李某報警稱:在其家中,他與自己的弟弟二人因贍養老人問題發生糾紛,併產生了肢體衝突,希望民警及時到場處置。

巢湖二兄弟因贍養八旬老母親問題產生了矛盾,民警上門調解終化解

接到報警後,散兵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經民警現場瞭解,原來是當天中午,李某請其弟弟到家中吃飯,兩人飯後便商量著81歲老母親的贍養問題,因商量中二人意見不合,隨即發生了爭執。為了能及時將矛盾化解,妥善處置老人贍養問題,民警將兩兄弟帶往村委會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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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中,民警在村幹部的大力配合下,對二兄弟開展了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勸導當事人要珍惜兄弟親情,互敬互諒共同孝敬母親。經過長達三個小時的不懈努力,二兄弟對贍養老母親的問題達成共識,均承諾以後會共同承擔贍養義務,老人的贍養問題成功得到解決。

巢湖公安提醒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民法典》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透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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