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有一種“從未被堅定選擇”的感覺?

為什麼會有一種“從未被堅定選擇”的感覺?

在思考這個問題之前,需要先處理一個基本疑問。

什麼是堅定的選擇?

是在很多更有利的選擇擺在面前時,對方也會放棄掉其它有利選擇,轉而選擇你這邊的“未必得利”的一方嗎?

比如,你的遊戲打的很菜,即使你的朋友有更多的上分意願,也有更合適組隊的遊戲夥伴,ta也需要將合作的名分給予你,哪怕和你只能在低分段徘徊也在所不辭?

本質上,

你是希望對方毫無保留地將你的利益凌駕於對方的自我選擇之上,以至於當ta需要面對兩難抉擇時,有必然義務拋棄掉自己與其他的,而需要對你的需求服從。

你需要對方完成如此大的犧牲,注意,這種犧牲並不是單次出現所消耗掉的成本有多少,而是它本身的意願屬性所需要長久維持的成本——它必然不是一次偶然的選擇,而是已經根深蒂固在認知中的一種犧牲精神。

你需要對方完成這麼大的犧牲,又能有多少成本可以支付這份昂貴的承諾與代價呢?

你打算用怎樣的方式來彌補對方因順從你而造成可能風險的損失呢?

而你又如何證明你有支付這些代價的能力呢?

為什麼會有一種“從未被堅定選擇”的感覺?

說到這裡,會有很多人自然而然地提到“我會用同等方式對你”這樣的話。

從文字邏輯上,這似乎是一種對稱又對等的答覆。

然而它其實只構成了對稱,而絕不是一種價值對等的交換。

你把你的手機給我,我也把我的手機給你,我們由此完成了一次價值對等的交換對嗎?

根本不合理。

“被人堅定地選擇過”抑或是“他人犧牲自身的利益來成全我、無視風險的存在來成就我”等表述在這世界的數學邏輯上根本無法找到價值對等的交易。

而你之前想要完成的就是這樣一種“被堅定選擇”的交易。

為什麼會有一種“從未被堅定選擇”的感覺?

事實上,你根本沒有支付與償還這份交易所需的能力,你的口袋裡沒有同等面值的鈔票,即使你有更高價值的東西,那依舊不構成對等。

更何況,比犧牲精神價值更高昂的東西,很可能面值已經遠超過了你的生命本身。

所以,決定這份“堅定選擇”可行的,根本不是同樣對等的什麼交換,而是自願。

對方依靠愛的自覺,在一次次選擇中毫無保留地將你視為必選項。

這種愛不是愛情或友情等關係本身的義務。

你要記得,

愛情或友情本身不包含任何必然義務,其存在的所有針對雙方的行為選擇皆出於“自願”。

也就是說,任何強行將一段關係的某種自由選擇視為“必須義務”的,都是自私自利的權利侵犯。

這是對自由意志的僭越。

為什麼會有一種“從未被堅定選擇”的感覺?

而“被堅定選擇”這種理想模型只有依附在雙方都得以統計、有實際記錄、有同等反饋的現實利益體中才得以長久實現。

換個說法,也就是“我受益你也同樣可以”的現實場景中。

在這種合作模式裡,即使有任何一方不可避免地迎來風險,接受虧損,ta也必會相信這只是一時的,因為兩個人的利益是相關聯的。

“我有對你進行無條件援助”的必然理由,因為你的受損也會牽制到我蒙受損失,這樣的利益共同體才是堅定選擇的立足根本。

沒有這項數學邏輯可行的保障的其他場景,無論是要求方,還是被要求方,都是對自身能力的不自知,對“情感關係”的迷信崇拜以及對他人權利的矮視。

為什麼會有一種“從未被堅定選擇”的感覺?

感謝關注,歡迎評論區留下您的看法!

- END -

TAG: 選擇堅定對方犧牲ta